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气吹脱的氨基酸废水预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3624阅读:28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氨基酸废水预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了一种氨基酸废水预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氨基酸生产的过滤、洗涤、发酵等工段会产生大量工业废水,这类废水中COD、BOD5、SS、NH3-N含量都较高,属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难度较大。生化法因其投资和运行费用低,技术成熟,运行管理方便等优点在有机废水处理中得到广泛应用,也是目前污水处理采用的主要方法。生化法又有好氧生化和厌氧生化之分,对于低浓度有机废水一般采用好氧生化,中高浓度有机废水要采用厌氧生化和好氧生化相联合的处理方法。但对于高浓度的氨基酸废水因其含有较高浓度的NH3-N会对厌氧生化的甲烷菌产生强抑制作用,使生化反应效果较差,这也是造成氨基酸废水较难处理的主要原因。为此,通过蒸汽吹脱解析法对氨基酸废水进行预处理,降低废水中NH3-N含量是解决氨基酸废水难处理的有效措施之一,氨氮浓度由3000mg/L以上降低到200mg/L以下,有利于后续生化处理。但是,使用蒸氨法时蒸汽成本就占处理成本的一半以上,且蒸汽利用率低,造成氨氮处理成本高。传统的使用空气吹脱工艺存在吹脱效率低、对温度要求高、填料易结垢等缺点,不利于工业推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蒸氨法中蒸汽成本高、传统的空气吹脱工业存在吹脱效率低、对温度要求高、填料易结垢等缺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空气吹脱的氨基酸废水预处理系统。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空气吹脱的氨基酸废水预处理系统,包括PH调节池、过滤塔、换热器、加热装置、吹脱塔、吸收塔,过滤塔与吹脱塔之间设有废水提升泵,废水提升泵一端连接过滤塔的底部,废水提升泵另一端连接吹脱塔的顶部,吹脱塔底部设有废水排出口和空气进入口,废水排出口通过换热器进入生化处理环节,吸收塔顶部设有进水口,底部设有浓氨水排出口。

所述的PH调节池用于调节废水PH的用料为Na2CO3或者石灰,PH调节范围为11~12。

所述的吹脱塔中间添加有用于增加比表面积的鲍尔环等填料,并控制吹脱塔中的气液比, 优选的,气液比大于250。

所述的加热装置上设有温度测量仪,监测进入吹脱塔的废水温度,优选的,废水温度控制在85℃以上。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空气替换蒸汽处理废水中的氨氮,避免了因蒸汽热能大量损失而导致的高处理成本,同时利用换热器实现热能的交换,降低了氨基酸废水预处理过程的成本,适于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循环的结构图;

图中标号为:1、氨基酸废水进口;2、PH调节池;3、过滤塔;4、过滤塔填充物;5、废水提升泵;6、吹脱塔;7、吹脱塔填充物;8、废水排出口;9、空气进入口;10、进水口;11、吸收塔;12、浓氨水排出口;13、换热器;14、加热装置;15、温度测量仪。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的空气吹脱的氨基酸废水预处理系统,包括PH调节池2、过滤塔3、换热器13、加热装置14、吹脱塔6、吸收塔11,过滤塔3与吹脱塔6之间设有废水提升泵5,废水提升泵5一端连接过滤塔3的底部,废水提升泵5另一端连接吹脱塔6的顶部,吹脱塔6底部设有废水排出口8和空气进入口9,废水排出口8通过换热器13进入生化处理环节,吸收塔11顶部设有进水口10,底部设有浓氨水排出口12。吹脱塔6中间添加有鲍尔环等填料增加比表面积,并控制吹脱塔6中的气液比,加热装置14上设有温度测量仪15,监测进入吹脱塔6的废水温度。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

氨基酸废水从1进入,经PH调节池2节氨基酸废水PH至11~12,在碱性环境中促进废水中的氨氮转向游离氨气。废水经过过滤塔3,吸收氨基酸废水中的杂质,解决传统空气吹脱工艺在吹脱塔中易结垢的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氨氮向游离氨气的转换,在换热器13中利用高温废水与低温的废水换热,回收高温废水的大量热量,并经过加热装置14对废水加热,提高入塔的氨基酸废水至85℃以上,温度测量仪15监控入塔废水温度。通过废水提升泵5,将 过滤塔3底部的废水提升至吹脱塔6顶部。高温的氨基酸废水在吹脱塔6顶部进入,控制吹脱塔中的气液比在250以上,使废水中的游离氨完全被空气带走。经过吹脱塔填充物7,与空气充分接触,空气带走废水中的游离氨气,并从吹脱塔6顶部排出,进入吸收塔11,带走的氨气溶解于吸收塔顶部自进水口10进入的水中,浓氨水经吸收塔底部12排出。高温废水从吹脱塔底部8排出,经过换热器13降温,降温后的废水氨氮含量达到生化处理条件,进入生化处理环节。

本实施例充分利用了高温废水热能加热待处理的低温氨基酸废水,并使用空气提到蒸汽处理氨基酸废水中的氨氮,避免了因蒸汽热能大量损失而导致的高处理成本,达到降低了氨基酸废水预处理的成本的效果。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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