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对氯苯酚存放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63370阅读:867来源:国知局
一种对氯苯酚存放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存放罐,特别涉及一种对氯苯酚存放罐,属于存放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对氯苯酚,又名对氯酚、4-氯苯酚(4-chloro phenol)、4-氯-1-羟基苯、对氯羟基苯(4-chloro-1-hydroxybenzene),纯品是无色晶体,工业品是黄色或粉红色晶体或粉末。易挥发,蒸汽具有不愉快的刺激气味,易燃,微溶于水,在水中溶解度(20℃)27.1g/L,能溶于苯、乙醇、乙醚、甘油、氯仿、固定油和挥发油,1%水溶液使石蕊显酸性,其酸性小于苯酚,强于苯,对氯苯酚遇明火、高热可燃,高温热分解产生有毒腐蚀性烟气,对眼睛、粘膜、呼吸道及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能因喉、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而致死。

对氯苯酚的存放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因为其具有高挥发性和熔点低的特点,市场上一般的存放装置无法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必须要设计一款专门用来存放对氯苯酚的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对氯苯酚存放罐,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到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对氯苯酚存放罐,包括存放罐本体,所述存放罐本体包括存放盖、存放区和制冷区,所述存放盖外侧安装有两个相对的推把,所述存放区下端设有所述制冷区,所述制冷区外侧设有散热孔,所述存放区内部安装有密封圈,所述密封圈上端安装有真空泵,所述密封圈下端设有冷端,所述冷端表面设有金属导体,所述金属导体一侧设有热端,所述热端表面设有所述金属导体,两片所述金属导体通过线路形成闭合回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存放盖和所述存放区均为双层真空设计。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存放盖和所述存放区通过螺纹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存放罐本体下端安装有四个万向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冷端和所述热端为陶瓷片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对氯苯酚存放罐,具有高密封性和不间断制冷的能力,保证了对氯苯酚的不易挥发,和不易达到熔点,增设了密封圈和真空泵解决了市场一般的存放装置无法解决对氯苯酚易挥发的问题,增设了制冷区解决了一般装置无法保持不间断制冷使对氯苯酚难以达到熔点的问题。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存放区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存放罐本体;2、存放盖;3、推把;4、存放区;5、散热孔; 6、万向轮;7、真空泵;8、密封圈;9、冷端;10、线路;11、金属导体; 12、热端;13、制冷区。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对氯苯酚存放罐,包括存放罐本体1,存放罐本体1包括存放盖2、存放区4和制冷区13,存放盖2外侧安装有两个相对的推把3,推把3是为了打开存放盖2方便设计,存放区4下端设有制冷区13,制冷区13外侧设有散热孔5,存放区4内部安装有密封圈8,密封圈8上端安装有真空泵7,解决了市场一般的存放装置无法解决对氯苯酚易挥发的问题,密封圈8下端设有冷端9,冷端9表面设有金属导体11,金属导体11一侧设有热端12,热端12表面设有金属导体11,两片金属导体 11通过线路10形成闭合回路,二极管制冷技术解决了一般装置无法保持不间断制冷使对氯苯酚难以达到熔点的问题。

存放盖2、存放区4均为双层真空设计,增加了装置的严密性,存放盖2、存放区4通过螺纹连接,螺纹连接保持严密的特性,存放罐本体1下端安装有四个万向轮6,方便搬运和转移,冷端9和热端12为陶瓷片制成。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使用时,本实用新型一种对氯苯酚存放罐,具有高密封性和不间断制冷的能力,保证了对氯苯酚的不易挥发,和不易达到熔点,将对氯苯酚晶体存放在存放区4中,通过制冷区13的二极管制冷技术,将冷气通过冷端9传递给对氯苯酚晶体,将热气通过热端12通过散热孔5散出,解决了一般装置无法保持不间断制冷使对氯苯酚难以达到熔点的问题,密封圈8保证了装置整体的密封性能,在每次存放对氯苯酚晶体结束后,通过真空泵7将存放区4中的空气排出,为对氯苯酚晶体创造真空环境,保证了对氯苯酚晶体的不易挥发。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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