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半固体食品调味剂用反应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7140发布日期:2018-11-09 21:12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反应釜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半固体食品调味剂用反应釜。



背景技术:

反应釜的广义理解即有物理或化学反应的容器,通过对容器的结构设计与参数配置,实现工艺要求的加热、蒸发、冷却及低高速的混配功能,反应釜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橡胶、农药、染料、医药、食品,用来完成硫化、硝化、氢化、烃化、聚合、缩合等工艺过程的压力容器,例如反应器、反应锅、分解锅、聚合釜等;材质一般有碳锰钢、不锈钢、锆、镍基(哈氏、蒙乃尔、因康镍)合金及其它复合材料。

但是,现有的半固体食品调味剂用反应釜存在的技术不完善,工作效率低,使用不方便,容易进入杂物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半固体食品调味剂用反应釜。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半固体食品调味剂用反应釜,包括主体,所述主体顶部与电机相连,所述电机下方与密封件固定连接,所述密封件下方与防污装置密封连接,所述防污装置下方与气体吸入口活动连接,所述气体吸入口下方与连接杆连接在一起,所述连接杆下方与搅拌叶固定连接,所述搅拌叶下方与温控装置相连,所述主体两侧与进水口固定连接,所述进水口一侧与出水口固定连接,所述防污装置包括边框,所述边框内部与网罩连接,所述网罩四角设有吸尘口,所述边框外表面四角安装固定拆卸螺栓,所述温控装置包括温度计、温度控温管、温度传感片和恒温电路,所述温度计通过电性连接设置在恒温电路的中间,所述温度传感片设置在温度控温管下部左侧。

优选的,所述边框与固定拆卸螺栓配合使用。

优选的,所述网罩四角开设有吸尘口。

优选的,所述温度控温管与温度计连接在一起,所述温度控温管具体采用联管式气控热管。

优选的,所述温度传感片与温度计配合使用,所述温度传感片具体采用半导体热电偶传感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半固体食品调味剂用反应釜,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该装置中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本实用新型通过防污装置与温控装置的设置,有利于使用方便,保证工作质量,能够在工作时避免杂物进入,密封严谨,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完善功能多样性,进而降低制造成本,达到最佳使用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半固体食品调味剂用反应釜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防污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温控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体、2进水口、3出水口、4密封件、5防污装置、51边框、52网罩、53固定拆卸螺栓、54吸尘口、6温控装置、61温度计、62温度控温管、63温度传感片、64恒温电路、7电机、8气体吸入口、9连接杆、10搅拌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3,一种半固体食品调味剂用反应釜,包括主体1,主体1顶部与电机7相连,电机7下方与密封件4固定连接,密封件4下方与防污装置5密封连接,防污装置5下方与气体吸入口8活动连接,气体吸入口8下方与连接杆9连接在一起,连接杆9下方与搅拌叶10固定连接,搅拌叶10下方与温控装置6相连,主体1两侧与进水口2固定连接,进水口2一侧与出水口3固定连接,防污装置5防污装置5包括边框51,边框51内部与网罩52连接,网罩52四角设有吸尘口54,边框51外表面四角安装固定拆卸螺栓53,温控装置6包括温度计61、温度控温管62、温度传感片63和恒温电路64,温度计61通过电性连接设置在恒温电路64的中间,温度传感片63设置在温度控温管62下部左侧,边框51与固定拆卸螺栓53配合使用,网罩52四角开设有吸尘口54,温度控温管62与温度计61连接在一起,温度控温管62具体采用联管式气控热管,温度传感片63与温度计61配合使用,温度传感片63具体采用半导体热电偶传感片。

工作原理:

本实用新型中,工作时利用边框51与固定拆卸螺栓53配合安装拆卸,通过网罩52四角开设有的吸尘口54能够在工作时避免杂物进入,通过温度控温管62与温度计61的设置灵活使用,在防污装置5与温控装置6的配合下进一步,有利于使用方便,保证工作质量,能够在工作时避免杂物进入,密封严谨,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完善功能多样性,进而降低制造成本,达到最佳使用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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