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高效干粉搅拌器。
背景技术:
搅拌器是一种有效的将不同原料混合的装置,搅拌器在工厂中使用比较广泛,工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原料进行混合,将不同原料倒进搅拌器内,在搅拌器内通过搅拌叶对原料进行搅拌均匀,目前干粉搅拌器种类繁多,在市场上应用比较广泛,但是干粉搅拌器在搅拌的时候干粉容易沉积在搅拌器底部,搅拌叶难以将搅拌器内部的干粉原料搅拌均匀,且现有的干粉搅拌器在搅拌时,由于干粉质地较细,在搅拌时难以将干粉等不同的原料混合均匀,搅拌效率不高,达不到理想中的搅拌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效干粉搅拌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高效干粉搅拌器,包括搅拌器本体、进料口、料斗和出料口,所述搅拌器本体为圆柱形结构,搅拌器本体底部为圆锥形结构,搅拌器本体内部设有第一旋转轴,第一旋转轴表面横向设有多个搅拌叶,第一旋转轴中上部横向固定设有连接杆,连接杆末端固定连接有刮板,刮板抵接在搅拌器本体内壁上;所述第一旋转轴底部固定连接有搅拌片,搅拌片的横截面积呈梯形状;所述搅拌器本体内中部设有喷吹装置,喷吹装置表面设有气孔,气孔的孔径为1-2mm;所述搅拌器本体内中下部固定设有第二旋转轴,第二旋转轴表面垂直设有翻转片,搅拌器本体顶部设有搅拌电机,第一旋转轴与搅拌电机连接;所述搅拌器本体侧壁上设有旋转电机,第二旋转轴与旋转电机连接,所述搅拌器本体顶部左侧设有进料口,搅拌器本体底部设有料斗,料斗底部侧壁上倾斜向下设有出料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搅拌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干粉原料在搅拌器内部不会发生沉积导致搅拌困难,且该搅拌器内部设有喷吹装置,不断对干粉原料进行喷吹,进一步提高了搅拌机的搅拌效率,搅拌效果较好。
附图说明
图1为高效干粉搅拌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高效干粉搅拌器中喷吹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搅拌器本体;2-进料口;3-料斗;4-出料口;5-搅拌电机;6-旋转电机;7-第一旋转轴;8-搅拌叶;9-搅拌片;10-喷吹装置;11-第二旋转轴;12-翻转片;13-气孔;14-连接孔;15-连接杆;16-刮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高效干粉搅拌器,包括搅拌器本体1、进料口2、料斗3和出料口4;所述搅拌器本体1为圆柱形结构,搅拌器本体1底部为圆锥形结构;所述搅拌器本体1内部设有第一旋转轴7,搅拌器本体1顶部设有搅拌电机5,第一旋转轴7与搅拌电机5连接;所述第一旋转轴7表面横向设有多个搅拌叶8,第一旋转轴7中上部横向固定设有连接杆15,连接杆15末端固定连接有刮板16,刮板16抵接在搅拌器本体1内壁上;所述第一旋转轴7底部固定连接有搅拌片9,搅拌片9的横截面积呈梯形状;所述搅拌器本体1内中部设有喷吹装置10,喷吹装置10表面设有气孔13,作为优选,气孔13的孔径为1-2mm,喷吹装置10中间设有连接孔14供第一旋转轴7穿过;所述搅拌器本体1内中下部固定设有第二旋转轴11,第二旋转轴11表面垂直设有翻转片12;所述搅拌器本体1侧壁上设有旋转电机6,第二旋转轴11与旋转电机6连接;所述搅拌器本体1顶部左侧设有进料口2,搅拌器本体1底部设有料斗3,料斗3底部侧壁上倾斜向下设有出料口4;将干粉原料桶进料口2添加进入搅拌器本体1内部,搅拌电机5带动第一旋转轴7转动,搅拌叶8通过旋转轴7将搅拌器本体1内部的干粉原料搅拌均匀,刮板16将附着在搅拌器本体1内壁上的原料刮下,防止原料附着在内壁上造成原料浪费,原料进入搅拌器本体1内部后沉积在搅拌器本体1底部,第一旋转轴7底部设有搅拌片9,搅拌片9可有效防止原料沉积,搅拌器本体1内中下部横向设有旋转轴11,旋转轴11通过旋转电机6工作带动翻转片12转动,翻转片12将搅拌器本体1内部的原料不停翻转,搅拌均匀;搅拌器本体1内部设有喷吹装置10,喷吹装置10上设有气孔13,喷吹装置10连接搅拌器本体1外侧气泵,高压空气通过气孔13喷出,将搅拌器本体1内部的干粉原料喷吹,防止干粉原料沉积。该搅拌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干粉原料在搅拌器内部不会发生沉积导致搅拌困难,且该搅拌器内部设有喷吹装置,不断对干粉原料进行喷吹,进一步提高了搅拌机的搅拌效率,搅拌效果较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