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螺旋式化工生产用漂白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01362发布日期:2018-06-30 01:53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一种螺旋式化工生产用漂白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螺旋式化工生产用漂白装置。



背景技术:

化工设备是化工机械的一部分,化工机械包括两部分,其一是化工机器,主要是指诸如流体输送的风机、压缩机、各种泵等设备,其主要部件是运动的机械,一般称为化工机器。其二是化工设备主要是指部件是静止的机械,诸如塔器等分离设备,容器、反应器设备等,有时也称为非标准设备。化工机械与其他机械的划分不是很严格的,例如一些用于化工过程的机泵,也是其他工业部门采用的通用设备。同样在化工过程中化工机器和化工设备间也没有严格的区分。例如一些反应器也常常装有运动的机器。

而工生产用漂白装置是一种对化工物料进行漂白的装置,然而传统的装置大多结构简单,漂白效率较低,无法满足化工生产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螺旋式化工生产用漂白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螺旋式化工生产用漂白装置,包括主体支架,所述主体支架内侧通过固定杆固定有漂白料仓,所述漂白料仓底部设置有出料口,且出料口内设置有阀门,所述漂白料仓顶部一侧设置有进料口,所述漂白料仓顶部另一侧设置有漂白剂添加口,所述漂白料仓内部设置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外部焊接有螺旋叶片,且转动轴与漂白料仓连接处嵌设有轴承,所述转动轴两端套接有连接器,所述连接器通过联动皮带与主动转轴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连接器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连接器关于漂白料仓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主动转轴的两端为正六边形结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主动转轴上方通过传动皮带与电机传动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轴承的内径大小与转动轴外径大小一致。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固定杆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固定杆之间漂白料仓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该装置中漂白料仓底板为斜坡式结构,使该装置在完成漂白液的漂白后放出速度更快,放出更彻底,提升了装置的实用性,其次,该装置通过在漂白料仓内设置有螺旋叶片,使漂白料仓内物料与漂白剂的混合更加彻底和均匀,且混合的速度更快,提升了该装置对物料的漂白速度,从而使该装置的使用效率更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螺旋式化工生产用漂白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连接器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出料口、2-阀门、3-螺旋叶片、4-主体支架、5-转动轴、6-连接器、7-联动皮带、8-主动转轴、9-进料口、10-漂白料仓、11-传动皮带、12-电机、13-漂白剂添加口、14-轴承、15-固定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螺旋式化工生产用漂白装置,包括主体支架4,主体支架4内侧通过固定杆15固定有漂白料仓10,漂白料仓10底部设置有出料口1,且出料口1内设置有阀门2,漂白料仓10顶部一侧设置有进料口9,漂白料仓10顶部另一侧设置有漂白剂添加口13,漂白料仓10内部设置有转动轴5,转动轴5外部焊接有螺旋叶片3,且转动轴5与漂白料仓10连接处嵌设有轴承14,转动轴5两端套接有连接器6,连接器6通过联动皮带7与主动转轴8连接。

连接器6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连接器6关于漂白料仓10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主动转轴8的两端为正六边形结构,主动转轴8上方通过传动皮带11与电机12传动连接,轴承14的内径大小与转动轴5外径大小一致,固定杆15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固定杆15之间漂白料仓10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

漂白料仓10底板为斜坡式结构,使该装置在完成漂白液的漂白后放出速度更快,放出更彻底,提升了装置的实用性,且该装置通过在漂白料仓10内设置有螺旋叶片3,使漂白料仓10内物料与漂白剂的混合更加彻底和均匀,且混合的速度更快,提升了该装置对物料的漂白速度,从而使该装置的使用效率更高。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通过进料口9向漂白料仓10内加入待漂白的化工物料,加入完成后再通过漂白剂添加口13向漂白料仓10内加入漂白剂,连接电源,打开电机12开关,电机12运行,通过传动皮带11带动主动转轴8转动,通过主动转轴8通过连接器6和联动皮带7带动转动轴5转动,从而使螺旋叶片3对装置内待漂白化工物料和漂白剂进行搅拌,使化工物料与漂白剂充分反应,反应完成后通过出料口1放出,完成该装置的运行过程。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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