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铝型材暂存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148584发布日期:2021-05-25 12:31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铝型材暂存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暂存转运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铝型材暂存转运装置。



背景技术:

在铝型材生产加工完成后,一般会先暂时存储起来,等到储存量满足一批订单时才会将其拉出并进行装货运输走,而在此过程中为了方便省力,一般都会使用暂存转运装置来先进行储存再转运走,所以现有的暂存转运装置得到了不断的创新和发展,因此可知现在的暂存转运装置基本满足人们需求,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现有的暂存转运装置一般结构较为简单,功能较为单一,仅能简单的进行物料的储存和转运,当货车车厢较高时,需要手动将暂存转运装置上的铝型材搬运到货车上,较为繁琐费力,降低了装置的实用性和便捷性,因此亟需一种新型铝型材暂存转运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铝型材暂存转运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手动将暂存转运装置上的铝型材搬运到货车上,较为繁琐费力,降低了装置的实用性和便捷性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铝型材暂存转运装置,包括转运车主体,所述转运车主体上设置有调节机构,所述调节机构包括载料板、套块、第一轴承、丝杆和摇把,所述转运车主体内侧设置有载料板,且载料板上固定连接有套块,所述套块内圈插设有套杆,且套杆上下两端皆与转运车主体固定连接,所述载料板靠近套块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轴承,且第一轴承内设置有丝杆,且丝杆底端通过第二轴承与转运车主体转动连接,所述丝杆顶端通过第三轴承与转运车主体转动连接,所述丝杆远离第一轴承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摇把。

优选的,所述转运车主体靠近摇把的一侧设置有锁定机构,所述锁定机构包括第一槽口、第一活动杆、第一弹簧和第二槽口,所述转运车主体靠近摇把的一侧开设有第一槽口,且第一槽口内插设有第一活动杆,所述第一活动杆上固定连接有两组滑块,所述第一槽口内壁开设有与滑块相互配合的滑槽,所述第一活动杆底端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且第一弹簧另一端与第一槽口固定连接,所述摇把底端开设有与第一活动杆相互配合的第二槽口,右侧所述滑槽上开设有槽口,且槽口内插设有第二活动杆,所述第二活动杆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拉环,且拉环靠近转运车主体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另一端与转运车主体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载料板内设置有防护机构,所述防护机构包括横杆、固定板和软垫,所述载料板一侧内壁固定连接有横杆,且横杆另一端与载料板另一侧内壁固定连接,所述横杆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板,且载料板、横杆和固定板内壁皆粘接有软垫。

优选的,所述套块设置有三组,一组所述套块与丝杆同侧,另外两组所述套块设置在载料板远离第一轴承的一端。

优选的,所述第一轴承内圈设置有螺纹,所述第一轴承内圈螺纹连接有丝杆。

优选的,右侧所述滑槽上开设有槽口,且槽口内插设有第二活动杆,所述第二活动杆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拉环,且拉环靠近转运车主体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另一端与转运车主体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该新型铝型材暂存转运装置设置有载料板、套块、第一轴承和丝杆,通过在转运车主体上设置调节机构对载料板上存放的铝型材进行高度调节,解决了手动将暂存转运装置上的铝型材搬运到货车上,较为繁琐费力,降低了装置的实用性和便捷性的问题,使得在将暂存转运装置上的铝型材上到货车上时无需手动搬动,只需将载料板的高度调节,即可直接将载料板上的铝型材推到货车上,提升了装置的便捷性;

2、该新型铝型材暂存转运装置设置有第一槽口、第一活动杆、第一弹簧和第二槽口,通过在摇把处设计锁定机构来对载料板的高度进行锁定,解决了手动将暂存转运装置上的铝型材搬运到货车上,较为繁琐费力,降低了装置的实用性和便捷性的问题,使得在将暂存转运装置上的铝型材上到货车上时,不会由于铝型材的重量较大从而导致摇把逆转导致铝型材下落损坏,从而质量不过关的问题,提升了装置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侧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右侧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正视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锁定机构处局部结构正视剖面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图4中a处结构的放大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图3中b处结构的放大示意图。

