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调制蜡生产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调制蜡生产成品筛粉装置。
背景技术:
蜡粉在调制生产完成后需要对成品进行筛粉,以便于把内部杂质去除,通常蜡粉在重力作用下,从混粉器的端口部自然流出并落在筛网上,并通过人工振动筛网,将蜡粉末过筛。如通过人工震动筛网,需要较大的人工劳动量,且效率较低又危害人体健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通过人工震动筛网,需要较大的人工劳动量,且效率较低又危害人体健康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调制蜡生产成品筛粉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调制蜡生产成品筛粉装置,包括支撑腿,所述支撑腿的顶端设有支撑壳体,所述支撑壳体的顶端安装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沿其长度方向的两侧外壁上均固定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上安装有电机,所述电机的旋转轴上固定有异形齿轮,所述固定板的中部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开口,所述开口的两端内壁上开设有导向孔,且开口内滑动安装有安装框架,所述安装框架的底部安装有筛网,且安装框架沿其长度方向的两侧外壁的上表面均固定有齿条,并且安装框架沿其宽度方向的两侧均固定有导向杆,所述导向杆插设在所述导向孔内,所述安装框架沿其宽度方向的两侧均设有弹簧。
优选的,所述支撑壳体的底部设置有收集口。
优选的,所述异形齿轮为一侧设有齿牙另一侧为光滑圆弧的齿轮。
优选的,所述异形齿轮与所述齿条啮合。
优选的,所述弹簧的一端焊接固定在框架上,且弹簧的另一端焊接固定在开口的内壁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伺服电机的运转带动异形齿轮转动,由异形齿轮与齿条的啮合带动安装框架在固定板上移动,并当异形齿轮与齿条错开时,由弹簧带动安装框架快速复位,如此反复,使安装框架抖动,从而使筛网抖动,便于使蜡粉过筛,减少了人工操作量,且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调制蜡生产成品筛粉装置俯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调制蜡生产成品筛粉装置主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调制蜡生产成品筛粉装置中异形齿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腿、2支撑壳体、3收集口、4固定板、5安装框架、6筛网、7安装板、8电机、9异形齿轮、10齿条、11导向杆、12导向孔、13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参照图1-3,一种调制蜡生产成品筛粉装置,包括支撑腿1,支撑腿1的顶端设有支撑壳体2,支撑壳体2的底部设置有收集口3,支撑壳体2向中部倾斜设置,便于蜡粉滑落到收集口3,支撑壳体2的顶端螺栓安装有固定板4,固定板4沿其长度方向的两侧外壁上均焊接固定有安装板7,安装板7上安装有电机8,两个电机8的旋转轴相互靠近,电机8的旋转轴上键连接固定有异形齿轮9,异形齿轮9为一侧设有齿牙另一侧为光滑圆弧的齿轮,固定板4的中部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开口,开口的两端内壁上开设有导向孔12,且开口的两侧内壁之间滑动安装有安装框架5,安装框架5的底部安装有筛网6,且安装框架5沿其长度方向的两侧外壁的上表面均焊接固定有齿条10,两条齿条10分别与两个异形齿轮9啮合,并且安装框架5沿其宽度方向的两侧均焊接固定有导向杆11,导向杆11插设在导向孔12内,导向杆11与导向孔12滑动连接,安装框架5沿其宽度方向的两侧均设有弹簧13,弹簧13的一端焊接固定在框架上,且弹簧13的另一端焊接固定在开口的内壁上。
本实施例中,通过把蜡粉输送到安装框架5内,且位于筛网6的上方,通过打开电机8,电机8带动异形齿轮9转动,当异形齿轮9与齿条10啮合时,异形齿轮9带动安装框架5在固定板4内滑动,当异形齿轮9与齿条10错开时,由弹簧13带动安装框架5快速复位,如此反复,使安装框架5抖动,从而使筛网6抖动,便于使蜡粉过筛,减少了人工操作量,且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并且从收集口3处对蜡粉进行收集。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