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厌氧消化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71910阅读:84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厌氧罐设备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高效厌氧消化罐。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城市生产与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也随之迅速增加,生活垃圾占用土地,污染环境的状况以及对人们健康的影响也越加明显。城市生活垃圾的大量增加,使垃圾处理越来越困难,由此而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在生活垃圾和污水防治工作已取得长足发展,然而,在我国城市垃圾产量不断增加的同时,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和处理能力与水平发展相对滞后,也就是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非常薄弱,因此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的适用性成为解决生活垃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生活垃圾技术选择的处理往往成为一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难题。

我国要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产业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就必须面对混合收集、可回收物质的含量和热值低,垃圾含水率和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含量高的生活垃圾。针对这些问题,多种多样的技术也应用而生,包括回收利用,填埋,焚烧和堆肥等等。

而现有的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多采用厌氧罐进行消化处理,现有的厌氧罐按温度分为高温厌氧消化罐和低温厌氧消化罐,中温厌氧反应器反应温度较低,所以降解相同水平的有机物,一般停留时间要长(15天至30天),中温厌氧反应器产气率低,尽管生物反应过程比较稳定,但长停留时间需要更大的容积和更高的成本,高温厌氧反应器产气率高,停留时间短(12至14天),反应器容积小,但维修成本高。

采用的现有的厌氧消化罐进行垃圾处理时,由于时间周期较长,所以就需要许多厌氧消化罐同时工作,这样就增加了使用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效率高的,消化时间周期短的,节省使用成本的高效厌氧消化罐。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高效厌氧消化罐,其结构要点是,包括设有空腔的桶形的罐体,罐体包括侧壁、顶壁和底板,侧壁上靠近顶壁处设有进料口,侧壁上靠近底板处设有出料口,侧壁上位于轴向的中心位置设有径向向内的弧形凹槽,弧形凹槽将桶形罐体的空腔分割成上空腔和下空腔,上空腔的容积小于下空腔的容积;所述的顶壁上设有延伸至底板上方的搅拌棒,搅拌棒内设有电热装置,搅拌棒位于底板上方一端设有搅拌刀,搅拌棒上设有搅拌爪。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搅拌爪包括第一搅拌爪和第二搅拌爪,第一搅拌爪设在位于上空腔的搅拌棒上,第二搅拌爪设在位于下空腔的搅拌棒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搅拌刀为数个,数个搅拌刀围绕搅拌棒环形阵列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搅拌爪向下倾斜于搅拌棒呈60°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搅拌爪由数个支杆围绕搅拌棒环形阵列组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搅拌爪与搅拌棒一体成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电热装置为加热电丝。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合理,结构简单,能够缩短对垃圾的消化周期,提高效率,而且,能够控制消化温度,对垃圾处理时不再需要多台厌氧消化设备同时工作,能够降低使用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侧壁,2-顶壁,3-底板,4-进料口,5-出料口,6-弧形凹槽,7-上空腔,8-下空腔,9-搅拌棒,10-搅拌刀,11-第一搅拌爪,12-第二搅拌爪。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高效厌氧消化罐,包括设有空腔的桶形的罐体,罐体包括侧壁1、顶壁2和底板3,侧壁1上靠近顶壁2处设有进料口4,侧壁1上靠近底板3处设有出料口5,侧壁1上位于轴向的中心位置设有径向向内的弧形凹槽6,弧形凹槽6将桶形的罐体的空腔分割成上空腔7和下空腔8,上空腔7的容积小于下空腔8的容积;所述的顶壁3上设有向下延伸至底板4上方的搅拌棒9,搅拌棒9内设有电热装置,搅拌棒9位于底板3上方一端设有搅拌刀10,搅拌棒9上设有搅拌爪。

所述的搅拌爪包括第一搅拌爪11和第二搅拌爪12,第一搅拌爪11设在位于上空腔7的搅拌棒9上,第二搅拌爪12设在位于下空腔8的搅拌棒9上;能够对罐体的内的垃圾进行旋转搅拌,从而加快消化速度。

所述的搅拌刀10为数个,数个搅拌刀10围绕搅拌棒9环形阵列设置;能够对罐体内的垃圾进行切削细化,加快消化速度。

所述的搅拌爪向下倾斜于搅拌棒9呈60°设置;方便进料口4将拉近放入罐体,方便上空腔7内的垃圾流进下空腔8内,避免堵塞。

所述的搅拌爪由数个支杆围绕搅拌棒9环形阵列组成;增加搅拌力度,从而增加了搅拌效率。

所述的搅拌爪与搅拌棒9一体成型;连接牢固避免了待消化垃圾过多而导致搅拌不动,进行搅拌时将搅拌爪卡掉。

所述的电热装置为加热电丝;结构简单,加热效率高,能够增加消化效率,减少消化周期。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优选实施例,凡是与实用新型具有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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