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水泥窑系统处理废矿物油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53779发布日期:2019-01-18 19:40阅读:422来源:国知局
一种利用水泥窑系统处理废矿物油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废矿物油处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利用水泥窑系统处理废矿物油的装置。



背景技术:

废矿物油HW08的处理中,传统的输送方法是采用泵类输送。先将废矿物油集中放至油池内,再通过螺杆泵或其他泵类将废矿物油通过管道输送至预热器分解炉进行焚烧处理。由于油品粘度较大、流动性较差,无法确保输送量的稳定,另外废油流入泵内油量不足,极易造成螺杆泵内衬磨损。由于废矿物油易在衬塑管道内结壁,造成输送量不足、不稳定,增加管道清理的时间及设备损耗,易造成窑况不稳定,系统操作困难。泵类输送,无法满足粘稠液体的输送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利用水泥窑系统处理废矿物油的装置,该装置中采用变频螺旋输送机代替泵类输送将废油输送至预热器分解炉内,变频螺旋输送机能够保证油品的均匀输送,减少因输送管道结料堵塞、设备损坏或油品输送不均对烧成系统正常运行的影响。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利用水泥窑系统处理废矿物油的装置,利用水泥窑系统处理废矿物油,包括:废油仓、变频螺旋输送机和用于将废油装入废油仓的起吊装置;废油仓为上部敞口式结构,废油仓设在变频螺旋输送机的进料口上方,变频螺旋输送机的出料口与水泥窑系统的预热器分解炉对接。

优选地,变频螺旋输送机包括壳体和安装在壳体内的螺旋铰刀,螺旋铰刀与壳体的间隙小于2mm。可以保证送入量的均匀性,废油进入预热器分解炉时较为均匀、稳定。

优选地,变频螺旋输送机的出料口与水泥窑系统的预热器分解炉的最低一级的立筒对接。

优选地,变频螺旋输送机的出料口与立筒的对接口的尺寸范围为400mm×600mm-500mm×600mm。

优选地,变频螺旋输送机的进料口的尺寸为300mm×700mm-500mm×700mm。

优选地,变频螺旋输送机的进料口尺寸大于变频螺旋输送机的出料口与立筒的对接口的尺寸。

优选地,变频螺旋输送机的输送能力为2-5吨/小时,精度偏差为0.05吨/小时。

优选地,变频螺旋输送机适用于运动粘度在1500里斯以上的废油。包括但不限于废柴油、废机油、废液态油。

优选地,废油均匀送入水泥窑系统的预热器分解炉。

优选地,按0.25吨/桶调整废油的送入量为20-120吨/天。

总的说来,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1.变频螺旋输送机相较于泵类输送,输送量稳定,变频螺旋输送机内部不易结焦,减少因输送通道内部结焦对输送效率的影响。且水泥窑的窑况更加稳定。

2.废油仓好的上部敞口,以便废油在自重力下快速进入变频螺旋输送机。

3.利用变频螺旋输送机调节废油的送入量,减少废油量忽大忽小对水泥窑系统的设备和水泥窑系统的操作的影响,稳定窑况。

4.螺旋铰刀与壳体的间隙小于2mm。不仅可以保证送入量的均匀性,废油进入预热器分解炉时较为均匀、稳定,而且可以使得废油仓内保持有一定的废油,废油自身有料封作用,避免系统漏风。降低对水泥窑系统的影响。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的水泥窑处理废矿物油的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的标号和对应的零部件名称为:1为变频螺旋输送机,2为废油仓,3为预热器分解炉的最低一级的立筒,4为起吊装置,5为废油池,6为螺杆泵,7为输送管道,8为二楼平台,9为三楼平台,10为一楼平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一种利用水泥窑系统处理废矿物油的装置,利用水泥窑系统处理废矿物油,包括:废油仓、变频螺旋输送机和用于将废油装入废油仓的起吊装置。

变频螺旋输送机包括壳体和安装在壳体内的螺旋铰刀,螺旋铰刀与壳体的间隙小于2mm。变频螺旋输送机的进料口的尺寸为300mm×700mm。变频螺旋输送机的输送能力为2-5吨/小时,精度偏差为0.05吨/小时。变频螺旋输送机适用于运动粘度在1500里斯以上的废油,包括但不限于废柴油、废机油、废液态油。

废油仓为上部敞口式结构,废油仓设在变频螺旋输送机的进料口上方,变频螺旋输送机的出料口与水泥窑系统的预热器分解炉的最低一级的立筒对接。对接口的尺寸为400mm×600mm。

使用时,将废油整桶使用起吊装置吊起,全部加入废油仓内,开启变频螺旋输送机并保持废油仓内有一定的废油,保证变频螺旋输送机均匀输送,并通过变频调速调节废油的送入量,按0.25吨/桶可实现20-120吨/天的送入量调整,保证废油均匀入窑。整个装置及流程全密闭操作没有漏风,对水泥窑系统的影响降到最低。

上述实施例为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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