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蚕茧煮炼后的甩干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20982阅读:4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蚕茧加工配件应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应用于蚕茧煮炼后的甩干机,适用于蚕茧煮炼后的高效脱水制备中。



背景技术:

工业甩干机一种是采用内筒转动等离心方式,通过高速的旋转,将物件所含的水分甩出去的一种设备。现有的工业用甩干机具有以下特点,1、工业甩干机均为三足式悬摆式结构,可避免因转豉内载重不平衡而在运转时产生地脚振动; 2、工业甩干机的内筒、外壳均由不锈钢板材料制成,转豉均为不锈钢板制成,笼底座,底盘均为铸铁材料,出水管在底盘下方;3、主轴采用优质钢材经过热处理精加工而成;4、传动部分采用三角胶带传动,由电机直接带动离心式起步轮,可使机器缓步起动,逐步达到设计转速,以保证机器运转平稳;5、机器内有制动开合臂,制动性能好,能使机器迅速停转。

但是,当前传统工业甩干机,其组成结构复杂,上料、卸料较繁琐且不便移动,同时传统的三角胶带传动驱动不稳定且甩水效率低,具有不耐用、寿命短等问题,需定期检修,影响其使用效率等,已不能满足现有高效的蚕茧甩水使用需求,而这是当前所亟待解决的。

因此,基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蚕茧煮炼后的甩干机。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应用于蚕茧煮炼后的甩干机,其设计结构合理的驱动组件和脱水组件,离心脱水作业稳定、高效、安全,采用轴传动驱动动力精准、稳定,能实现高效的甩水要求,而底部万向轮,便于进行移动,适用范围广。

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蚕茧煮炼后的甩干机,由圆形底座,及均匀设置在圆形底座下方的万向轮,及设置在圆形底座一侧的驱动组件,及设置在圆形底座上方的脱水组件组成;所述驱动组件,包括设置在圆形底座一侧的驱动电机安装板,及设置在驱动电机安装板上的驱动电机,及设置在驱动电机安装板内的第一传动箱,及设置在圆形底座下方凹形处的第二传动箱,其中,第一传动箱与第二传动箱之间通过第一传动轴连接;所述脱水组件,包括设置在圆形底座上的外壳,及设置在外壳上的进料口,及设置在外壳底部的出水口,及设置在外壳内部中间的支撑轴,及设置在支撑轴上的底板,及设置在底板上的滤筒,及设置在底板下方的第二传动轴,其中,第二传动轴的一端贯穿圆形底座与第二传动箱连接。

本技术方案的,所述应用于蚕茧煮炼后的甩干机,还包括设置在滤筒内的圆形滤板,其中,圆形滤板中间设置为凹形结构。

本技术方案的,所述整体结构尺寸为1550mm*1280mm*1100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应用于蚕茧煮炼后的甩干机的有益效果在于:1、其设计结构合理的驱动组件和脱水组件,离心脱水作业稳定、高效、安全,采用轴传动驱动动力精准、稳定,能实现高效的甩水要求,而底部万向轮,便于进行移动,适用范围广;2、整体不锈钢设计结构,其防爆性能优、使用安全系数高且作业噪音小,便于清洁维护。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应用于蚕茧煮炼后的甩干机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图中序号标注如下:1-圆形底座、2-万向轮、3-驱动电机安装板、4- 驱动电机、5-第一传动箱、6-第一传动轴、7-第二传动箱、8-外壳、9-进料口、 10-滤筒、11-底板、12-第二传动轴、13-支撑轴、14-圆形滤板、15-出水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的一种应用于蚕茧煮炼后的甩干机,由圆形底座1,及均匀设置在圆形底座1下方的万向轮2,及设置在圆形底座1一侧的驱动组件,及设置在圆形底座1上方的脱水组件组成;驱动组件,包括设置在圆形底座1一侧的驱动电机安装板3,及设置在驱动电机安装板3上的驱动电机4,及设置在驱动电机安装板3内的第一传动箱5,及设置在圆形底座1下方凹形处的第二传动箱7,其中,第一传动箱5与第二传动箱7之间通过第一传动轴6连接;脱水组件,包括设置在圆形底座1上的外壳8,及设置在外壳8上的进料口9,及设置在外壳 8底部的出水口15,及设置在外壳8内部中间的支撑轴13,及设置在支撑轴13 上的底板11,及设置在底板11上的滤筒10,及设置在底板11下方的第二传动轴12,其中,第二传动轴12的一端贯穿圆形底座1与第二传动箱7连接。

进一步优选的,应用于蚕茧煮炼后的甩干机,还包括设置在滤筒10内的圆形滤板14,其中,圆形滤板14中间设置为凹形结构,其能实现高效的甩水作业要求,即便于取料、卸料(蚕茧);及整体结构尺寸为1550mm*1280mm*1100mm,适用大批量的甩水作业且设计合理甩水效率优、便于操作。

本结构应用于蚕茧煮炼后的甩干机,整体结构为不锈钢,外表美观且便于清洁,驱动电机4的功率为5KW,且可配合装配转速传感器(安装在底板11)和控制组件(安装在驱动电机安装板3上,包括单片机、液晶显示屏和预警模块),实现智能化控制。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