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体回收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39333发布日期:2019-03-05 18:48阅读:419来源:国知局
粉体回收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粉体回收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粉体回收设备。



背景技术:

CRT显示器是一种使用阴极射线管的显示器,主要由电子枪、偏转线圈、荫罩、荧光粉层及玻璃外壳组成。其中,荧光粉为CRT显示器内的重要组成部分。荧光粉内有稀土,存在回收利用的价值,荧光粉内还有重金属,飘散在空气中对人体造成危害。

CRT显示器上的荧光粉层很薄,传统回收方式为人工使用吸尘器吸收,此种方式生产效率低,并且对员工的身体健康有危害。对于其他类似粉体的回收也存在相同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粉体回收设备,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在回收粉体时效率低以及危害人员健康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粉体回收设备,用于回收待处理的部件上的粉体,粉体回收设备包括:吸收部,吸收部用于吸收粉体;移动机构,吸收部设置在移动机构上,移动机构用于带动吸收部移动,以吸收部件不同位置的粉体。

进一步地,移动机构包括:第一移动部,吸收部设置在第一移动部上,第一移动部用于带动吸收部沿第一方向移动;第二移动部,第一移动部设置在第二移动部上,第二移动部用于带动吸收部沿第二方向移动,第二方向与第一方向之间具有夹角。

进一步地,第一移动部包括第一导轨,第一导轨沿第一方向延伸,第二移动部包括第二导轨,第二导轨沿第二方向延伸,第二方向与第一方向垂直。

进一步地,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罩体,用于遮盖部件、移动机构以及吸收部。

进一步地,罩体内具有负压。

进一步地,吸收部包括吸头,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除尘器,除尘器用于吸收和存储粉体,吸头和罩体分别与除尘器连通。

进一步地,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输送部,输送部用于承载和输送部件。

进一步地,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定位部,用于将部件限定在输送部上的预定位置。

进一步地,定位部包括:第一定位件;第二定位件,第二定位件与第一定位件之间的距离可调,以夹持或避让部件。

进一步地,第一定位件为固定挡板,第二定位件为移动挡板,定位部还包括:第一驱动部,用于驱动移动挡板移动。

进一步地,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止挡部,用于在输送部的输送方向止挡部件。

进一步地,止挡部可移动地设置,止挡部具有止挡部件的止挡位置以及避让部件的避让位置。

进一步地,止挡部包括:止挡板,止挡板可转动地设置以移动到止挡位置或避让位置;第二驱动部,用于驱动止挡板转动。

进一步地,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传感器,传感器用于测定吸收部和/或部件的位置。

应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在粉体回收设备中设置吸收部和移动机构,这样可以使用吸收部吸收具有粉体的待处理部件上的粉体,而且,移动机构可以带动吸收部移动,从而自动吸收部件不同位置的粉体。因此,通过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对粉体的自动回收,无需人工直接操作,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粉体危害人员健康。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的粉体回收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10、吸收部;21、第一移动部;22、第二移动部;30、罩体;40、除尘器;50、输送部;61、第一定位件;62、第二定位件;63、第一驱动部;70、止挡部;A、部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粉体回收设备,粉体回收设备用于回收待处理的部件上的粉体,粉体回收设备包括:吸收部10,吸收部10用于吸收粉体;移动机构,吸收部10设置在移动机构上,移动机构用于带动吸收部10移动,以吸收部件不同位置的粉体。

应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在粉体回收设备中设置吸收部10和移动机构,这样可以使用吸收部吸收具有粉体的待处理部件A上的粉体,而且,移动机构可以带动吸收部10移动,从而自动吸收部件A不同位置的粉体。因此,通过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对粉体的自动回收,无需人工直接操作,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粉体危害人员健康。例如,该粉体回收设备可应用于CRT显示器中的荧光粉的回收。先将CRT显示器放置在固定的位置,然后依靠吸收部10和移动机构的配合自动吸收荧光粉,而人员无需靠近,此种方式吸收效率高,并且能够保证人员的安全。

具体地,移动机构包括:第一移动部21,吸收部10设置在第一移动部21上,第一移动部21用于带动吸收部10沿第一方向移动;第二移动部22,第一移动部21设置在第二移动部22上,第二移动部22用于带动吸收部10沿第二方向移动,第二方向与第一方向之间具有夹角。这样可通过第一移动部21与第二移动部22的配合将吸收部10移动到不同的位置,从而将部件不同位置的粉体吸收干净。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移动部21包括第一导轨,第一导轨沿第一方向延伸,第二移动部22包括第二导轨,第二导轨沿第二方向延伸,第二方向与第一方向垂直。这样吸收部10可在一个平面区域内实现连续运动,以将该平面区域内的粉体吸收。在本实施例中,可将吸收部10的移动范围设置为与CRT显示器的屏幕的尺寸匹配,以保证能够吸收CRT显示器上全部区域的荧光粉。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在第一移动部21中设置丝杠,在吸收部10设置与丝杠配合的套筒,通过丝杠的转动带动吸收部10移动。当然,也可以在第二移动部22中设置丝杠,通过丝杠的转动带动第一移动部21以及吸收部10整体移动。

在本实施例中,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罩体30,罩体30用于遮盖部件、移动机构以及吸收部10。由于粉体为粉末状结构,容易飘散在空气中,这一方面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另一方面会造成粉体的浪费,不能回收干净。通过设置罩体30可避免粉体到处飘散,从而保证人员安全。尤其对于显示器中含有有毒成分的荧光粉,若飘散到空气中容易损害人员健康,通过罩体30可以起到遮盖作用,防止荧光粉随意飘散。

进一步地,罩体30内具有负压。这样可通过罩体30内的负压集中收集飘散的粉体,从而实现对飘散的粉体的回收。此种设置一方面可以提高对粉体的回收率,避免浪费,另一方面可进一步防止粉体在空气中飘散。

