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角柱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连接侧板和第二连接侧板;
所述第一连接侧板的一侧边缘处向下延伸一段再向外延伸一段形成一凹槽,所述凹槽远离第一连接侧板的一侧壁端部向下向外延伸一段然后竖直向下延伸一段之后再向下向内延伸一段形成一凸架,所述凸架远离所述凹槽一端的端部连接有l形连接板;
所述l形连接板包括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部与凸架连接,所述第二连接部与所述第一连接侧板连接;
所述第二连接侧板由一平面板与一圆弧面板相切连接形成;
所述圆弧面板的侧端向下延伸一段再向外延伸一段形成一用于插入所述凹槽内的卡条以形成第一拼接部,所述圆弧面板的一侧边缘处下方设有第二拼接部,所述第二拼接部包括竖直设置在所述圆弧面板下方的立板和连接于立板的弯折板,其中,所述弯折板自所述立板的侧端向下向外然后向内弯折形成,所述立板设有横板,所述横板与弯折板形成一能够与所述凸架适配的卡槽;
所述平面板靠近圆弧面板的一侧边缘向下设置一与所述弯折板连接的连接板;
所述第一连接侧板和第二连接侧板拼接时,所述卡条能够插入凹槽内进行拼合,所述凸架能够卡接于卡槽内进行拼合,以形成所述角柱结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角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的底部还向下向外延伸出一第一支撑板,所述第一支撑板沿长度方向设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角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部还向外延伸出一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二支撑板沿长度方向设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角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还向外延伸出一第三支撑板,所述第三支撑板沿连接板的长度方向设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角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的底部还固定连接有第一加强筋。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角柱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折板的下方还固定连接有第二加强筋。
7.一种车厢体,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一种角柱结构、车厢侧板、车厢前墙板、车厢底板以及车厢顶板,所述车厢前墙板、车厢底板、车厢侧板以及车厢顶板构成用于放置货物的容纳腔,所述车厢侧板与车厢前墙板之间通过所述角柱结构连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车厢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厢侧板的顶部还设置有若干用于加强支撑所述车厢顶板的加强筋。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车厢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厢侧板、车厢前墙板的中部位置沿长度方向均设置有加强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车厢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骨上还间隔均匀设置有用于捆绑货物的捆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