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焊接设备的除尘排烟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40910发布日期:2019-11-05 23:04阅读:46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焊接设备的除尘排烟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焊接设备配套除尘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焊接设备的除尘排烟装置。



背景技术:

等离子及二氧化碳焊接、电焊、氩弧焊接环保除尘排烟领域中,一般都是针对焊接环境中的烟尘进行除尘清理,由于现有除尘设备不能对焊接点位置处进行及时清理,故在焊接点位置处容易堆积并影响接下来的焊接作业,而且也会影响焊接后成品的质量,使得焊接后的物品含有大量的烟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焊接设备的除尘排烟装置,在除尘设备上连通有排烟管道、抽烟管道、烟尘软管,通过烟尘软管针对焊接点位置处进行定点抽吸烟尘,既降低了焊接点的烟尘含量,进一步降低了焊接烟尘扩散至周围的烟尘含量,又方便焊接操作,提高了焊接产品的质量。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用于焊接设备的除尘排烟装置,包括除尘设备、排烟管道、抽烟管道、烟尘软管和烟尘吸入口,所述烟尘软管进口端与烟尘吸入口相连通,所述烟尘软管出口端通过柔性接头与抽烟管道进口端密闭连通,所述抽烟管道出口端与排烟管道进口端通过法兰密闭连通,所述排烟管道出口端与除尘设备的烟尘进口密闭连通;所述抽烟管道的口径从出口端至进口端依次减小,所述抽烟管道靠近进口端位置安装有第一抽风机;所述烟尘软管进口端处安装有活动阀门,所述活动阀门用于控制烟尘软管进口端的烟尘进入口径大小以及控制烟尘软管进口端烟尘进入的开启与关闭。

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底座,所述除尘设备放置于底座上,所述底座上通过膨胀螺栓固定有支撑臂,所述支撑臂顶部安装有固定架,所述烟尘软管靠近出口端的部分固定安装于支撑臂的固定架上。

作为优选,所述除尘设备包括除尘壳体、除尘抽风机、过滤装置、烟尘排出管道和空气管道,所述过滤装置安装于除尘壳体中部位置,所述除尘抽风机安装于除尘壳体上部位置,所述除尘壳体上位于过滤装置下方连通有所述烟尘排出管道,所述除尘壳体上位于过滤装置上方连通有所述空气管道。

作为优选,所述抽烟管道靠近出口端位置安装有第二抽风机。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臂为高度可伸缩调节的支撑臂。

本实用新型较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在除尘设备上连通有排烟管道、抽烟管道、烟尘软管,通过烟尘软管针对焊接点位置处进行定点抽吸烟尘,既降低了焊接点的烟尘含量,进一步降低了焊接烟尘扩散至周围的烟尘含量,又方便焊接操作,提高了焊接产品的质量。

(2)本实用新型除尘排烟装置经专业除尘后排放完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同时使用灵活,对可适用各种焊接设备的烟尘清理,有效的降低能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附图中的附图标记所对应的名称为:

1-除尘设备,2-排烟管道,3-法兰,4-抽烟管道,5-烟尘软管,6-支撑臂,7-烟尘吸入口,8-活动阀门,9-柔性接头,10-第一抽风机,11-膨胀螺栓,12-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焊接设备的除尘排烟装置,包括除尘设备1、排烟管道2、抽烟管道4、烟尘软管5、烟尘吸入口7和底座12,烟尘软管5进口端与烟尘吸入口7相连通,烟尘软管5出口端通过柔性接头9与抽烟管道4进口端密闭连通,抽烟管道4出口端与排烟管道2进口端通过法兰3密闭连通,排烟管道2出口端与除尘设备1的烟尘进口密闭连通。抽烟管道4的口径从出口端至进口端依次减小,抽烟管道4靠近进口端位置安装有第一抽风机10,抽烟管道4靠近出口端位置安装有第二抽风机。烟尘软管5进口端处安装有活动阀门8,活动阀门8用于控制烟尘软管5进口端的烟尘进入口径大小以及控制烟尘软管5进口端烟尘进入的开启与关闭。

如图1所示,除尘设备1放置于底座12上,底座12上通过膨胀螺栓11固定有支撑臂6,支撑臂6为高度可伸缩调节的支撑臂。支撑臂6顶部安装有固定架,烟尘软管5靠近出口端的部分固定安装于支撑臂6的固定架上。

本实用新型优选的除尘设备1包括除尘壳体、除尘抽风机、过滤装置、烟尘排出管道和空气管道,过滤装置安装于除尘壳体中部位置,除尘抽风机安装于除尘壳体上部位置,除尘壳体上位于过滤装置下方连通有烟尘排出管道,除尘壳体上位于过滤装置上方连通有空气管道。

使用时,将支撑臂6通过膨胀螺栓11固定于焊接设备上,让烟尘软管5的烟尘吸入口7靠近焊接点位置处,打开第一抽风机10、第二抽风机、除尘抽风机,一边对焊接点位置进行焊接,一边通过烟尘软管5的烟尘吸入口7对焊接所产生的烟尘进行抽吸,当焊接点位置发生变化时,将烟尘软管5弯曲或移动,使得烟尘软管5的烟尘吸入口7重新对准焊接点位置处进行烟尘抽吸与处理。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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