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94165阅读:248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婴儿推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



背景技术:

婴儿车是一种婴幼儿养护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逐渐加快,为了节约婴儿陪护成本,婴儿车便是婴儿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用品。常见的婴儿车的折叠和打开不够方便,对于带孩子的老人和女士来说,婴儿车的折叠和打开费时、费力甚至无法完成,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婴儿车的需求。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该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上设有折叠滑动件和折叠锁定件,两者之间的闭合和打开能够通过折叠按钮来控制,在以婴儿车中的各个铆钉为相应的转轴,能够实现婴儿车的轻松折叠和打开,尤其适用老人和女士使用。此外,该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结构设计合理,折叠打开方便快捷,适合推广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背景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包括推杆、侧扶手、后连杆和前轮支架、后轮支架、坐垫杆、连接件一和连接件二,所述推杆的中部固定有折叠把手,所述折叠把手上设有折叠按钮,所述推杆的两端设有折叠滑动件,所述折叠把手和折叠滑动件之间通过牵引线连接在一起,所述牵引线从推杆内部穿过,按动折叠按钮能够通过牵引线带动折叠滑动件在推杆上滑动,所述后连杆上对应折叠滑动件固定有折叠锁定件,所述推杆上固定有连接件一,所述连接件一与侧扶手的一端通过铆钉a可折叠连接在一起,所述侧扶手的另一端通过铆钉c与连接件二可折叠连接在一起,所述后连杆的一端通过铆钉b与推杆可折叠连接在一起, 所述后连杆的另一端通过铆钉g与后轮支架可折叠连接在一起, 所述坐垫杆的一端通过铆钉f与后连杆可折叠连接在一起, 所述坐垫杆的另一端通过铆钉e与前轮支架可折叠连接在一起,所述前轮支架和连接件二之间通过铆钉d可折叠连接在一起。

优选的所述前轮支架上设有脚踏板。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该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上设有折叠滑动件和折叠锁定件,两者之间的闭合和打开能够通过折叠按钮来控制,在以婴儿车中的各个铆钉为相应的转轴,能够实现婴儿车的轻松折叠和打开,尤其适用老人和女士使用。此外,该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结构设计合理,折叠打开方便快捷,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的右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的折叠过程参考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折叠过后的参考图;

其中: 1、折叠把手;2、折叠按钮;3、推杆;4、牵引线;5、折叠滑动件;6、折叠锁定件;7、侧扶手;8、后连杆;9、前轮支架;10、后轮支架;11、坐垫杆;12、连接件一;13、连接件二;14、铆钉a;15、铆钉b;16、铆钉c;17、铆钉d;18、铆钉e;19、铆钉f;20、铆钉g;21、脚踏板。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附图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具体实施例,请参阅图1、图2和图3,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包括推杆3、侧扶手7、后连杆8和前轮支架9、后轮支架10、坐垫杆11、连接件一12和连接件二13,所述推杆3的中部固定有折叠把手1,所述折叠把手1上设有折叠按钮2,所述推杆3的两端设有折叠滑动件5,所述折叠把手1和折叠滑动件5之间通过牵引线4连接在一起,所述牵引线4从推杆3内部穿过,按动折叠按钮2能够通过牵引线4带动折叠滑动件5在推杆3上滑动,所述后连杆8上对应折叠滑动件5固定有折叠锁定件6,所述推杆3上固定有连接件一12,所述连接件一12与侧扶手7的一端通过铆钉a14可折叠连接在一起,所述侧扶手7的另一端通过铆钉c16与连接件二13可折叠连接在一起,所述后连杆8的一端通过铆钉b15与推杆3可折叠连接在一起, 所述后连杆8的另一端通过铆钉g20与后轮支架10可折叠连接在一起, 所述坐垫杆11的一端通过铆钉f19与后连杆8可折叠连接在一起, 所述坐垫杆11的另一端通过铆钉e18与前轮支架9可折叠连接在一起,所述前轮支架9和连接件二13之间通过铆钉d17可折叠连接在一起,所述前轮支架9上设有脚踏板21。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一种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该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上设有折叠滑动件和折叠锁定件,两者之间的闭合和打开能够通过折叠按钮来控制,在以婴儿车中的各个铆钉为相应的转轴,能够实现婴儿车的轻松折叠和打开,尤其适用老人和女士使用。此外,该便于折叠的新型婴儿车结构设计合理,折叠打开方便快捷,适合推广使用。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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