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自动堆叠运输用纸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2452阅读:31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自动堆叠运输用纸箱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纸箱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可自动堆叠运输用纸箱。



背景技术:

人们日常生活中,纸箱通常被用做装置物品,以便收纳整理。工业化生产中,为了便于产品的运输,通常将产品装箱后再搬运及运输,为了便于运输及增加纸箱存放的数量,需要将纸箱堆叠排列,但其缺点是纸箱在堆叠至一定高度后,会因缺乏有效的定位支撑,而排列不稳,导致有倾倒的现象发生。因此大多数纸箱在运输时需要堆叠后进行捆绑,以保证其在运输途中的稳定性,但这种方式费时费力,效率较低。

目前,有人发明了在纸箱上形成有效的定位支撑,以增加堆叠的高度,但这样的定位支撑在堆叠时需要非常准确的对准上下定位支撑结构,很不方便,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堆叠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可自动堆叠、降低劳动强度并提高工作效率的可自动堆叠运输用纸箱。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自动堆叠运输用纸箱,包括箱底板、箱侧壁板和箱盖板;所述箱底板、箱侧壁板和箱盖板一体成型,所述箱底板上设置有方形凸台,所述凸台的上底面与箱底板的面积大小相同,所述凸台的下底面小于凸台的上底面,所述凸台的四个侧面均为等腰梯形,且均为倒斜面;所述箱盖板上形成有与箱底板上的凸台相配合的凹坑,所述凹坑的四个侧面均为正斜面,所述箱盖板由四个箱侧壁板的上侧分别延伸出的四个封口板相互叠合而成,其中一对相对的两个封口板为凸字形封口板,另一对相对的两个封口板是上部为方形、下部为等腰梯形的封口板,四个所述封口板上均设置有压痕线,四个所述封口板经压痕线折叠形成凹坑;所述封口板与箱侧壁板之间的压痕连接处的两端形成有切口,所述切口经模切形成,所述凸台和凹坑与纸箱同轴心。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所述纸箱内部的四个角上还设置有方形立柱;所述方形立柱的上端面顶住箱盖板,且与箱盖板的顶角处内表面紧密贴合;所述方形立柱的下端面延伸至箱底板处,且与箱底板的内表面贴合固定。

所述箱侧壁板中的至少一个板上设置有手提孔。

所述手提孔的数量为2个。

所述2个手提孔设置在箱侧壁板的对立面上。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底部设置凸台,上部设置与凸台相配合的凹坑,在堆叠时,上层纸箱的凸台伸入下层纸箱的凹坑中,大大增强了纸箱堆叠后的稳固性;凸台的侧面设置成倒斜面,使得与其配合的凹坑的侧面即为正斜面,倒斜面与正斜面的紧密配合的设置,使得上层纸箱在重力作用下可自动与下层纸箱叠合,实现纸箱的自动堆叠排列,敞口式的凹坑也更便于上层纸箱的放入,省时省力,大大减少了纸箱堆叠时间,方便实用;设置方形立柱,能够对箱体起到支撑作用,防止箱体被挤压出现变形的现象;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上下两层纸箱无需精确对准即可完成堆叠,操作简单,工作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凸字形封口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上部为方形、下部为等腰梯形的封口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方形立柱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箱底板;2-箱侧壁板;3-箱盖板;4-凸台;5-凸台的上底面;6-凸台的下底面;7-倒斜面;8-凹坑;9-正斜面;10-封口板;11-压痕线;12-切口;13-方形立柱;14-手提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5,一种可自动堆叠运输用纸箱,包括箱底板1、箱侧壁板2和箱盖板3;箱底板1、箱侧壁板2和箱盖板3一体成型,箱底板上设置有方形凸台4,凸台的上底面5与箱底板1的面积大小相同,凸台的下底面6小于凸台的上底面5,凸台4的四个侧面均为等腰梯形,且均为倒斜面7;箱盖板3上形成有与箱底板1上的凸台4相配合的凹坑8,凹坑8的四个侧面均为正斜面9,箱盖板3由四个箱侧壁板的上侧分别延伸出的四个封口板10相互叠合而成,其中一对相对的两个封口板10为凸字形封口板,另一对相对的两个封口板10是上部为方形、下部为等腰梯形的封口板,四个封口板10上均设置有压痕线11,四个封口板10经压痕线11折叠形成凹坑8;封口板10与箱侧壁板2之间的压痕连接处的两端形成有切口12,切口经模切形成,凸台4和凹坑8与纸箱同轴心。

纸箱内部的四个角上还设置有方形立柱13;方形立柱13的上端面顶住箱盖板3,且与箱盖板3的顶角处内表面紧密贴合;方形立柱13的下端面延伸至箱底板1处,且与箱底板1的内表面贴合固定。

箱侧壁板2中的至少一个板上设置有手提孔14。

优选手提孔的数量为2个或4个。

当手提孔的数量为2个时,手提孔设置在箱侧壁板的对立面上。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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