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汽车保险杠遮蔽的多功能工作台,其特征在于:
其包括底座;
高度调节件,所述高度调节件设于所述底座上且能相对于所述底座上下移动;
第一固定件,用于将所述高度调节件固定在所述底座上;
第一角度调节件,所述第一角度调节件设于所述高度调节件上端且其下端通过水平延伸的第一转轴与高度调节件连接,所述第一角度调节件能绕所述第一转轴相对于所述所述高度调节件转动;
第二固定件,用于将所述第一角度调节件与所述高度调节件固定;
第二角度调节件,所述第二角度调节件设于所述第一角度调节件的上端且其下端通过水平延伸的第二转轴与第一角度调节件连接,所述第二角度调节件能绕所述第二转轴相对于所述第一角度调节件转动,所述第二转轴与所述第一转轴垂直设置;
第三固定件,用于将所述第二角度调节件与所述第一角度调节件固定;
及
支撑件,所述支撑件包括设于所述第二角度调节件上端且横向延伸的连接臂、及分设于所述连接臂两端的支撑臂,所述连接臂的长度可调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汽车保险杠遮蔽的多功能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调节件包括具有外螺纹的杆状结构,所述底座包括一水平支撑部及用于支撑所述水平支撑部的竖直支撑部,所述水平支撑部上开设有与所述高度调节件配合的导向孔,所述第一固定件包括分别与所述高度调节件配合的上固定部和下固定部,所述上固定部设于所述水平支撑部的上端,所述下固定部设于所述水平支撑部的下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汽车保险杠遮蔽的多功能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固定部为螺母结构,所述上固定部的下端与所述水平支撑部的上端端面相抵时,能阻止所述高度调节件向下移动;所述下固定部为螺母结构,所述下固定部的上端与所述水平支撑部的下端端面相抵时,能阻止所述高度调节件向上运动。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汽车保险杠遮蔽的多功能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还包括设于所述竖直支撑部下端的水平底板,所述水平底板下端对称设置有四个吸盘结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汽车保险杠遮蔽的多功能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调节件包括形成于所述高度调节件上端的第一限位板状部,所述第一限位板状部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一转轴配合的第一转轴孔,所述第一角度调节件的下端开设有与所述第一限位板状部配合的第一限位槽,所述第一限位槽的槽壁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一转轴配合的第二转轴孔。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汽车保险杠遮蔽的多功能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板状部的两侧形成有用于限制所述第一角度调节件转动范围的第一限位柱。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汽车保险杠遮蔽的多功能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角度调节件包括形成于所述支撑件下端的第二限位板状部,所述第二限位板状部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二转轴配合的第三转轴孔,所述第一角度调节件的上端开设有与所述第二限位板状部配合的第二限位槽,所述第二限位槽的槽壁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二转轴配合的第四转轴孔。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汽车保险杠遮蔽的多功能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板状部的两侧形成有用于限制所述第二角度调节件转动范围的第二限位柱。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汽车保险杠遮蔽的多功能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臂包括与第二角度调节件上端连接的空心导向部、及分设于所述空心导向部两端的插入部,所述插入部一端与支撑臂连接、另一端插入所述空心导向部内,所述插入部和所述空心导向部通过第四固定件固定。
10.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汽车保险杠遮蔽的多功能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臂外包裹有保护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