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扁条对折打卷机的张力调整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87254发布日期:2018-06-02 05:37阅读:610来源:国知局
一种扁条对折打卷机的张力调整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打卷机,特别涉及一种扁条对折打卷机的张力调整机构。



背景技术:

请参阅图1,现有公开的一种坯布打卷机(公开号CN102963745A,公开日为2013.3.13)其由机架1’、导向辊组2’、张力辊组3’、导布板4’、收卷辊组5’组成。张力辊组3’与导向辊组2’中的上层导向辊均设于所述机架的上层。张力辊组3’用于调整布料在导向辊组2’中穿梭时的张力,从而决定了布料打卷后的紧实程度以及布料被拉伸的程度。其中,张力导辊组3’包括两张力辊31’和旋转支架32’组成,两张力辊31’的两端安装在旋转支架32’上,旋转支架32’的中心通过轴承座安装在机架1’上,旋转支架32’的一端通过张力驱动机构驱动,张力驱动机构可以为张力驱动气缸,张力驱动气缸的活塞杆端部与旋转支架32’中心通过连杆连接。公开的张力调整机构,其结构复杂,成本高且操作不方便,很难控制微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扁条对折打卷机的张力调整机构,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且能够方便微调张力。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

一种扁条对折打卷机的张力调整机构,包括一第一张力辊、一第二张力辊、两连接杆、两轴承、一齿轮、一固定座以及一转动杆;所述第一张力辊和第二张力辊上下平行设置,且第一张力辊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张力辊的长度,所述第一张力辊的两端从内至外分别依次穿过所述连接杆的上端部和所述轴承,所述轴承通过轴承座固定于所述扁条对折打卷机的机架上,所述第一张力辊与所述连接杆固定在一起;所述齿轮固定于所述第一张力辊的一末端;所述转动杆的上部设置外螺纹,所述外螺纹与所述齿轮相配合,所述转动杆通过所述固定座固定于所述机架上;所述第二张力辊的两端固定在所述连接杆的下部。

更优地,所述固定座的上端部上下平行设置两限位块,各所述限位块上均开设一通孔,所述转动杆穿设于两所述通孔内,且所述外螺纹位于所述两限位块之间,所述转动杆的外螺纹下部固定一定位环,所述定位环位于所述下限位块的上方。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采用简单的外螺纹与齿轮相配合的方式,实现转动杆转动即可改变张力辊的倾斜角度,轻松改变布料张力。

在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且操作方便,能够轻松实现张力微调。

【附图说明】

下面参照附图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布料卷绕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2至图4所示,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种扁条对折打卷机的张力调整机构,包括一第一张力辊1、一第二张力辊2、两连接杆3、两轴承4、一齿轮5、一固定座6以及一转动杆7;所述第一张力辊1和第二张力辊2上下平行设置,且第一张力辊1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张力辊2的长度,所述第一张力辊1的两端从内至外分别依次穿过所述连接杆3的上端部和所述轴承4,所述轴承4通过轴承座固定于所述扁条对折打卷机的机架8上,所述第一张力辊1与所述连接杆3固定在一起;所述齿轮5固定于所述第一张力辊1的一末端;所述转动杆7的上部设置外螺纹71,所述外螺纹71与所述齿轮5相配合,所述转动杆7通过所述固定座6固定于所述机架8上;所述第二张力辊2的两端固定在所述连接杆3的下部。所述连接杆3的作用是:使第一张力辊1和第二张力辊2之间的相对位置保持不变。所述转动杆7的作用是:当需要调节张力时,旋转转动杆7,从而使外螺纹71转动起来,由于外螺纹71与齿轮5紧密配合,外螺纹71的上升或下降带动齿轮5顺时针或逆时针转动,由于齿轮5固定在所述第一张力辊1上,齿轮5转动带动第一张力辊1转动,通过连接杆3的固定连接作用,所述第一张力辊1和第二张力辊2所在平面与水平面之间的角度也随之改变,因此,布料在绕过第一张力辊1和第二张力辊2时,布料的张力随之改变。

所述固定座6的上端部上下平行设置两限位块61,各所述限位块61上均开设一通孔62,所述转动杆7穿设于两所述通孔62内,且所述外螺纹71位于所述两限位块61之间,所述转动杆7的外螺纹71下部固定一定位环72,所述定位环72位于所述下限位块61的上方。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布料9经过导向辊10、20、30后,依次绕过所述第一张力辊1、第二张力辊2,然后绕过导向辊40。当需要调节张力时,转动转动杆7,外螺纹71转动时带动齿轮5转动,从而改变了第一张力辊1和第二张力辊2所在平面与水平面之间的角度,因此,布料9在绕过第一张力辊1和第二张力辊2时,布料的张力随之改变。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且操作方便,能够轻松实现张力微调。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我们所描述的具体的实施例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限定,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依照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饰以及变化,都应当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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