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产陶瓷刮水板用可调高度移动小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69489阅读:58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产陶瓷刮水板用可调高度移动小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制浆造纸机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生产陶瓷刮水板用可调高度移动小车。



背景技术:

目前,造纸机湿部最重要的部件之一是脱水元件,脱水元件最重要的部件是陶瓷刮水板,由于陶瓷是易碎产品,而且陶瓷脱水元件质量较大、尺寸较长,最长的尺寸达到10m左右,人工搬运易发生弯曲变形,使得陶瓷块之间挤压,产生破裂,造成二次损坏,另外,现有移动小车不能实现高度调节,在陶瓷刮水板加工过程中,必须要在不同高度机床之间安全运转,人力抬高产品费时费力,生产效率降低,而且人为垫高不能满足产品整体水平度的公差要求,误差较大,产品尺寸参差不齐,最终影响成品质量,使得合格率下降。因此陶瓷脱水元件在制造加工和维修研磨过程中的不方便移动和搬运,给制造加工和维修带来很多繁琐工作,生产效率降低,产品精度不达标,生产成本上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生产陶瓷刮水板用可调高度移动小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控制机构按钮实现小车高度一键升降,按照上述刻度尺的刻度确定最终位置,操作简单、安全高效、减少人力成本使用,节省工时,提高了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生产陶瓷刮水板用可调高度移动小车,包括机架、升降体和控制机构,所述机架上端分别设置有高分子聚乙烯板和滚轮,且高分子聚乙烯板和滚轮间隔排放,所述机架下方固定有底座,且底座下端安装有万向脚轮,所述升降体分别固定于底座两端,且升降体内部安装有减速机,所述减速机通过传动轴与转向器转动连接,所述转向器另一端通过联轴器与直流电机转动连接,所述直流电机通过导线与直流电源电性连接,所述控制机构外壁设置有控制按钮,且控制机构左侧设置有继电器,所述控制机构与直流电源通过导线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机架与滚轮通过销轴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底座上端分别设置有传动机构支撑座、电源支撑座和控制机构支撑座。

优选的,所述升降体由40*40mm方钢焊接成型,且升降体上方安装有刻度尺。

优选的,所述直流电机型号为Z4-100-1。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可实现陶瓷脱水元件在不同高度机床之间运转和移动,保持了生产的连续性,节省了时间,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产量,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控制机构按钮实现小车高度一键升降,按照上述刻度尺的刻度确定最终位置,操作简单、安全高效、减少人力成本使用,节省工时,提高了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中:1-机架;2-高分子聚乙烯板;3-滚轮;4-刻度尺;5-万向脚轮;6-底座;7-升降体;8-直流电源;9-继电器;10-控制机构;11-控制按钮;12-直流电机;13-联轴器;14-转向器;15-传动轴;16-减速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生产陶瓷刮水板用可调高度移动小车,包括机架1、升降体7和控制机构10,机架1上端分别设置有高分子聚乙烯板2和滚轮3,且高分子聚乙烯板2和滚轮3间隔排放,机架1下方固定有底座6,且底座6下端安装有万向脚轮5,升降体7分别固定于底座6两端,且升降体7内部安装有减速机16,减速机16通过传动轴15与转向器14转动连接,转向器14另一端通过联轴器13与直流电机12转动连接,直流电机12通过导线与直流电源8电性连接,控制机构10外壁设置有控制按钮11,且控制机构10左侧设置有继电器9,控制机构10与直流电源8通过导线电性连接,机架1与滚轮3通过销轴转动连接,底座6上端分别设置有传动机构支撑座、电源支撑座和控制机构10支撑座,升降体7由40*40mm方钢焊接成型,且升降体7上方安装有刻度尺4,直流电,12型号为Z4-100-1。

工作原理:使用时,通过直流电源8供电给直流电机12,直流电机12带动转向器14旋转,转向器14在带动减速机16旋转,实现高度变化,通过控制机构10控制升降,调成机床一样高度,易于搬运,使得脱水元件能够在制造加工和维修研磨过程中安全高效的移动,通过高分子聚乙烯板2能够有效的保护陶瓷和金属直接接触,避免陶瓷被撞坏,滚轮3能够自由转动,可实现脱水元件在小车上的滑动,用较少的力气即可推动产品移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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