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炊具(4),具有:
烹饪室(6),其具有能借助门(7)关闭的装入口(8),
相对于该烹饪室(6)固定安置的用于产生光图(L)的光图投影仪(1),
用于拍摄来自由该光图照射的区域的图像的照相机(2),和
与该照相机(2)相连的且借助光图分析来计算物体(O;O1,O2)的三维形状的分析装置(12),该物体位于能由该光图(L)照射的区域内,
其特征是,该光图投影仪(1)设置在该烹饪室(6)内以照射光图(L),该照相机(2)相对于该烹饪室(6)固定安置,该照相机(2)设置用于在即便该烹饪室(6)关闭时也拍摄来自由该光图照射的烹饪室(6)区域的图像,并且该分析装置(12)设立用于在该烹饪炊具(4)的运行期间反复计算位于由该光图(L)照射的烹饪室(6)区域内的至少一个物体(O;O1,O2)的三维形状。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烹饪炊具(4),其特征是,该光图投影仪(1)的光轴(A1)与该照相机(2)的光轴(A2)相互成一个在20°至30°之间的角度。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烹饪炊具(4),其特征是,该光图投影仪(1)和该照相机(2)布置在该烹饪室(6)的顶壁(9)的后面。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烹饪炊具(4),其特征是,借助该光图投影仪(1),能将不同的光图(L)照射入该烹饪室(6)。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烹饪炊具(4),其特征是,该光图投影仪(1)具有至少一个像点状的光屏用于生成该光图(L)。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烹饪炊具(4),其特征是,在界定该烹饪室的罐体(5)上有预定的校准标记(K)。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烹饪炊具(4),其特征是,该分析装置(12)设立用于识别烹饪物(O1)的类型。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烹饪炊具(4),其特征是,该分析装置(12)设立用于识别烹饪物托座(O2)的类型。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烹饪炊具(4),其特征是,该分析装置(12)设立用于识别物体(O1)的核心温度。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烹饪炊具(4),其特征是,该分析装置(12)与该烹饪炊具(4)的控制装置相连,并且该控制装置设立用于依据由该分析装置(12)确定的至少一个物体参数调整该烹饪炊具(4)的运行。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烹饪炊具(4),其特征是,该烹饪炊具(4)具有光屏(3),在该光屏上能显示由该照相机(2)拍摄的至少一个物体(O)的至少一个三维图像(Ο')。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烹饪炊具(4),其特征是,该光图投影仪(1)也设置用于该烹饪室(6)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