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建筑工地上的建筑物省力转运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27812阅读:88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建筑工地上的建筑物省力转运推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工程、推车结构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建筑工地上的建筑物省力转运推车。



背景技术:

手推车是以人力推、拉的搬运车辆,它是一切车辆的始祖。虽然手推车物料搬运技术不断发展,但手推车仍作为不可缺少的搬运工具而沿用至今。手推车在生产和生活中获得广泛应用是因为它造价低廉、维护简单、操作方便、自重轻,能在机动车辆不便使用的地方工作,在短距离搬运较轻的物品时十分方便。

手推车在建筑工地上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本实用新型的设计者在工作中发现,为方便推运,同时避免使用时支架刮到凹凸不平的地面,手推车的支架必须设计的较短,但是这样一来,在斜坡上停靠手推车时,由于坡度的影响,车斗内的水泥砂浆等建筑容易洒出,若想避免水泥砂浆洒出,只能在车斗内装三分之二的水泥砂浆,这样一来,就影响的水泥砂浆的运送效率。

于是,发明人有鉴于此,秉持多年该相关行业丰富的设计开发及实际制作的经验,针对现有的结构及缺失予以研究改良,提供一种用于建筑工地上的建筑物省力转运推车,以期达到更具有更加实用价值性的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建筑工地上的建筑物省力转运推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建筑工地用手推车在斜坡上停靠时,容易将水泥浆洒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建筑工地上的建筑物省力转运推车,包括

车轮、车架、车斗、加强筋、主支架、限位块、副支架、挂环、推手和踏杆;

所述车轮通过支架安装于车架的底部;所述车斗设于车架的顶部;所述车架的左端为推手;所述主支架固定焊接于车架的底部,主支架与车架之间设有加强筋;所述限位块固定焊接于主支架左侧的车架上;所述副支架的一端通过销轴铰接于限位块上,副支架的另一端通过挂环固定于车架上;所述副支架之间设有踏杆。

优选的,所述副支架的长度大于主支架的长度。

优选的,所述副支架呈支撑状态时,其与地面之间呈5°夹角倾斜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在平路上使用时,通过主支架进行停靠,辅助支架呈收起状态,较短的主支架可避免与不平整路面上的突起物造成刮碰,而在斜坡上停靠时通过长于主支架的副支架进行停靠,可避免车斗内流质的水泥砂浆等洒出,从而可尽可能多的装载水泥砂浆,提高运送的效率。

2.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通过脚踩踏杆即可将副支架支起,操作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在平路上的停靠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在斜坡上的停靠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3为副支架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车轮,2、车架,3、车斗,4、加强筋,5、主支架,6、限位块,7、副支架,8、挂环,9、推手,10、踏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建筑工地上的建筑物省力转运推车,包括

车轮1、车架2、车斗3、加强筋4、主支架5、限位块6、副支架7、挂环8、推手9和踏杆10;

车轮1通过支架安装于车架2的底部;车斗3设于车架2的顶部;车架2的左端为推手9;主支架5固定焊接于车架2的底部,主支架5与车架2之间设有加强筋4;限位块6固定焊接于主支架5左侧的车架2上;副支架7的一端通过销轴铰接于限位块6上,副支架7的另一端通过挂环8固定于车架2上;副支架7之间设有踏杆10。

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副支架7的长度大于主支架5的长度,加长的副支架7使得推车在斜坡上停靠时,车斗可保持较为平衡的状态。

上述实施例中,具体的,副支架7呈支撑状态时,其与地面之间呈5°夹角倾斜设置,倾斜设置的副支架7时其对车架2的支撑更加稳定。

工作原理:

在平路上使用该用于建筑工地上的建筑物省力转运推车时,副支架7通过挂环8收起在车架2上,推运时,较短的主支架5可避免其与路面上的突起物发生刮碰,在停靠推车时,通过主支架5进行停靠;在上坡路上停靠该用于建筑工地上的建筑物省力转运推车时,脚踩踏杆10,将副支架7打开,通过副支架7将推车支起,可保持车斗3的相对平衡,避免车斗3内装载的水泥砂浆等洒落,若是在下坡路上停靠,只需将车头调转,其余与在上坡路上的停靠方式相同。

综上所述,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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