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下污染物吸附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99806阅读:310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下污染物吸附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设备应用技术领域,更具体涉及一种水下污染物吸附过滤装置,适用工厂的污水处理。



背景技术:

水体污染物是指造成水体水质、水中生物群落以及水体底泥质量恶化的各种有害物质,水体污染物从化学角度可分为无机有害物、无机有毒物、有机有害物、有机有毒物四类,对于污染物的清理是水质治理的关键所在。

当前的水下污染物清理装置清理过程较为单一,吸附过滤效果不够好,污水中体积较大的脏物容易堵塞管道,影响设备的运行效率,并且过滤结构清洗维护不够便捷。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水下污染物吸附过滤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在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水下污染物吸附过滤装置,有较好的吸附过滤效果且过滤结构清洗维护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水下污染物吸附过滤装置,包括污水管,污水管与转向管连接,转向管下方设置有污水池,污水池通过水泵与调节池连接,调节池与混凝剂加投罐连接,调节池内设置有搅拌叶片,调节池通过水泵与MBR池连接,MBR池的出泥端通过吸泥机与污泥存储池连接,MBR池的出水端通过水泵与清水池连接。

如上所述的转向管为一端开口的中空腔体,转向管的顶部设置有与污水管连接的转向管进水端,转向管的底部设置有转向管出水端,转向管内设置有滤板,滤板位于转向管进水端和转向管出水端之间,滤板的两侧边分别设置在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内,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均设置在转向管的内壁,转向管的开口处盖设有挡板,挡板通过夹板与滤板端部连接。

如上所述的挡板通过螺钉密封固定在转向管的开口处。

如上所述的MBR池的出水端通过水泵与清洗药罐连接。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在污水出口处设置初级过滤的滤板,滤除较大体积的赃物、污染物,避免赃物堵塞管道;

2、滤板采用抽屉式结构安装,方便工作人员的日常清洗,更换;

3、调节池中设置搅拌叶片,提高往调节池中投入的混凝剂与污水的混合速度,加快污染物的沉淀速度;

4、清水收集过程中加投清洗药剂,进一步净化污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滤板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3为滤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污水池;2-转向管;201-第一滑槽;202-第二滑槽;203-夹板;204-挡板;3-污水池;4-调节池;401-搅拌叶片;5-混凝剂加投罐;6-MBR池;7-吸泥机;8-污泥存储池;9-清洗药罐;10-清水池;11-滤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实施例:

一种水下污染物吸附过滤装置,包括污水管1,污水管1与转向管2连接,转向管2下方设置有污水池3,污水池3通过水泵与调节池4连接,调节池4与混凝剂加投罐5连接,调节池4内设置有搅拌叶片401,调节池4通过水泵与MBR池6连接,MBR池6的出泥端通过吸泥机7与污泥存储池8连接,MBR池6的出水端通过水泵与清水池10连接。

转向管2为一端开口的中空腔体,转向管2的顶部设置有与污水管1连接的转向管进水端,转向管2的底部设置有转向管出水端,转向管2内设置有滤板11,滤板11位于转向管进水端和转向管出水端之间,滤板11的两侧边分别设置在第一滑槽201和第二滑槽201内,第一滑槽201和第二滑槽202均设置在转向管2的内壁,转向管2的开口处盖设有挡板204,挡板204通过夹板203与滤板11端部连接。

挡板204通过螺钉密封固定在转向管2的开口处。

MBR池6的出水端通过水泵与清洗药罐9连接。

混凝剂加投罐5内的混凝剂为聚合氯化铝。

清洗药罐9内的清洗剂为聚合氯化铝。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污水由污水管1进入转向管2中,由于转向管中设置有滤板11,较大杂物会被滤板11滤除,污水从转向管2流入污水池3进行沉淀,在水泵的作用下,污水从污水池3中抽至调节池4,混凝剂(聚合氯化铝)从混凝剂加投罐5中进入调节池4,调节池4中的搅拌叶片401会加快混凝剂氯化铝与污水的混合沉淀,随后污水在水泵的作用下进入MBR池6中,MBR(Membrane Bio-Reactor)是一种用膜分离单元与生物处理单元相结合的新型水处理技术,可对污染物进行吸附,对污水和污泥进行分离,分离出来的污泥通过吸泥机7抽至污泥存储池8,滤过后的清水进入清水池10,清洗剂(聚合氯化铝)从清洗药罐9中进入清洗池10中,进一步对污水净化,当滤板11上积累的脏污较多时,拧下固定螺钉,拉出滤板11进行清洗。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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