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高度的垫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25400阅读:393来源:国知局
可调高度的垫墩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调高度的垫墩,其包括四个支撑体、上部垫板、下部垫板以及两个螺栓杆;四个支撑体对称设置在上部垫板和下部垫板之间,该两个螺栓杆分别穿设在两两相对的两个支撑体中;其能够根据结构物建造过程中的地基沉降情况进行垫墩自身高度调节,保证结构物的建造精度,减少后期修正工作量;且具有结构设计简单合理、使用方便、易于存放以及能够重复使用的功效,节省钢材,降低生产成本。
【专利说明】可调高度的垫墩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调高度的垫墩。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海洋工程结构物的建造,一般是将结构物分成几个小甲板片进行预制,甲板片一般在非滑道区域进行预制,预制过程中由于地基受力不均匀、雨雪天气等的影响,会造成地基沉降,垫墩也会随着地基一起沉降,长时间放置容易造成甲板片局部的塌陷,致使建造精度不能满足要求,通常需要通过火工矫正、机械矫正的方式再修正甲板片,使之满足建造精度,费时费力且不易控制。
[0003]现有的垫墩,其结构形式为一个钢管,钢管的上下两面各设置一块垫板,其本身不具有高度调节的能力,仍会随着地基一起沉降,容易造成建造精度不满足要求;且在使用的过程中由于垫墩高度的不同,经常需要修改垫墩高度,修改时切掉的垫墩不能再使用,从而造成浪费。因此有待改进。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点,而提供一种可调高度的垫墩,其能够根据结构物建造过程中的地基沉降情况进行垫墩自身高度调节,保证结构物的建造精度,减少后期修正工作量;且具有结构设计简单合理、使用方便、易于存放以及能够重复使用的功效,节省钢材,降低生产成本。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由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6]本实用新型可调高度的垫墩,其特征在于,包括四个支撑体、上部垫板、下部垫板以及两个螺栓杆;四个支撑体对称设置在上部垫板和下部垫板之间,该两个螺栓杆分别穿设在两两相对的两个支撑体中。
[0007]前述的可调高度的垫墩,其中,所述上部垫板由一块平面板体及固定在该平面板体下表面的两个相同的调节体构成,该平面板体为正方形平面板体,其下表面对称固定两个调节体,该调节体为两侧呈圆弧形面、一端为平面、另一端为弯曲面的形体,两个调节体的平面端分别平行对称固定在平板体的下表面;所述下部垫板为与上部垫板形状和尺寸均相同的正方形平面板体;所述四个支撑体为相同形状和相同尺寸的四个柱形体,该柱形体一端为平面,另一端为斜面,该斜面的倾斜角度为10至20度,且柱形体上设有通孔,该通孔的方向与斜面的倾斜方向一致,通孔孔壁设有与螺杆螺纹对应的内螺纹;其中两个柱形体的斜面端分别对称的呈斜面向内倾斜状的接触在上部垫板下表面一侧固定的一个调节体弯曲面的下表面处,该两个柱形体的平面端分别垂直设置在下部垫板对应位置,一个螺栓杆的两端分别穿设在该两个柱形体的通孔内,该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外螺纹,且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的外螺纹为相同对称设置,旋转螺栓杆使该两个柱形体在螺栓杆上呈相向或相反方向的位移;另外两个柱形体的斜面端分别对称的呈斜面向内倾斜状的接触在上部垫板下表面另一侧固定的另一个调节体弯曲面的下表面处,该两个柱形体的平面端分别垂直设置在下部垫板对应位置,另一个螺栓杆的两端分别穿设在该两个柱形体的通孔内,该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外螺纹,且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的外螺纹为相同对称设置,旋转螺栓杆使该两个柱形体在螺栓杆上呈相向或相反方向的位移。
[0008]前述的可调高度的垫墩,其中,所述支撑体柱形体一端为平面,另一端为斜面,该斜面的倾斜角度为10至20度,柱形体的高度为其宽度的I至1.5倍;所述上部垫板下表面的调节体宽度为小于或者等于上部垫板宽度的三分之一,长度等于上部垫板的长度,高度为上部垫板厚度的1.5至2倍,两侧呈圆弧形面的圆心角小于45度。
[0009]本实用新型可调高度的垫墩的有益效果:其结构设计简单合理,易于存放,且能够重复使用。能够根据地基沉降情况,通过旋转两个螺栓杆,调节两支撑体之间的距离,改变支撑体与上部垫板调节体的接触位置,从而实现垫墩的高度调节。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0011]图2为本实用新型分解结构示意图。
[0012]图3为本实用新型上部垫板结构示意图。
[0013]图中主要标号说明:
[0014]I上部垫板、2螺栓杆、3支撑体、4下部垫板、5调节体。
【具体实施方式】
[0015]如图1、图2、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可调高度的垫墩,其包括四个支撑体3、上部垫板1、下部垫板4以及两个螺栓杆2 ;四个支撑体3对称设置在上部垫板I和下部垫板4之间,该两个螺栓杆2分别穿设在两两相对的两个支撑体3中。
