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层塑胶片材生产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12822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塑胶片材生产线,特别涉及一种双层塑胶片材生产线。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生产塑胶片材需要有一条自动化生产线,对于一些具有双层结构的塑胶片材则需要较长的生产线进行加工生产,虽然这些生产线能基本实现自动化生产,但是对于一些中小型的企业来说,长的生产线需要租赁一个面积大的厂房,提高了生产成本高;另外,目前的生产线压延辊轮之间的宽度调节不方便,使得生产出来的产品厚度很容易出现偏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双层塑胶片材生产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双层塑胶片材生产线,用于生产一种包括基层和表层的双层塑胶片材,包括依次设置的挤出机、压延冷却设备以及双层片材压合机,所述压延冷却设备包括支撑架、通过轴承安装于支撑架的主辊筒、通过滑轨副安装于支撑架且位于主辊筒两侧与主辊筒形成对辊结构的副辊筒、以及驱动所述副辊筒沿水平方向运动的第一驱动机构;所述双层片材压合机包括拼接在支撑架旁侧的承载架、沿片材输送方向依次安装于承载架上方的表层放卷辊轮、表层压合机构以及收卷机构,所述表层压合机构包括安装于承载架的第一压延辊、直径大小与第一压延辊相同的第二压延辊、以及驱动第一压延辊和第二压延辊同步运动的第二驱动装置,所述第二压延辊位于第一压延辊正下方且与第一压延辊形成对辊结构;所述承载架的下方还设有驱动所述第一压延辊上下运动的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包括步进电机、连接于步进电机输出端的丝杠、以及套设于丝杠的托举架,所述托举架连接于第一压延辊轮的一端;所述收卷机构包括架设于承载架尾端上方的收卷辊轮以及驱动所述收卷辊轮转动的伺服电机。

进一步地,所述主辊筒的下方设有剥离辊,所述剥离辊通过滑轨副安装于支撑架,且能沿水平方向左右运动。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驱动机构为气缸。

进一步地,所述承载架的上方还架设有用于给基层刷胶的涂刷装置,所述涂刷装置包括架设于承载架上方的刷胶头以及通过软管连接于刷胶头用于给刷胶头提供胶水的溶胶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依次设置挤出机、压延冷却设备以及双层片材压合机,简化了原有生产线的结构,使得生产线的长度变短,降低了中小型企业的生产成本;另外升降机构也可以调整第一压延辊与第二压延辊之间的距离,方便塑胶片材的整理,还可以通过第一驱动机构驱动副辊筒作水平运动,从而调节副辊筒与主辊筒之间的距离,改变被加工产品的厚度。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的一种双层塑胶片材生产线,用于生产一种包括基层和表层的双层塑胶片材,包括依次设置的挤出机1、压延冷却设备2以及双层片材压合机3;只设置有三个主要的机构,简化了原来的生产线,缩短了生产线整体的长度,使其更适合中小型企业使用,降低生产成本;所述压延冷却设备2包括支撑架21、通过轴承安装于支撑架21的主辊筒22、通过滑轨副安装于支撑架21且位于主辊筒22两侧与主辊筒22形成对辊结构的副辊筒23、以及驱动所述副辊筒23沿水平方向运动的第一驱动机构24,所述第一驱动机构24为气缸,通过第一驱动机构24驱动副辊筒23作水平运动,从而调节副辊筒23与主辊筒22之间的距离,改变被加工产品的厚度;所述主辊筒22的下方设有剥离辊221,所述剥离辊221通过滑轨副安装于支撑架21,且能沿水平方向左右运动。

所述双层片材压合机3包括拼接在支撑架21旁侧的承载架31、沿片材输送方向依次安装于承载架31上方的表层放卷辊轮32、表层压合机构33以及收卷机构34,所述放卷辊轮32的下方还设有导向辊321,所述承载架21的上方还架设有用于给基层刷胶的涂刷装置35,所述涂刷装置35包括架设于承载架21上方的刷胶头351以及通过软管连接于刷胶头351用于给刷胶头351提供胶水的溶胶机352。

所述表层压合机构33包括安装于承载架31的第一压延辊331、直径大小与第一压延辊331相同的第二压延辊332、以及驱动第一压延辊331和第二压延辊332同步运动的第二驱动装置333,所述第二压延辊332位于第一压延辊331正下方且与第一压延辊331形成对辊结构;所述承载架31的下方还设有驱动所述第一压延辊331上下运动的升降机构36,所述升降机构36包括步进电机361、连接于步进电机361输出端的丝杠362、以及套设于丝杠362的托举架363,所述托举架363连接于第一压延辊轮331的一端,升降机构36也可以调整第一压延辊331与第二压延辊332之间的距离,方便塑胶片材的整理;所述收卷机构34包括架设于承载架31尾端上方的收卷辊轮341以及驱动所述收卷辊轮341转动的伺服电机342。

以上所述并非对本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凡依据本实用新型技术实质对以上的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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