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定量碗式提升机的托板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01274发布日期:2018-09-21 22:35阅读:1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输送设备,特别是一种定量碗式提升机的托板机构。



背景技术:

在定量碗式提升机中,定量碗需要固定在托板上进行输送,而且在实际使用时,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容量更换不同规格的定量碗,传统的定量碗固定结构较为的复杂,拆装较为的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拆装方便的定量碗式提升机的托板机构。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定量碗式提升机的托板机构,包括托板,所述托板上设置有能够固定定量碗的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能够卡住定量碗下缘一侧的前卡块及能够卡住定量碗下缘另一侧的后卡块,所述前卡块固定安装在托板上,所述后卡块一端转动设置在托板上,所述托板上设置有能够将后卡块定位至卡掣在定量碗下缘位置的定位机构。

所述定位机构包括一弹性插销机构,所述弹性插销机构包括一固定在托板上的滑动座、滑动设置在滑动座内的插销、及设置在插销与滑动座之间的压缩弹簧,所述后卡块上开设有与插销对应的定位孔,所述压缩弹簧分别顶压在插销和滑动座上,为插销提供一向外顶出的弹性力。

在插销远离定位孔的一端设置有一螺帽。

所述后卡块上设置有一把手。

在托板设置有一限位块,所述后卡块转动至卡掣在定量碗下缘时,所述后卡块的端部卡入限位块,后卡块与托板之间形成与定量碗下缘对应的定位间隔,通过该限位块限制后卡块向上移动,从而控制定位间隔的大小。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定量碗式提升机的托板机构,包括托板,所述托板上设置有能够固定定量碗的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能够卡住定量碗下缘一侧的前卡块及能够卡住定量碗下缘另一侧的后卡块,所述前卡块固定安装在托板上,所述后卡块一端转动设置在托板上,所述托板上设置有能够将后卡块定位至卡掣在定量碗下缘位置的定位机构,即可完成定量碗的定位,拆卸时,解锁定位机构,向外转出后卡块,即可取出定量碗,拆装方便快捷,方便使用者快速的更换定量碗。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定量碗安装在托板上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定量碗取出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托板上后卡块位置处的截面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托板的底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4,图1至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一种定量碗式提升机的托板机构,包括托板3,所述托板3上设置有能够固定定量碗30的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能够卡住定量碗30下缘一侧的前卡块41及能够卡住定量碗30下缘另一侧的后卡块42,所述前卡块41固定安装在托板3上,所述后卡块42一端转动设置在托板3上,所述托板3上设置有能够将后卡块42定位至卡掣在定量碗30下缘位置的定位机构,即可完成定量碗的定位,拆卸时,解锁定位机构,向外转出后卡块,即可取出定量碗,拆装方便快捷,方便使用者快速的更换定量碗。

优选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定位机构包括一弹性插销机构,所述弹性插销机构包括一固定在托板3上的滑动座51、滑动设置在滑动座51内的插销52、及设置在插销52与滑动座51之间的压缩弹簧53,所述后卡块42上开设有与插销52对应的定位孔421,所述压缩弹簧53分别顶压在插销52和滑动座51上,为插销52提供一向外顶出的弹性力,定量碗固定状态时,插销52插入定位孔421,完成后卡块42的定位,并通过弹性力防止插销52脱离后卡块42的定位孔421,定位的可靠性高,需要拆卸时,将插销52拉出至脱离定位孔421即可自由的转动后卡块42取出定量碗,拆装操作方便。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弹性插销机构设置在托板3底部,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可以将弹性插销机构设置在托板3上部,在此不作详述,此外,该定位机构还可为弹性卡扣机构,即在托板3上设置卡口,在后卡块42上设置弹性卡钩,当后卡块42转动至定位位置时,弹性卡钩卡入卡口,即可完成定位,在此不作详述。

优选的,在插销52远离定位孔421的一端设置有一螺帽521,以方便拉动插销52,操作更为的方便。

优选的,所述后卡块42上设置有一把手422,一方便转动后卡块42,优选的,所述后卡块42通过一转轴转动设置在托板3上,并且在转轴处配置以扭簧,以对后卡块42提供一向内转动的弹性力,使得后卡块42能够自动的复位至卡掣定量碗下缘,使用更为的方便。

优选的,在托板3设置有一限位块32,所述后卡块42转动至卡掣在定量碗30下缘时,所述后卡块42的端部卡入限位块32,后卡块42与托板3之间形成与定量碗30下缘对应的定位间隔,通过该限位块32限制后卡块42向上移动,从而控制定位间隔的大小,以保证定量碗固定的稳定性。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与上述实施方式不同的形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发明精神的前提下所作的等同的变换或相应的改动,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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