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监控塑封料位置的监控装置的放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7558阅读:345来源:国知局
带有监控塑封料位置的监控装置的放料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半导体封装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有监控塑封料位置的监控装置的放料装置。



背景技术:

近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时发现产品框架上有大面积溢料现象发生,上述现象的发生直接导致大量产品报废,严重影响产品合格率。

经技术人员的深入研究发现,进料手臂在放料时,部分塑封料没有放入模具的塑封料筒中,而是散落在模具上,因此,合模后会在模具上残留多余的废料,在再次合模时容易由于残余废料导致上下模之间有间隙而漏胶,进而在产品框架上产生大料溢料,影响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同时,对后道 T/F(后道切筋打弯)的模具也会带来较大隐患,严重时会引起模具打爆,刀具断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部分塑封料在放入塑封料筒中以后,由于塑封料处于倾斜状态,其高度高出模具表面,也容易由于模具之间的间隙而漏胶,造成大面积溢料现象,影响产品质量。

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研究一种可以及时对塑封料位置进行监控以便随时对封装系统进行调整的放料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可以及时对塑封料位置进行监控以便随时对封装系统进行调整的放料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有监控塑封料位置的监控装置的放料装置,至少包括进料手臂、设置于所述进料手臂一端的第一挡板和设置于所述进料手臂另一端的第二挡板,设置于下模上的塑封料筒,塑封料通过所述进料手臂设置于所述塑封料筒内,还包括设置于所述进料手臂下方的光纤控制系统,所述光纤控制系统至少包括CPU控制系统、放大器、发射器和接收器,所述发射器设置于所述第一挡板所在一侧的下方,所述接收器设置于所述第二挡板所在一侧的下方,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分别连接于所述CPU控制系统;合模前,当所述接收器接收到的光线接近于所述发射器发射的光线时,所述模具正常合模;当所述接收器接收到的光线小于所述发射器所发出的光线的80%时,所述CPU控制系统控制蜂鸣器发出报警,模具不合模。

在一些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接收器接收到的光线为所述发射器发出光线的95%以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结构设计,由于在原有的进料系统上加装有光纤控制系统, 该系统可以对进入塑封料筒的塑封料的位置进行判定,并当判定为不合格时发出报警,模具不合模,设备停机,阻止溢料的产生,保护产品不受损,待异常情况解决后重新启动设备,进入正常生产流程,从而有效阻止大量废品出现的可能,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放料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带有监控塑封料位置的监控装置的放料装置,包括进料手臂1、设置于进料手臂1一端的第一挡板11和设置于进料手臂另一端的第二挡板12,还包括设置于下模2上的塑封料筒21,在第一挡板推手(如图中第一挡板11外的箭头所示)的作用下,进料手臂1将塑封料放置于塑封料筒21内。

本实施例的监控装置还包括设置于进料手臂1下方的光纤控制系统,光纤控制系统至少包括CPU控制系统44、放大器41、发射器42和接收器43,发射器42设置于第一挡板11所在一侧的下方,接收器43设置于第二挡板12所在一侧的下方,发射器42和接收器43分别连接于CPU控制系统44。

通常情况下,当进料手臂1进入模具内并下降时,第一挡板向右推动挡板11时,塑封料31就会从进料手臂1放入模具塑封料筒21内。合模前,当接收器43接收到发射器42发射的光线时,CPU控制系统44控制模具正常合模;当塑封聊倾斜防止,接收器所接收到的光线远小于发射器所发出的光线而判定为不合格时,CPU控制系统控制蜂鸣器发出报警,模具不合模。

试验表明,当接收器43所接收到的光线为发射器42发出的光线的80%以上时,即可判定为正常,最好在95%以上。

具体而言,当部分塑封料,如图2中的塑封料32,倾斜放置于塑封料筒21内时,由于其部分高度高出模具表面,从发射器42发出的部分光线被遮挡,接收器43所接收到的光线少于实际应该接收到的光线,此时,CPU控制系统44接收到接收器所发出的信息,判定为异常,启动蜂鸣器报警,模具不合模,设备停机,阻止溢料的产生,保护产品不受损,待异常情况解决后重新启动设备,进入正常生产流程,从而有效阻止大量废品出现的可能,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

当接收器接收到的光线为发射器发出光线的80%以上时,正常合模,设备正常运行。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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