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半自动连续可调定量加液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57715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一种半自动连续可调定量加液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与机械改造,特别涉及一种半自动连续可调定量加液系统。



背景技术:

针对清水类竹笋加工中,汁液添加多采用人工利用定量器皿舀水添加,整个操作较为开放,第一存在染菌影响产品安全性的问题;第二操作不便影响工作效率,冬天汁液很冷对工人手部会造成一定的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半自动连续可调定量加液系统,提高产品加工过程中卫生规范,简化清水产品的注水操作,更加人性化。

其技术方案是:包括净水装置、不锈钢管、汁液搅拌罐、汁液添加装置,净水装置通过不锈钢管与汁液搅拌罐相连,汁液搅拌罐与汁液添加装置通过螺纹连接,汁液搅拌罐包括搅拌罐体、搅拌罐盖、进水管、进料管、传动电机、搅拌器、挡板、触碰面板显示器、支承腿、出水管、螺栓、单向阀门,搅拌罐盖设置在搅拌罐体上方,所述搅拌罐盖通过螺纹与搅拌罐体相连,进水管位于搅拌罐体上方,进料管设置在搅拌罐体上方,挡板镶嵌在搅拌罐体的内侧,搅拌器穿过挡板与传动电机相连,所述传动电机通过螺栓固定于搅拌罐盖的上方,触碰面板显示器位于搅拌罐外侧上方,支撑腿设置在搅拌罐体的下方,出水管位于搅拌罐体外侧下方,单向阀门设置在出水管中间部位,汁液添加装置包括软管、枪头、第二阀门,软管通过螺纹与枪头相连,第二阀门设置在枪头的端部,所述搅拌器是螺旋搅拌,所述的搅拌器上设有螺旋叶片。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整套系统从水源到加料配制汁液,再到最后汁液注入袋子中,都是处于一个密闭的环境,整个操作基本不会直接接触汁液减少了汁液污染的可能性,操作也更加简便、人性化,本实用新型不但提高产品加工过程中卫生规范,而且简化清水产品的注水操作,更加人性化。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汁液搅拌罐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3是汁液添加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上述图中:净水装置1、不锈钢管2、汁液搅拌罐3、汁液添加装置4、搅拌罐体3.1、搅拌罐盖3.2、进水管3.3、进料管3.4、传动电机3.5、搅拌器3.6、挡板3.7、触碰面板显示器3.8、支承腿3.9、出水管3.10、螺栓3.11、单向阀门3.12、软管4.1、枪头4.2、第二阀门4.3。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1-3,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本实用新型净水装置1、不锈钢管2、汁液搅拌罐3、汁液添加装置4,净水装置1通过不锈钢管2与汁液搅拌罐3相连,汁液搅拌罐3与汁液添加装置4通过螺纹连接,汁液搅拌罐3包括搅拌罐体 3.1、搅拌罐盖3.2、进水管3.3、进料管3.4、传动电机3.5、搅拌器3.6、挡板3.7、触碰面板显示器3.8、支承腿3.9、出水管3.10、螺栓3.11、单向阀门3.12,搅拌罐盖3.2设置在搅拌罐体3.1上方,所述搅拌罐盖3.2通过螺纹与搅拌罐体3.1相连,进水管3.3位于搅拌罐体3.1上方,进料管3.4设置在搅拌罐体3.1上方,挡板3.7镶嵌在搅拌罐体3.1的内侧,搅拌器3.6穿过挡板3.7与传动电机3.5相连,所述传动电机3.5通过螺栓3.11固定于搅拌罐盖3.2上方,触碰面板显示器3.8位于搅拌罐体3.1外侧上方,支撑腿3.9设置在搅拌罐体3.1的下方,出水管3.10位于搅拌罐体3.1外侧下方,单向阀门3.12设置在出水管3.10中间部位,汁液添加装置4包括软管4.1、枪头4.2、第二阀门4.3,软管4.1通过螺纹与枪头4.2相连,第二阀门4.3设置在枪头4.2的端部。

所述搅拌器3.6是螺旋搅拌,所述的搅拌器(3.6)上设有螺旋叶片。

所述汁液搅拌罐3是密封不锈钢罐,所述搅拌罐盖3.2是圆形,上方有两个把手,便于打开搅拌罐盖3.2。

所述进水管3.3和进料管3.4穿过挡板3.7伸入搅拌罐体3.1内部。

工作原理

将直抽井水经过净水装置1处理后,由密封的不锈钢管2连接到汁液搅拌罐3进行供水,需要添加汁液时,汁液添加装置4通过枪头4.2与进料管3.4连接,枪头4.2中后方设置第二阀门4.3,第二阀门4.3可控制枪头4.2,定量添加汁液,搅拌罐体3.1上方设置搅拌罐盖3.2,便于内部装置的更换修理还有清洗,搅拌罐体3.1内加装搅拌器3.7,便于汁液混匀,通过传动电机3.5转动带动搅拌器3.6工作,搅拌罐体3.1内侧设置挡板3.7,消除搅拌容器内液体的打旋现象,使被搅拌的液体上下翻腾而达到均匀的混合搅拌,搅拌罐体3.1外侧设置触碰面板显示器3.8,对搅拌、注水、放水等进行数控操作,搅拌罐体3.1下方设置三根支撑腿3.9,使汁液搅拌罐更加稳定,出水管3.10中间部位设置单向阀门3.12,单向阀门3.12控制出水管3.10,防止回流。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均可能利用上述阐述的技术方案对本实用新型加以修改或将其修改为等同的技术方案。因此,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进行的任何简单修改或等同置换,尽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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