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安装门式起重机的铰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8576发布日期:2019-01-15 23:20阅读:306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安装门式起重机的铰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起重机设备制造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安装门式起重机的铰接装置。



背景技术:

门式起重机是桥式起重机的一种变形,又叫龙门吊,主要用于室外的货场、料场货、散货的装卸作业,门式起重机具有场地利用率高、作业范围大、适应面广、通用性强等特点,在港口货场得到广泛使用。

大多的门式起重机在安装时,在安装支腿的时候,是把支腿先要立起来,并且用临时缆风绳将支腿稳固,然后再将安装好的主梁起吊与支腿连接,这样的安装方法在整体安装上往往需要一天的时间,费时费力,而且还存在很多安全因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提出的技术任务是对现有的技术方案进行完善与改进,一种便于安装门式起重机的铰接装置,通过在主梁与支腿之间设置铰接装置,将主梁与支腿活动连接在一起,通过吊起主梁支腿就会自然地与主梁连接在一起,大大的节省了安装的时间,同时又避免了很多的安装风险因素。

一种便于安装门式起重机的铰接装置,包括主梁、支腿、电机和提升行走装置,所述电机安装在主梁顶部,所述提升行走装置安装在主梁底部,所述支腿安装在主梁两侧,所述主梁与支腿之间设置有铰接装置,所述铰接装置包括合页一、合页二和转轴,所述合页一焊接在支腿的侧板上,所述合页一的边角与支腿通过高强度螺栓进行固定连接,所述合页二焊接在主梁下悬架上,所述合页二的边角与主梁通过高强度螺栓进行固定连接,所述合页一和合页二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所述主梁和支腿通过铰接装置转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支腿为三角形结构在主梁处汇合,所述支腿底部设置有连接柱连接支腿两端。

进一步的:所述主梁侧板上和支腿侧板上设置有紧固连接件,所述紧固连接件上设置有螺孔,所述紧固连接件通过螺母固定连接主梁和支腿,紧固连接件将提升起来的门式起重机的主梁和支腿进行加固连接,使起重机的安装更加稳定。

进一步的:所述合页二上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与支腿顶部尺寸相匹配,支腿顶部卡进合页二上的凹槽可以避免支腿放置位置不对打滑造成施工的安全风险。

进一步的:所述支腿顶部设置有防滑垫,防滑垫进一步的加强了支腿与主梁安装的稳定性。

有益效果:通过在主梁与支腿之间设置铰接装置,将主梁与支腿活动连接在一起,通过吊起主梁支腿就会自然地与主梁连接在一起,大大的节省了安装的时间,同时又避免了很多的安装风险因素。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其中:

图1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铰接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梁,2-支腿,3-电机,4-提升行走装置,5-连接柱,6-合页一,7-合页二,8-转轴,9-紧固连接件,10-螺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

一种便于安装门式起重机的铰接装置,包括主梁1、支腿2、电机3和提升行走装置4,所述电机3安装在主梁1顶部,所述提升行走装置4安装在主梁1底部,所述支腿2安装在主梁1两侧,所述主梁1与支腿2之间设置有铰接装置,所述铰接装置包括合页一6、合页二7和转轴8,所述合页一6焊接在支腿2的侧板上,所述合页一6的边角与支腿2通过高强度螺栓进行固定连接,所述合页二7焊接在主梁1下悬架上,所述合页二7的边角与主梁1通过高强度螺栓进行固定连接,所述合页一6和合页二7通过转轴8转动连接,所述主梁1和支腿2通过铰接装置转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化方案:所述支腿2为三角形结构在主梁1处汇合,所述支腿2底部设置有连接柱5连接支腿2两端,所述主梁1侧板上和支腿2侧板上设置有紧固连接件9,所述紧固连接件9上设置有螺孔10,所述紧固连接件9通过螺母固定连接主梁1和支腿2,所述合页二7上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与支腿2顶部尺寸相匹配,所述支腿2顶部设置有防滑垫。

如图1-2所示,门式起重机的主梁和支腿通过铰接装置连接,在安装前铰接装置与主梁和支腿是图2左侧状态,在安装门式起重机时,通过提起主梁,支腿就会自然地与主梁连接在一起,支腿与主梁连接在一起后,通过紧固连接件将主梁与支腿进行加固连接,连接效果如图2右侧所示,通过在主梁与支腿之间设置铰接装置,将主梁与支腿活动连接在一起,大大的节省了安装的时间,同时又避免了很多的安装风险因素。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示意性的具体实施方式,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原则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等同变化与修改,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