图中:110、转运车主体;210、载料板;220、套块;221、套杆;230、第一轴承;231、第二轴承;232、第三轴承;240、丝杆;250、摇把;310、第一槽口;320、活动杆;321、滑块;322、滑槽;330、第一弹簧;340、第二槽口;350、第二活动杆;351、拉环;352、第二弹簧;410、横杆;420、固定板;430、软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新型铝型材暂存转运装置,包括转运车主体110,转运车主体110上设置有调节机构,调节机构包括载料板210、套块220、第一轴承230、丝杆240和摇把250,转运车主体110内侧设置有载料板210,且载料板210上固定连接有套块220,套块220内圈插设有套杆221,且套杆221上下两端皆与转运车主体110固定连接,载料板210靠近套块220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轴承230,且第一轴承230内设置有丝杆240,且丝杆240底端通过第二轴承231与转运车主体110转动连接,丝杆240顶端通过第三轴承232与转运车主体110转动连接,丝杆240远离第一轴承230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摇把250,其作用为使得铝型材上到货车上时无需手动搬动,只需将载料板210的高度调节,即可直接将载料板210上的铝型材推到货车上,提升了装置的便捷性。

转运车主体110靠近摇把250的一侧设置有锁定机构,锁定机构包括第一槽口310、第一活动杆320、第一弹簧330和第二槽口340,转运车主体110靠近摇把250的一侧开设有第一槽口310,且第一槽口310内插设有第一活动杆320,第一活动杆320上固定连接有两组滑块321,第一槽口310内壁开设有与滑块321相互配合的滑槽322,第一活动杆320底端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330,且第一弹簧330另一端与第一槽口310固定连接,摇把250底端开设有与第一活动杆320相互配合的第二槽口340,右侧滑槽322上开设有槽口,且槽口内插设有第二活动杆350,第二活动杆350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拉环351,且拉环351靠近转运车主体110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352,第二弹簧352另一端与转运车主体110固定连接,其作用为使得在将暂存转运装置上的铝型材上到货车上时,摇把250不会在重力作用下逆转导致铝型材下落损坏,从而质量不过关的问题,提升了装置的实用性。

载料板210内设置有防护机构,防护机构包括横杆410、固定板420和软垫430,载料板210一侧内壁固定连接有横杆410,且横杆410另一端与载料板210另一侧内壁固定连接,横杆410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板420,且载料板210、横杆410和固定板420内壁皆粘接有软垫430,其作用为使得质地较脆的铝型材可以较好的被保护,不会在暂存转动装置移动时由于震动使得内部的铝型材变形,确保了装置的保护性。

套块220设置有三组,一组套块220与丝杆240同侧,另外两组套块220设置在载料板210远离第一轴承230的一端,其作用为使得载料板210可以稳定的上下移动,确保了结构的稳定性。

第一轴承230内圈设置有螺纹,第一轴承230内圈螺纹连接有丝杆240,其作用为使得结构更加合理,第一轴承230带动载料板210上升时载料板210不会转动,确保了结构的合理性。

右侧滑槽322上开设有槽口,且槽口内插设有第二活动杆350,第二活动杆350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拉环351,且拉环351靠近转运车主体110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352,第二弹簧352另一端与转运车主体110固定连接,其作用为使得锁定机构的操作更加方便快捷,确保了装置的舒适性。

工作原理:使用调节机构时,转动摇把250使得摇把250带动丝杆240在第二轴承231和第三轴承232上做高度不变的转动,由于第一轴承230内部设置有螺纹,在丝杆240转动时第一轴承230会逐渐向上运动,第一轴承230向上时会带动载料板210向上,而载料板210通过第一轴承230在套杆221上的滑动逐渐稳步向上移动即可完成高度调节;

使用锁定机构时,当载料板210内最上部的铝型材与车厢底部齐平时,即可将摇把250转动至摇把250底端的第二槽口340与第一活动杆320对齐,向外拉动拉环351,使得拉环351带动第二活动杆350从槽口内抽出,接触对滑块321以及第一活动杆320的锁定,在第一弹簧330的复原力作用下第一弹簧330使得第一活动杆320上弹到第二槽口340内,对摇把250进行锁定,再直接将软垫430内部的铝型材推到货车上即可,当需要继续提高载料板210的高度时,再次抽出拉环351,将第一活动杆320下拉并使得滑块321处于第二活动杆350下端,放开拉环351使得第二活动杆350在第二弹簧352的复原力作用下弹回对第一活动杆320进行锁定,再重复上述操作,即可将载料板210上的铝型材全部完成上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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