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漏的氧化铝料箱,属于电解铝厂的电解槽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解槽是电解铝厂的主要设备。每台电解槽上都有4个~6个氧化铝料箱,每个料箱里有一个定容加料器,定容加料器定时动作,为电解槽加入粉状的氧化铝原料,氧化铝通过一个溜槽下落进入到960°C的熔融冰晶石中。电解槽一旦通电,就必须连续生产运行,直至槽内衬破损停槽;槽内衬的寿命一般是4~6年。
定容加料器是个圆柱形的机械部件,由气缸驱动,见图1和图2。料箱的上部钢板和底板上都有带钢环的圆孔,上下两个钢环与加料器的两个钢环相配合,加料器从上部安装入料箱,在上部钢板用螺栓压紧固定。加料器故障或损坏后,必须及时取出,更换安装加料器。取出加料器的时候,料箱里的氧化铝料不可避免的从底板的安装孔漏到电解槽的加料口周围。加料口周围空间小,温度高,人不能接近。
漏下来的氧化铝料如果大量进入熔融冰晶石的槽膛,会形成沉淀,给电解生产带来恶劣影响。所以,一般都是由工人手工用耙子把漏下的氧化铝耙出电解槽,落到电解槽外面的一楼地面。电解槽是个高温设备,周围都有上升的热气流,下落的氧化铝粉料大量被上升气流裹挟,包裹了耙料的工人,工人的工作环境恶劣。落到外面的氧化铝,掺混了外面的杂质,多半就浪费掉了。一个料箱的容积一般可以装500kg氧化铝料,一个铝厂有上千个氧化铝料箱,每年因此损失的氧化铝不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防漏的氧化铝料箱,以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防漏的氧化铝料箱,包括料箱和加料器,料箱顶部设置有料箱进料口,加料器为条状管结构,竖直活动穿过料箱,且在料箱内一段靠近料箱箱底设置有进料口,加料器套接有钢管,钢管下端高于进料口,上端固定连接有连接螺杆,连接螺杆活动穿过料箱的顶板后连接有螺母。
优选的,上述连接螺杆通过焊接方式固定连接在钢管上。
为了便于钢管压入氧化铝料中,钢管下端设置刃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在现有的料箱上加装可活动的钢管,在更换加料器时,通过钢管封堵加料器下端的安装孔,有效避免料箱内氧化铝料的漏出,或仅仅有部分从钢管上端漏出,起到封堵作用,减少氧化铝料的损失,减少浪费,节约资源,少部分落料清理更容易,降低清理难度,而且在更换不便的情况下,还能够起到临时封堵的作用,减少对电解的影响;
(2)采用连接螺杆连接钢管方式,能够将其固定到料箱内侧顶部,连接方便可靠,更换加料器时,仅仅需要下压连接螺杆,即可实现加料器在料箱内的下端安装孔封堵,操作方便,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料箱典型结构示意图,图中1-料箱,2-加料器,3-料箱进料口;
图2为现有料箱典型结构示意图(拆除料箱侧板),图中1-料箱,2-加料器,3-料箱进料口,4-进料口;
图3 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介绍。
实施例1:如图3所示,一种防漏的氧化铝料箱,包括料箱1和加料器2,料箱1顶部设置有料箱进料口3,加料器2为条状管结构,竖直活动穿过料箱1,且在料箱1内一段靠近料箱1箱底设置有进料口4,加料器2套接有钢管5,钢管5下端高于进料口4,上端固定连接有连接螺杆6,连接螺杆6活动穿过料箱1的顶板后连接有螺母7。
优选的,上述连接螺杆6通过焊接方式固定连接在钢管5上,钢管5长度满足:略小于进料口4上部到其正对的料箱1的顶板内侧距离或钢管5的下端距离料箱底板约100mm,料箱里的氧化铝料仍然可以自由进入加料器的进料口4,即加料器可以正常动作和加料。
为了便于钢管压入氧化铝料中,钢管5下端设置刃口。
使用原理:当需要拆除损坏的加料器2之前,拆掉连接螺杆6外端的螺母7,将钢管5用力下压,穿过加料器2周周的氧化铝粉料,将钢管5的下口压到料箱1底板上,挡住料箱1里的氧化铝料,有可能难于将钢管5压下穿过氧化铝粉料,这时,可以将加料器2向上移动少许,加料器2和料箱下部安装孔之间露出缝隙,氧化铝从缝隙流出,趁着氧化铝松动,把钢管5压到料箱1底板上,这样,钢管5外面的氧化铝料就进不到加料器2下部的安装孔,这时,再取出加料器2;只有高过钢管5的小部分氧化铝料,会从钢管5的上口溢流进钢管5,从加料器2的下部安装口漏出去,绝大部分料,都可以留在料箱里。
加料器的故障,一般就两种,一种是不动作;一种是持续漏料。故障的加料器,都应该立即更换。更换加料器时,需要电解车间的天车把加料器吊出来。但是,碰到天车忙,或者维修工忙的时候,就会不能及时来更换加料器,如果是漏料故障,可以先把图3中的钢管5的下口先压到料箱底板上,挡住料箱氧化铝料,这个操作较简单,不用天车,先止住漏料,再等待后续更换加料器,所以,本实用新型还有先简便的止住漏料的作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