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焦形进胶自动顶出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设于后模上的行位,设于所述行位上且与焦形进胶紧贴的水口逼紧块,所述水口逼紧块具有倾斜延伸部,所述倾斜延伸部的倾斜方向与所述行位的运动方向相反,所述倾斜延伸部插设于前模中,且所述倾斜延伸部的侧壁与所述焦形进胶的侧壁相贴合,所述前模中还设置有供所述倾斜延伸部滑行的水口逼紧块轨道,所述焦形进胶的焦形部嵌设于所述行位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形进胶自动顶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口逼紧块还包括基座,所述倾斜延伸部为自所述基座上斜向上延伸。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焦形进胶自动顶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位上设有与所述水口逼紧块的基座相适配的凹槽,所述水口逼紧块的基座嵌设于该所述凹槽中。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焦形进胶自动顶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位于与所述焦形进胶的弯曲方向相背的另一侧。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形进胶自动顶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位为嵌设于所述后模中。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焦形进胶自动顶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模上开设有供所述行位安置的安装槽。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焦形进胶自动顶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槽的底部设置有凸起部,所述行位的底部设置有与该所述凸起部相适配的定位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