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百吨级乏燃料容器开箱用吊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69134发布日期:2019-11-19 20:57阅读:423来源:国知局
一种百吨级乏燃料容器开箱用吊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乏燃料容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百吨级乏燃料容器开箱用吊具。



背景技术:

乏燃料又称辐照核燃料,是经受过辐射照射、使用过的核燃料,通常是由核电站的核反应堆产生。由于乏核燃料中包含有大量的放射性元素,因此其具有很强的放射性,如果不加以妥善处理,会严重影响环境和与之接触的人的健康。而乏燃料容器是用来储运乏燃料的专门器具,通常体积、重量较大,单容器本身就多达百吨级别。目前,对于乏燃料容器的铸件多采用钢丝绳或吊带进行吊运,当该乏燃料容器铸造成型从砂坭开箱时,由于器具较大且为圆形筒体容器,没有任何吊耳或可吊装位置,如果使用传统钢丝绳或吊带,其承重有限或稳定性较差,容易划伤、摔伤铸件甚至伤及操作人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百吨级乏燃料容器开箱用吊具,该吊具可在不损坏乏燃料容器表面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吊运,减少了开箱用人力,大大提高了吊运效率,并且能避免伤及操作人员和铸件,有效的保证了吊运安全性。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百吨级乏燃料容器开箱用吊具,包括成对使用的吊环,所述两吊环间设有锁链,所述吊环内径略大于燃料容器的外径,所述吊环的外侧固定焊接若干吊耳,所述吊耳与所述吊环的平面之间设有加强板,所述吊耳上开设有吊孔。相比于现有技术,该吊具可在不损坏乏燃料容器表面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吊运,减少了开箱用人力,大大提高了吊运效率,并且能避免伤及操作人员和铸件,有效的保证了吊运安全性。

优选地,所述吊耳在所述吊环周向上均匀分布。该设置使吊环受力均匀,且结构简单、美观。

优选地,所述吊环上的所述吊耳的数量不少于两个。该设置可以方便吊环各角度的吊装。

优选地,所述吊环上的所述吊耳的数量为四个。该设置既可以方便吊环各角度的吊装,又可避免因吊耳过多而造成吊环本身过重的现象。

优选地,所述吊耳上所述吊孔的数量为两个。该设置满足容器吊装需求,且方便不同吊环间的连接。

优选地,所述锁链链接于不同吊环上、相对应的两吊孔之间。该设置可以方便的将两吊环链接,同时吊运时吊钩可直接作用于锁链,方便吊具的使用。

优选地,所述锁链的数量不少于一条。该设置可使吊环链接牢固,且方便钩吊。

优选地,所述锁链的长度为1.0~2.0m。该设置可以保证锁链具有适宜的长度。

优选地,所述吊环的宽为0.2~0.5m,厚度为0.1~0.3m。该设置可以提高吊环自身的结构强度,保证吊运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该吊具可在不损坏乏燃料容器表面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吊运,减少了开箱用人力,大大提高了吊运效率,并且能避免伤及操作人员和铸件,有效的保证了吊运安全性;

2、该吊具设置的锁链,既可方便的将两吊环链接,同时吊运时吊钩可直接作用于锁链,方便吊具的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百吨级乏燃料容器开箱用吊具的示意图;

图2为吊环的俯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1-吊环,2-吊耳,3-加强板,4-吊孔,5-锁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百吨级乏燃料容器开箱用吊具,如图1~2所示,包括成对使用的吊环1,吊环1由钢板一体切割或焊接成型。其中,吊环1的宽为0.2~0.5m,厚度为0.1~0.3m,本实施例中采用0.15m厚的钢板一体切割成宽为0.2m的圆环。两吊环1间配有不锈钢锁链5,吊环1的内径略大于燃料容器的外径,这样既可以方便的套入乏燃料容器,又可保证吊运时其整好卡在吊环1内,为了吊运方便,吊环1的外侧边缘焊接若干吊耳2,吊耳2上开有吊孔4,为了保证吊环1与吊耳2之间的牢固性,吊耳2与吊环1的各平面之间焊接加强板3。

上述结构中,为了吊运的方便性,吊耳2在吊环1周向上均匀分布,吊环1上吊耳2的数量不少于两个,本实施例中优选地吊耳2的数量为四个,且吊耳2上吊孔4的数量为两个。锁链5链接于两吊环1上、相对应的两吊孔4之间,锁链5的数量不少于一条,为了使用方便,避免锁链过长或过短影响吊运的效率,锁链5的长度为1.0~2.0m,本实施例中优选地配置2条锁链,并对称设置,长度为1.5m。

具体使用时,先将两个吊环1分别套入乏燃料容器,然后根据吊运角度,用钢丝绳或者吊钩钩住适宜位置吊环的吊耳2或锁链5,然后用吊车或者行车起吊。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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