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制备地巴唑胶囊的沸腾干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12389阅读:26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干燥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适用于制备地巴唑胶囊的沸腾干燥器。



背景技术:

沸腾干燥器用于干燥粉料或粒料,通过底部通入的热空气,吹起待干燥的物料,使物料呈沸腾状态,物料经过反复多次的冲起落下,其中的水分被带出,从而达到干燥的目的。

而热空气在经过吸收粉料或粒料的水分,降温后从顶部通过引风机抽取排出,热空气中含有一定含量的粉尘,直接排至大气会造成大气污染,并且目前仅通过操作人员的经验对物料进行多次反复干燥以确保其干燥程度,其存在干燥不完全或过分干燥浪费能源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设计一种适用于制备地巴唑胶囊的沸腾干燥器,其能有效去除排放的热空气中的粉尘,并能精确判断物料的干燥程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适用于制备地巴唑胶囊的沸腾干燥器,包括机体,机体上设有进料口和出料口,出料口位置设有放料阀,机体上部通过引风管和引风机相连,机体下部通过鼓风机和加热器引入热空气,在机体和加热器之间设有调节阀,所述鼓风机和加热器之间设置空气滤器,所述引风机出口设置除尘器;所述进料口入口处设置进料称重器,所述放料阀出口处设置出料称重器,所述进料称重器和所述出料称重器均与记录仪连通。

优选的,所述调节阀为止回阀,以最短距离靠近机体设置。

优选的,所述机体外部设置保温层。

优选的,所述除尘器出口的空气排放处高于任一人员操作的位置。

优选的,所述进料称重器和所述出料称重器均为数字显示式称重器。

优选的,所述进料称重器和所述出料称重器均采用蓄电池供电。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适用于制备地巴唑胶囊的沸腾干燥器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在空气入口处设置了空气滤器,起到过滤空气中杂质的作用,提高了热空气的干燥效率;在空气出口处设置除尘器,能有效除去空气在干燥粉料或粒料过程中夹带的粉尘,解决了污染环境的问题;增设了进料出料称重器,并将记录的重量通过记录仪进行记录及计算,从而精确地确定物料的干燥程度以决定物料是否需要减少或增加干燥时间,最终减少能源的消耗并保证干燥产品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制备地巴唑胶囊的沸腾干燥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的附图标记为:1、机体;2、进料口;3、出料口;4、放料阀;5、鼓风机;6、空气滤器;7、加热器;8、调节阀;9、引风管;10、引风机;11、除尘器;12、进料称重器;13、出料称重器;14、记录仪。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附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适用于制备地巴唑胶囊的沸腾干燥器,包括机体1,机体1上设有进料口2和出料口3,出料口3位置设有放料阀4,机体1上部通过引风管9和引风机10相连,机体1下部通过鼓风机5和加热器7引入热空气,在机体1和加热器7之间设有调节阀8,所述鼓风机5和加热器7之间设置空气滤器6,所述引风机10出口设置除尘器11;所述进料口2入口处设置进料称重器12,所述放料阀4出口处设置出料称重器13,所述进料称重器12和所述出料称重器13均与记录仪14连通。

在一优选实施例中,所述调节阀8为止回阀,以最短距离靠近机体1设置,所述机体1外部设置保温层;所述除尘器11出口的空气排放处高于任一人员操作的位置;所述进料称重器12和所述出料称重器13均为数字显示式称重器,均采用蓄电池供电。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适用于制备地巴唑胶囊的沸腾干燥器,在进行物料干燥时,关闭放料阀4,开启鼓风机5、加热器7、调节阀8,将物料通过进料口2入口处的进料称重器12进行称重,并将称重结果传输至记录仪14,然后物料进入机体1,并通过机体1底部进入的热空气进行多次干燥,然后热空气通过引风管9、引风机10送入除尘器11,除尘器11出口的热空气排放至大气。当干燥完成后,关闭鼓风机5、加热器7、调节阀8,打开放料阀4,将干燥成品送入出料称重器13进行称重,并将称重结果传输至记录仪14,记录仪14对称重结果进行计算。

操作人员根据计算结果来判断本次干燥过程是否充分,若干燥不充分,将出料重新进行干燥,若干燥充分,下次干燥操作时减少干燥时间,通过结合记录仪14及上述操作以确定最佳干燥时间。

由上述实施例可知,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适用于制备地巴唑胶囊的沸腾干燥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有效去除排放的热空气中的粉尘,减少环境污染,并能精确地确定物料的干燥程度及最佳干燥时间,最终减少能源的消耗并保证干燥产品的质量。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其只作为范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对该实用进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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