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燃油预热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040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船舶燃油预热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储存舱(1)和设于所述储存舱(1)内的隔板(2),所述隔板(2)将所述储存舱(1)分隔成容量较大的大舱(11)和容量较小的小舱(12),且所述小舱(12)位于所述储存舱(1)的底部,在所述隔板(2)上开设有多个连通所述大舱(11)与所述小舱(12)的开孔(3);所述小舱(12)内设有第一加热盘管(4),在所述储存舱(1)的舱壁上开设有均与所述小舱(12)相连通的第一蒸汽进口(41)、第一冷凝水出口(42)和吸油口(5),所述第一加热盘管(4)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蒸汽进口(41)和所述第一冷凝水出口(42)连接,所述吸油口(5)连接燃油输送系统(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燃油预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小舱(12)位于所述储存舱(1)底部的一角,所述隔板(2)包括横向隔板(21)和纵向隔板(22),在所述横向隔板(21)和所述纵向隔板(22)上均设有所述开孔(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燃油预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舱(11)的底部设有第二加热盘管(6),在所述储存舱(1)的舱壁上开设有均与所述大舱(11)相连通的第二蒸汽进口(61)和第二冷凝水出口(62),所述第二加热盘管(6)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二蒸汽进口(61)和所述第二冷凝水出口(62)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燃油预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热盘管(4)设于所述小舱(12)的底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燃油预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油输送系统(8)连接沉淀柜,所述小舱(12)的容量为所述沉淀柜容量的1.1-1.4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船舶燃油预热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小舱(12)的容量为所述沉淀柜容量的1.2-1.3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燃油预热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隔板(2)上还开设有人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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