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化玻璃加工用翻转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309269发布日期:2021-06-04 15:16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钢化玻璃加工用翻转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属于钢化玻璃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钢化玻璃加工用翻转结构。


背景技术:

2.钢化玻璃在生产出来后会得到半成品或者成品,无论是半成品或者成品在加工完毕后往往都需要对其进行磨边处理,使玻璃产品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在加工过程中,需要对钢化玻璃进行翻边操作,现有技术中,主要是通过多人搬动完成翻边操作,其不但翻边的效率较低,而且也容易造成钢化玻璃的损坏,影响加工的质量,故而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适用性强的钢化玻璃加工用翻转结构。
4.实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钢化玻璃加工用翻转结构,包括底座,固定在所述底座上的支撑架,所述支撑架上固定有翻转电机,所述翻转电机的主轴上通过联轴器固定有支撑轴杆,所述支撑轴杆的端部固定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的外侧面底部固定有支撑筋杆,所述支撑筋杆的顶面外端设置有承载圆盘,所述安装座的外侧面顶部通过销轴连接有抵压筋杆,所述抵压筋杆的底面设置有抵压圆盘,所述抵压筋杆与所述安装座的外侧面顶部设置有伸缩气缸,所述抵压圆盘在所述伸缩气缸的作用下配合承载圆盘完成对钢化玻璃的夹持定位,所述支撑轴杆的表面开设有半圆形限位凹槽,所述支撑架上固定有限位凸块,所述限位凸块处于所述半圆形限位凹槽内,所述翻转电机在旋转时,所述限位凸块在所述半圆形限位凹槽内移动并进行限位。
5.所述承载圆盘通过轴承连接在所述支撑筋杆上,所述抵压筋杆内固定有旋转电机,所述抵压圆盘的顶面固定在所述旋转电机的主轴上。
6.所述承载圆盘和抵压圆盘的边沿等间距固定有弧形弹片,所述弧形弹片的端部固定有抵压橡胶块。
7.所述底座上固定有抽真空器,所述承载圆盘的表面开设有抽真空吸孔,所述抽真空吸孔通过导气管与所述抽真空器相连接。
8.所述半圆形限位凹槽的两端固定有抵压开关,所述抵压开关与所述翻转电机相连接并使翻转电机停止工作。
9.所述底座上固定有电源插头和手动开关面板。
10.所述支撑筋杆的底面与所述安装座之间固定有加强支杆。
11.本发明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发明的结构设置合理,其不但可以有效且快速的实现钢化玻璃的夹持定位,而有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翻转180度,从而有利于进行对应的加工操作,并有利于提高加工的效率与加工的精度,使用稳定可靠,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12.为了使本发明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13.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4.(实施例1)
15.图1显示了本发明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16.见图1,一种钢化玻璃加工用翻转结构,包括底座1,固定在所述底座上的支撑架2,所述支撑架上固定有翻转电机3,所述翻转电机的主轴上通过联轴器4固定有支撑轴杆5,所述支撑轴杆的端部固定有安装座6,所述安装座的外侧面底部固定有支撑筋杆7,所述支撑筋杆的顶面外端设置有承载圆盘8,所述安装座的外侧面顶部通过销轴9连接有抵压筋杆10,所述抵压筋杆的底面设置有抵压圆盘11,所述抵压筋杆与所述安装座的外侧面顶部设置有伸缩气缸12,所述抵压圆盘在所述伸缩气缸的作用下配合承载圆盘完成对钢化玻璃的夹持定位,所述支撑轴杆的表面开设有半圆形限位凹槽13,所述支撑架上固定有限位凸块14,所述限位凸块处于所述半圆形限位凹槽内,所述翻转电机在旋转时,所述限位凸块在所述半圆形限位凹槽内移动并进行限位。
17.所述承载圆盘通过轴承15连接在所述支撑筋杆上,所述抵压筋杆内固定有旋转电机16,所述抵压圆盘的顶面固定在所述旋转电机的主轴上。
18.所述承载圆盘和抵压圆盘的边沿等间距固定有弧形弹片17,所述弧形弹片的端部固定有抵压橡胶块18。
19.所述底座上固定有抽真空器19,所述承载圆盘的表面开设有抽真空吸孔20,所述抽真空吸孔通过导气管21与所述抽真空器相连接。
20.所述半圆形限位凹槽的两端固定有抵压开关22,所述抵压开关与所述翻转电机相连接并使翻转电机停止工作。
21.所述底座上固定有电源插头23和手动开关面板24。
22.所述支撑筋杆的底面与所述安装座之间固定有加强支杆25。
23.本发明的结构设置合理,其不但可以有效且快速的实现钢化玻璃的夹持定位,而有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翻转180度,从而有利于进行对应的加工操作,并有利于提高加工的效率与加工的精度,使用稳定可靠,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24.本实施例中使用的标准零件可以从市场上直接购买,而根据说明书和附图的记载的非标准结构部件,也可以直根据现有的技术常识毫无疑义的加工得到,同时各个零部件的连接方式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常规手段,而机械、零件及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故在此不再作出具体叙述。
25.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发明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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