在本实施例中,吸收部10包括吸头,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除尘器40,除尘器40用于吸收和存储粉体,吸头和罩体30分别与除尘器40连通。这样可通过吸头吸收部件表面的粉体,并通过罩体30吸收飘散在部件与罩体30之间的粉体,然后通过除尘器40存储。除尘器40可对吸头以及罩体30提供负压,通过空气流动将粉体带入除尘器40中。

在本实施例中,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风机,风机与除尘器40连通,通过风机可实现空气的流动,从而将粉体吸收进入除尘器40。除尘器40可以采用脉冲除尘器,以提高对粉体的吸收效果。

在本实施例中,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输送部50,输送部50用于承载和输送部件。通过输送部50可以实现对部件的自动输送,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程度。例如,可以将显示器输送到吸收部10的吸收范围内,吸收完成后再将显示器输送到其他位置。输送部50可以设置为输送带或辊筒等输送结构。

在本实施例中,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定位部,定位部用于将部件限定在输送部50上的预定位置。这样可通过定位部先将部件限定在输送部50上吸收部10的吸收范围内,然后再进行吸收。

具体地,定位部包括:第一定位件61;第二定位件62,第二定位件62与第一定位件61之间的距离可调,以夹持或避让部件。这样可通过改变第二定位件62与第一定位件61之间的距离实现对部件的夹持或避让,此种设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如图1所示,第一定位件61为固定挡板,第二定位件62为移动挡板,定位部还包括:第一驱动部63,第一驱动部63用于驱动移动挡板移动。在本实施例中,可以将第一驱动部63设置为气缸。为了保证足够的推力以及移动的稳定性,可以设置两个同步运动的气缸。

在本实施例中,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止挡部70,止挡部70用于在输送部50的输送方向止挡部件。通过设置止挡部70,可以避免待处理的部件移动到超过预定位置的位置。

具体地,止挡部70可移动地设置,止挡部70具有止挡部件的止挡位置以及避让部件的避让位置。这样在部件移动到预定位置之前可以先将止挡部移动到止挡位置,以避免部件移动过量;当吸收完成后,止挡部70移动到避让位置,以通过输送部50将部件输送出。

具体地,止挡部70包括:止挡板,止挡板可转动地设置以移动到止挡位置或避让位置;第二驱动部,用于驱动止挡板转动。第二驱动部可以设置为电机,电机带动止挡板转动。例如,当止挡板转动到水平位置时为避让位置,当止挡板转动到竖直位置时为止挡位置。

在本实施例中,粉体回收设备还包括:传感器,传感器用于测定吸收部10和/或部件的位置。通过设置传感器可以对吸收部10的位置或部件的位置进行检测,以便于操作和控制。例如,可以通过传感器感应部件在输送部50上的位置,以控制输送部50的停止或转动,或者通过传感器检测吸收部10在移动机构上的位置,以控制吸收部10的位置。

为了便于理解,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进行说明。输送线体(输送部)固定在机架上,气缸(第一驱动部)固定在机架上,安装于输送线体一端的边沿,气缸推板(第二定位件)固定在气缸上,气缸可以带动气缸推板纵向移动。

横向档板(止挡板)固定在机架上,在伺服电机的带动下可以转动,纵向推板(第二定位件)固定在机架上,纵向推板安装于输送线体另一端边沿,即在气缸安装位的对立面。CRT显示器放于输送线体上,可以沿输送线体运动。

横向导轨(第二导轨)安装于机架上,纵向导轨(第一导轨)安装于横向导轨上,纵向导轨可沿横向导轨做往复运动。吸头安装在纵向导轨上,吸头可沿纵向导轨做往复运动,以回收荧光粉。

负压风罩(罩体)安装在吸头工作区域的正上方,以吸收飘散荧光粉;风机和脉冲除尘器通过风管连接负压风罩和吸头,以为负压风罩和吸头提供吸附负压。

感应器1安装在机架上,感应器2安装在气缸推板上,感应器3安装在横向挡板上,感应器4安装在纵向挡板上,感应器5安装在吸头上,感应器1至感应器4均用于感应显示器的位置,感应器5用于感应吸头的位置。

在操作时,启动设备,输送线体将CRT显示器向前输送,显示器碰撞到横向挡板时,停止运动;感应器3将CRT显示器停止运动的信号传递给气缸,启动气缸,气缸推板推动CRT显示器运动;当CRT显示器碰触到纵向挡板并产生一定压力时,感应器4将信号传递给横向导轨、纵向导轨及吸头,使吸头从CRT显示器的左上角开始向右下角不断做Z字形往复运动,运动到右下角后又原路返回左上角,以确保显示器的整个玻璃面上的荧光粉都被吸头吸收到,运动过程中吸头对CRT显示器上的荧光粉进行回收,并通过负压吸附至脉冲除尘器,飘散在空气中的则通过负压风罩吸附至脉冲除尘器。吸收完成后吸头复位。感应器5将吸头复位信号传递给气缸,气缸启动,并复位。气缸复位后感应器4将信号传递给横向挡板,横向挡板开启,同时启动输送线体,以将处理完的CRT显示器输送至后端回收点位。整个处理流程全部由PLC控制,以实现自动工作。

通过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以下技术效果:对荧光粉进行集中回收,有利于后期稀有金属的提取,造成资源的循环利用;可密闭集中回荧光粉,使荧光粉在有限的空间中被回收而不飘散,避免了荧光粉内重金属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对工作人员身体的伤害;该方案无需专人进行荧光粉的回收,与传统回收方式相比,提高了荧光粉回收的自动化程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同时,应当明白,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仅仅是为了便于对相应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含义,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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