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污水处理装置,具体是一种石油开采用污泥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全世界目前已发现并开发油田共41000个,气田约26000个,总石油储量1368.7亿吨,主要分布在160个大型盆地中。全世界可采储量超过6.85亿吨的超巨型油田有42个,巨型油田(大于0.685亿吨)则有328个。
油田在实际开采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水,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因此在实际排放的过程中,泥沙容易损坏排放设备,因此进行前期的预处理,但是目前这一领域仍然空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石油开采用污泥处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石油开采用污泥处理装置,包括下坡体,所述下坡体的右侧末端设有水平设置的水平流道,水平流道的末端设有沉积槽;所述下坡体、水平流道和沉积槽的左右两侧均设有防溢流板,所述下坡体采用左高右低式结构,且下坡体的左端设有阻挡网,利用阻拦网实现较大残渣的阻挡;所述水平流道上从左至右依次设有一级阻拦体和二级阻拦体,一级阻拦体与二级阻拦体之间间隔设置;所述一级阻拦体由采用鹅卵石进行填充的金属网箱构成,二级阻拦体由采用生物质秸秆填充的金属网箱构成,利用一级阻拦体和二级阻拦体分别进行粗过滤和精过滤,同时一级阻拦体和二级阻拦体的整体造价低廉,而且便于获取;所述沉积槽的槽底高度低于水平流道的水平面,且两者高度差为40cm-100cm,利用沉积槽实现泥沙沉降,最终实现冲砂的过程,最终抽取沉积槽上层污水便可实现排放,整个排放的污水含沙量少,不会出现设备的损坏;而且采用生物质秸秆作为网箱填充,不仅获取方便而且更换方便,同时做到了有效的废物利用,便于后期处理。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金属网箱采用槽钢焊接而成。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一级阻拦体的高度大于二级阻拦体。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下坡体、水平流道和沉积槽均采用钢板拼接焊接而成,整体安装效率高,成本低。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阻挡网的网孔直径大小是30mm-45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结构简单合理,整体造价低廉,而且便于获取,有效的减小了成本,而且也处理了泥沙情况,整体避免了设备的损坏;而且采用生物质秸秆作为网箱填充,不仅获取方便而且更换方便,同时做到了有效的废物利用,便于后期处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石油开采用污泥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下坡体、2-水平流道、3-沉积槽、4-阻拦网、5-一级阻拦体、6-二级阻拦体、7-金属网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石油开采用污泥处理装置,包括下坡体1,所述下坡体1的右侧末端设有水平设置的水平流道2,水平流道2的末端设有沉积槽3;所述下坡体1、水平流道2和沉积槽3的左右两侧均设有防溢流板,所述下坡体1采用左高右低式结构,且下坡体1的左端设有阻挡网4,利用阻拦网4实现较大残渣的阻挡;所述水平流道2上从左至右依次设有一级阻拦体5和二级阻拦体6,一级阻拦体5与二级阻拦体6之间间隔设置;所述一级阻拦体5由采用鹅卵石进行填充的金属网箱7构成,二级阻拦体6由采用生物质秸秆填充的金属网箱7构成,利用一级阻拦体5和二级阻拦体6分别进行粗过滤和精过滤,同时一级阻拦体5和二级阻拦体6的整体造价低廉,而且便于获取;所述沉积槽3的槽底高度低于水平流道2的水平面,利用沉积槽3实现泥沙沉降,最终实现冲砂的过程,最终抽取沉积槽3上层污水便可实现排放,整个排放的污水含沙量少,不会出现设备的损坏,而且采用生物质秸秆作为网箱填充,不仅获取方便而且更换方便,同时做到了有效的废物利用,便于后期处理。
所述金属网箱7采用槽钢焊接而成。
所述一级阻拦体5的高度大于二级阻拦体6。
所述下坡体1、水平流道2和沉积槽3均采用钢板拼接焊接而成,整体安装效率高,成本低。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下坡体1的左端设有阻挡网4,利用阻拦网4实现较大残渣的阻挡,水平流道2上从左至右依次设有一级阻拦体5和二级阻拦体6,利用一级阻拦体5和二级阻拦体6分别进行粗过滤和精过滤,同时一级阻拦体5和二级阻拦体6的整体造价低廉,而且便于获取,利用沉积槽3实现泥沙沉降,最终实现冲砂的过程,最终抽取沉积槽3上层污水便可实现排放,整个排放的污水含沙量少,不会出现设备的损坏;而且采用生物质秸秆作为网箱填充,不仅获取方便而且更换方便,同时做到了有效的废物利用,便于后期处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