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串接的换热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29336发布日期:2018-06-08 18:34阅读:201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串接的换热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换热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串接的换热器。



背景技术:

一般厂里的换热器都是同种型号的,不管换热的对象是什么,换热器的大小都一样,而实际在使用过程中并不需要大型的换热器,采用小型换热器就可以实现,但是又不便于更换,由此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如申请号为CN201020244853.7公开了一种平行流换热器的测温装置,平行流换热器包括一对相互平行且彼此分开的集流管,若干根两端分别与两个集流管的内腔连通且相互平行的扁管,相邻扁管之间设有翅片,通过翅片与外侧扁管固定连接的两个边板,测温装置为设置在相邻扁管之间的测量块,测量块与扁管具有相同材质,测量块上设有置放温度探头的孔,也可以是槽等固定探头的装置。测量块与扁管紧密接触,换热器的温度实时传递给测量块,通过测量块上的孔可以很方便地使用温度探头来测量换热器的温度,测温结果准确可靠,换热器的温度反馈后可以将机组调整到最佳的工作状态,有利于提高其工作效率和降低其使用成本,该种换热器能够达到很好的换热目的,但是还是无法根据换热对象做调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串接的换热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多项缺陷。

一种可串接的换热器,包括换热管和换热舱,所述换热舱与换热管连接,所述换热舱内部设有分水器和集水器,所述分水器设于换热舱与换热管的连接处,所述集水器设于换热舱的出口处,所述换热管内部设有管道,所述管道与分水器连接,所述分水器上设有若干条散热管,所述散热管的另一端均与集水器连接,所述集水器的另一端设有出水管接口,所述管道的另一端设有进水管接口,所述换热管的底部设有冷却水进口一,换热管的顶部设有冷却水出口一,所述换热舱的底部设有冷却水进口二,换热舱的顶部设有冷却水出口二。

优选的,所述出水管接口的外侧设有螺纹,所述进水管接口的内侧设有螺纹。

优选的,所述出水管接口与另一个换热器的进水管接口可相互螺纹连接。

优选的,进水管接口内部设有防漏橡胶圈。

优选的,散热管呈“S”字形环绕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该种换热器两两之间可进行收尾串接,当需要大型换热器时,只需要多串接几个换热器就可以达到与大型换热器相同的效果,而且换热舱中采用多数量“之”字形的散热管设计,增加了散热液体与冷却水的的接触面积,使散热更快,更高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剖面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换热舱的剖面视图。

其中:1—换热管,2—换热舱,3—进水管接口,4—出水管接口,5—冷却水出口一,6—冷却水进口一,7—冷却水进口二,8—冷却水出口二,9—管道,10—集水器,11—分水器,12—散热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可串接的换热器,包括换热管1和换热舱2,所述换热舱2与换热管1连接,所述换热舱2内部设有分水器11和集水器10,分水器11用于将水分散开,集水器10用于将水集合起来,所述分水器11设于换热舱2与换热管1的连接处,所述集水器10设于换热舱2的出口处,所述换热管1内部设有管道9,所述管道9与分水器11连接,所述分水器11上设有若干条散热管12,将散热液体分散,更加有利于散热,所述散热管12的另一端均与集水器10连接,所述集水器10的另一端设有出水管接口4,所述管道9的另一端设有进水管接口3,所述换热管1的底部设有冷却水进口一6,换热管1的顶部设有冷却水出口一5,所述换热舱2的底部设有冷却水进口二7,换热舱2的顶部设有冷却水出口二8。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出水管接口4的外侧设有螺纹,所述进水管接口3的内侧设有螺纹。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出水管接口4与另一个换热器的进水管接口3可相互螺纹连接,实现了散热器的串接。

在本实施例中,进水管接口3内部设有防漏橡胶圈,防止串接后散热液体泄漏。

此外,散热管12呈“S”字形环绕设置,增加散热液体与冷却水的接触面积,使散热更快,更高效。

基于上述,该种散热器,所述换热舱2内部设有分水器11和集水器10,分水器11用于将水分散开,集水器10用于将水集合起来,所述分水器11上设有若干条散热管12,将散热液体分散,更加有利于散热,所述出水管接口4与另一个换热器的进水管接口3可相互螺纹连接,实现了散热器的串接,进水管接口3内部设有防漏橡胶圈,防止串接后散热液体泄漏,散热管12呈“S”字形环绕设置,增加散热液体与冷却水的接触面积,使散热更快,更高效。

由技术常识可知,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其它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实用新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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