[0016]如图1、图2、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可调高度的垫墩,其中,所述上部垫板I由一块平面板体及固定在该平面板体下表面的两个相同的调节体5构成,该平面板体为正方形平面板体,其下表面对称固定两个调节体,该调节体5为两侧呈圆弧形面、一端为平面、另一端为弯曲面的形体,两个调节体的平面端分别平行对称固定在平板体的下表面;所述下部垫板4为与上部垫板I形状和尺寸均相同的正方形平面板体;所述四个支撑体4为相同形状和相同尺寸的四个柱形体,该柱形体一端为平面,另一端为斜面,该斜面的倾斜角度为10至20度,本实施例设计该斜面的倾斜角度为15度,且柱形体上设有通孔,该通孔的方向与斜面的倾斜方向一致,通孔孔壁设有与螺杆螺纹对应的内螺纹;其中两个柱形体的斜面端分别对称的呈斜面向内倾斜状的接触在上部垫板下表面一侧固定的一个调节体弯曲面的下表面处,该两个柱形体的平面端分别垂直设置在下部垫板4对应位置,一个螺栓杆的两端分别穿设在该两个柱形体的通孔内,该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外螺纹,且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的外螺纹为相同对称设置,旋转螺栓杆使该两个柱形体在螺栓杆上呈相向或相反方向的位移;另外两个柱形体的斜面端分别对称的呈斜面向内倾斜状的接触在上部垫板下表面另一侧固定的另一个调节体弯曲面的下表面处,该两个柱形体的平面端分别垂直设置在下部垫板对应位置,另一个螺栓杆的两端分别穿设在该两个柱形体的通孔内,该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外螺纹,且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的外螺纹为相同对称设置,旋转螺栓杆使该两个柱形体在螺栓杆上呈相向或相反方向的位移。所述支撑体柱形体一端为平面,另一端为斜面,该斜面的倾斜角度为10至20度,柱形体的高度为其宽度的I至1.5倍,本实施例设计柱形体的高度为其宽度的1.5倍;所述上部垫板下表面的调节体宽度为小于或者等于上部垫板宽度的三分之一,长度等于上部垫板的长度,高度为上部垫板厚度的1.5至2倍,本实施例设计调节体高度为上部垫板厚度的2倍,调节体5两侧呈圆弧形面的圆心角小于45度。
[0017]使用时,通过同步旋转两个螺栓杆,增大设置在同一螺栓杆上的两个支撑体间的距离,这时,上部垫板I与四个支撑体的接触点相应降低,进而能够降低上部垫板I的高度,以实现降低垫墩高度的功效;反之减小设置在同一螺栓杆上的两个支撑体间的距离,这时,上部垫板I与四个支撑体的接触点相应增高,进而能够增高上部垫板I的高度,以实现增加垫墩高度的功效。
[0018]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可调高度的垫墩,其特征在于,包括四个支撑体、上部垫板、下部垫板以及两个螺栓杆;四个支撑体对称设置在上部垫板和下部垫板之间,该两个螺栓杆分别穿设在两两相对的两个支撑体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高度的垫墩,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垫板由一块平面板体及固定在该平面板体下表面的两个相同的调节体构成,该平面板体为正方形平面板体,其下表面对称固定两个调节体,该调节体为两侧呈圆弧形面、一端为平面、另一端为弯曲面的形体,两个调节体的平面端分别平行对称固定在平板体的下表面; 所述下部垫板为与上部垫板形状和尺寸均相同的正方形平面板体; 所述四个支撑体为相同形状和相同尺寸的四个柱形体,该柱形体一端为平面,另一端为斜面,该斜面的倾斜角度为10至20度,且柱形体上设有通孔,该通孔的方向与斜面的倾斜方向一致,通孔孔壁设有与螺杆螺纹对应的内螺纹;其中两个柱形体的斜面端分别对称的呈斜面向内倾斜状的接触在上部垫板下表面一侧固定的一个调节体弯曲面的下表面处,该两个柱形体的平面端分别垂直设置在下部垫板对应位置,一个螺栓杆的两端分别穿设在该两个柱形体的通孔内,该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外螺纹,且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的外螺纹为相同对称设置,旋转螺栓杆使该两个柱形体在螺栓杆上呈相向或相反方向的位移;另外两个柱形体的斜面端分别对称的呈斜面向内倾斜状的接触在上部垫板下表面另一侧固定的另一个调节体弯曲面的下表面处,该两个柱形体的平面端分别垂直设置在下部垫板对应位置,另一个螺栓杆的两端分别穿设在该两个柱形体的通孔内,该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外螺纹,且螺栓杆两端分别设有的外螺纹为相同对称设置,旋转螺栓杆使该两个柱形体在螺栓杆上呈相向或相反方向的位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调高度的垫墩,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柱形体一端为平面,另一端为斜面,该斜面的倾斜角度为10至20度,柱形体的高度为其宽度的I至1.5倍; 所述上部垫板下表面的调节体宽度为小于或者等于上部垫板宽度的三分之一,长度等于上部垫板的长度,高度为上部垫板厚度的1.5至2倍,两侧呈圆弧形面的圆心角小于45度。
【文档编号】B63C5/02GK203740106SQ201420048589
【公开日】2014年7月30日 申请日期:2014年1月26日 优先权日:2014年1月26日
【发明者】刘超, 张灿, 李挺, 郭宁, 何殿龙, 万秀林, 张庆营, 杜子荣 申请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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