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顶部具进水口(100)并插入水体底部的深井(10),开设在深井(10)的侧部并高于水体底部的排水装置(40),所述深井(10)内设向深井底部延伸以形成至少一个回水腔体(200)的分隔板(20),所述排水装置(40)连通回水腔体(200),所述分隔板(20)的底部具回水口(2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水口(201)至进水口(100)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40米,并小于或者等于150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装置(40)为潜水推流器、潜水射流器、轴流泵或者潜水泵。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深井(10)的进水口低于水体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深井(10)的进水口至水体表面之间保持1~50cm的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套接在深井(10)顶部并用于调节进水口至水体表面的高度以导入漂浮于水体表层蓝藻的可调节套筒。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调节套筒由套接在深井(10)顶部的外壁面并能够与深井(10)纵向滑动的筒体,以及至少一个通过连接件(302)与筒体连接的漂浮装置所组成;所述可调节套筒的顶部具引水口,并通过所述引水口与深井(10)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漂浮装置包括环形气囊、浮球或者泡沫制品。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调节套筒由嵌设在深井(10)顶部的内壁面并能够与深井(10)纵向滑动且一体化设置漂浮装置的筒体组成,所述筒体的侧部开设若干过水孔(313),所述过水孔(313)没于水体表面下方。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调节套筒由若干纵向嵌套拼接的引水环活动拼接组成;所述引水环由径缩环(316)与径扩环(317)组成。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深井(10)的顶部形成与引水环卡持连接的台阶部(101),并通过所述径缩环(316)或者径扩环(317)抵扣在台阶部(101)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深井(10)的顶部形成与引水环卡持连接的凸伸部(103),所述径缩环(316)或者径扩环(317)的内壁面和/或外壁面形成用于导引凸伸部(103)并实现两个引水环纵向连接的导引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凸伸部(103)被配置外螺纹,所述导引部被配置为与所述外螺纹螺接连接的内螺纹。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凸伸部(103)被配置为凸棱,所述导引部被配置为引导并收容凸棱的凹槽。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棱与凹槽的横截面形状为矩形、梯形或者半圆形。
16.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蓝藻深井处理设备还包括:
插入水体底部并通过牵引件悬挂所述可调节套筒的支架(50)以及驱动装置(60);
所述驱动装置(60)设置于支架(50)上,并通过与驱动装置(60)连接的驱动轴(61)绕卷牵引件,以驱动可调节套筒作垂直上下运动。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50)的顶部形成平台部(51)。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蓝藻深井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60)包括伺服电机、直流电机或者步进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