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水性涂料的抗菌包装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58206发布日期:2018-07-17 23:59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化工涂料包装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水性涂料的抗菌包装桶。



背景技术:

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传统油性漆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环保需求,因此水性涂料替代油性涂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油性涂料以醇、酮及苯类等有机挥发份为溶剂,VOC含量过高,严重污染环境。而水性漆以水为溶剂,体系中VOC极低,对生态环境友好,是一种很理想的环保涂料。水性漆虽然环境友好,但是在运输储存方面不及油性漆。水性涂料如果储存不当,易发霉变质影响使用。由于水性涂料在包装桶中难免有空气残留,封闭在包装桶中的空气会与水性涂料反应产生霉变。为解决该问题,传统方法是在水性涂料中添加甲醛,通过甲醛挥发到包装桶中达到防腐目的。但是甲醛作为有机挥发分影响身体健康,不是长久之道。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用于水性涂料的抗菌包装桶,以满足水性涂料包装后抗菌要求。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用于水性涂料的抗菌包装桶,包括圆柱状桶身及扣合在该桶身顶部的桶盖,所述圆柱状桶身内部设有橡胶密封盖,该橡胶密封盖直径大于圆柱状桶身内径。

进一步的,所述橡胶密封盖上开设有通气孔,所述通气孔内设有密封塞。

进一步的,所述密封塞为塑料密封塞。

进一步的,所述通气孔设有两个,该两个通气孔关于橡胶密封盖中心对称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橡胶密封盖顶面居中设有拉手。

进一步的,所述桶身内壁设有防腐涂层。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水性涂料的抗菌包装桶具有以下优势: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水性涂料的抗菌包装桶,通过在桶内设置橡胶密封盖,桶身盛装水性涂料时,该橡胶密封盖紧贴在水性涂料顶面,保证了水性涂料和空气的隔绝,达到防腐目的,通过该包装桶,有效解决了现有有包装桶涂料和空气隔绝效果欠佳的技术问题,具有良好的抗菌效果。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施例所述的一种用于水性涂料的抗菌包装桶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桶身;2-桶盖;3-橡胶密封盖;4-密封塞;5-拉手。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吧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水性涂料的抗菌包装桶,包括开口向上的圆柱状桶身1及扣合在该桶身顶部开口处的桶盖2,该桶盖2和桶身1可以螺纹连接,也可以为卡接,所述圆柱状桶身1内部设有橡胶密封盖3,该橡胶密封盖3直径大于圆柱状桶身1内径,实现橡胶密封盖3和桶身1间的密封连接,本实施中,为了便于将橡胶密封盖3便捷装入至桶身1内适当位置,橡胶密封盖3直径略大于圆柱状桶身1内径即可,优选的,橡胶密封盖3直径比圆柱状桶身1内径大3-5mm。

本实施中,为了快速安装橡胶密封盖3及快速将橡胶密封盖3和桶内盛装的水性涂料顶面间存留的空气挤出,在所述橡胶密封盖3上开设有通气孔,本实施例优选为两个,该两个通气孔关于橡胶密封盖3中心对称设置,每一个通气孔内设有密封塞4,优选的,密封塞4为塑料密封塞,橡胶密封盖3安装至和水性涂料顶面接触时,将密封塞4装入其对应的通气孔内,通过该密封塞4将桶内水性涂料和外界空气隔绝。

本实施中,在所述橡胶密封盖3顶面居中设有拉手5,便于将橡胶密封盖3由桶身1内拉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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