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环保降尘设备,包括车体(2),其特征是:所述车体(2)的上侧一端固定连接圆杆(1)的一端,所述车体(2)的上侧另一端铰接螺杆(3)的一端,所述螺杆(3)的另一端固定连接转盘(6)的中心,所述圆杆(1)穿过支撑板(7)的一端,所述螺杆(3)螺纹连接所述支撑板(7)的另一端,所述支撑板(7)的上侧设置有喷洒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环保降尘设备,其特征是:所述喷洒机构包括对称的矩形滑槽(9),每个所述矩形滑槽(9)分别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7)的上侧一端,一个所述矩形滑槽(9)内设置有螺杆二(10),所述螺杆二(10)的一端铰接一个所述矩形滑槽(9)的一端,所述螺杆二(10)铰接一个所述矩形滑槽(9)的另一端,所述螺杆二(10)的另一端固定连接转盘二(11)的中心,另一个所述矩形滑槽(9)内设置有圆杆二(14),所述圆杆二(14)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另一个所述矩形滑槽(9)的一端,每个所述矩形滑槽(9)内分别设置有滑块(23),所述螺杆二(10)螺纹连接一个所述滑块(23),所述圆杆二(14)穿过另一个所述滑块(23),每个所述滑块(23)的上侧分别固定连接连接杆(12)的一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市政环保降尘设备,其特征是:所述连接杆(12)的上侧中部固定连接u形杆一(13),所述u形杆一(13)铰接连杆一(15)的一端,所述连杆一(15)的另一端铰接u形杆二(16),所述u形杆二(16)固定连接l形板(17)的长板一端中部,所述l形板(17)的长板另一端铰接支撑板二(8)的一端,所述支撑板二(8)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7)的上侧一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环保降尘设备,其特征是:所述l形板(17)的短板一侧固定连接导向板(19),所述l形板(17)的短板一端固定连接电机(24),所述电机(24)的输出轴固定连接l形杆(25)的长杆,所述l形杆(25)的短杆设置在直槽杆(28)的直槽内,所述直槽杆(28)的一侧中部l形杆二(27)的长杆,所述l形杆二(27)的长杆穿过所述导向板(19)的中部,所述l形杆二(27)的短杆一侧固定连接滑杆(26),所述滑杆(26)设置在滑槽杆(20)的滑槽内,所述l形板(17)的长板固定连接对称的方板(18),每个所述方板(18)的一端分别铰接喷水管(21)的一端,所述喷水管(21)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滑槽杆(20)的一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市政环保降尘设备,其特征是:所述喷水管(21)的另一端通过水管(81)固定连通水泵(5),所述喷水管(21)固定连通一组均匀排布的喷嘴(2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市政环保降尘设备,其特征是:所述车体(2)的上侧固定连接水箱(4),所述水箱(4)的上侧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水泵(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