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263467阅读:392来源:国知局
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环保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
【背景技术】
[0002]城市生活中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废弃木料垃圾,如装饰工程施工中拆除旧的装饰木板,淘汰的旧木质家具,建筑工地的废弃模板等等。这些废弃木料垃圾如果不进行及时处理,会造成“垃圾围城”的后果。有的单位将这些木料作为燃料直接投入燃煤链条锅炉的炉膛进行燃烧,但由于这些木料大小不一、形状各异,造成大块木料特别是大片木板在燃烧时由于缺氧而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黑烟污染了空气。

【发明内容】

[0003]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0004]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带式输送机(I)的出料端安装于料斗(2)的顶部,料斗(2)的下面安装一对挤压辊(3)即粉碎装置;挤压辊(3)下面带有导料口(4),导料口(4)下端正对锅炉(6)前端的煤斗(5)。
[0005]所述挤压辊(3)上面的粉碎齿(7)为矩形结构,其宽度为40?60mm,高度为50?80mm,长度为通长1500?2500mm。
[0006]所述挤压辊(3)的主体转筒(8)的直径为250~350mm。
[0007]所述挤压辊(3)是由2只完全相同的挤压辊组成一对,咬合组装在一起。
[0008]所述挤压辊(3)外部和下部由钢板包围形成导料口(4),导料口钢板厚度为2-30mm ο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结构图。
[0010]图中,I为带式输送机,2为料斗,3为挤压辊(粉碎装置),4为导料口,5为锅炉煤斗,6为锅炉本体,7为粉碎齿,8为转筒。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内容】做进一步的说明。
[0012]—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结构图如图1所示。I为带式输送机,2为料斗,3为挤压辊(粉碎装置),4为导料口,5为锅炉煤斗,6为锅炉本体,7为粉碎齿,8为转筒。所述带式输送机(I)的出料端安装于料斗(2)的顶部,料斗(2)的下面安装一对挤压辊(3)即粉碎装置;挤压辊(3)下面带有导料口(4),导料口(4)下端正对锅炉(6)前端的煤斗(5)。
[0013]所述挤压辊(3)上面的粉碎齿(7)为矩形结构,其宽度为40?60mm,高度为50?80mm,长度为通长1500?2500mm。
[0014]所述挤压辊(3)的主体转筒(8)的直径为250~350mm。
[0015]所述挤压辊(3)是由2只完全相同的挤压辊组成一对,咬合组装在一起。
[0016]所述挤压辊(3)外部和下部由钢板包围形成导料口(4),导料口钢板厚度为2-30mm ο
【主权项】
1.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带式输送机(I)的出料端安装于料斗(2)的顶部,料斗(2)的下面安装一对挤压辊(3)即粉碎装置;挤压辊(3)下面带有导料口(4),导料口(4)下端正对锅炉(6)前端的煤斗(5)。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挤压辊(3)上面的粉碎齿(7)为矩形结构,其宽度为40?60mm,高度为50?80mm,长度为通长1500?2500mm。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挤压辊(3)的主体转筒(8)的直径为250~350_。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挤压辊(3)是由2只完全相同的挤压辊组成一对,咬合组装在一起。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挤压辊(3)外部和下部由钢板包围形成导料口(4),导料口钢板厚度为2-30_。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属于生物质锅炉技术领域,其特征在于带式输送机的出料端安装于料斗的顶部,带式输送机出料端底部安装料斗,料斗之下是一对挤压辊(粉碎装置),挤压辊下面由导料口将粉碎的块状木料导向下面的锅炉煤斗。带式输送机和挤压辊电机均安装变频器,通过PLC实现加工和输送废料速度的自动控制。采用本实用新型设计的一种将废弃木料加工成块状燃料并自动输送给锅炉的设备,具有结构简单、可靠性高、成本低、节省人工等优点。
【IPC分类】F23K1/00, F23K3/10
【公开号】CN205174428
【申请号】CN201521024131
【发明人】魏星, 方廷勇, 荣鼐, 马进伟
【申请人】魏星
【公开日】2016年4月20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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