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包防水地下结构中利用坑底围护桩抗浮的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345305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在全包防水地下结构中利用坑底围护桩抗浮的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在全包防水地下结构中利用坑底围护桩(墙)参与抗浮及其施工方式的技术领域,具体的说就是如何利用常规施工方法中无法利用的围护结构参与抗浮,使工程更经济。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化的脚步不停向前迈进,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快,地下空间开发必将在城市建设中占据重要地位。而地下结构近远期相接(已建结构远期侧墙打开与相邻工程相接)形式或上层为宽度较大的开发层,下层为较窄的非开发层的坑中坑形式将会越来越多地出现。这两种情况下中如采取常规方法施工,由于无法在围护桩(墙)顶设置压顶梁,因此 需在坑底设置大量抗拔桩,既不经济也不合理。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在全包防水地下结构中利用坑底围护桩抗浮的结构,以满足经济性、防水性的要求。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在全包防水地下结构中利用坑底围护桩抗浮的结构,其特征在于在坑底围护桩的顶部设置连梁,该连梁与浅坑底板相连。连梁与浅坑底板之间通过钢筋或型钢相连。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沿连梁长度方向每隔两根围护桩,把围护桩内结构钢筋通过连梁锚入浅坑底板或在连梁内设置型钢锚入浅坑底板。在连梁与底板连接点设置防水结构,所述防水结构为在连接点的钢筋或型钢处设置缓膨性止水条,并在连梁顶及侧边设置防水涂层及密封胶粘带。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钢筋采用坑底围护桩结构钢筋,该钢筋穿过连梁后锚入浅坑底板。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连梁内设置型钢锚入浅坑底板。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不同于常规全包防水地下结构抗浮的方法,目的在于尽可能利用围护结构,减少造价。其实用范围为无法利用压顶梁使围护桩(墙)参与抗浮的结构,一般为近远期相接的结构与坑中坑结构。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利用常规施工方法中无法利用的坑底围护桩(墙)参与抗浮,在基本不破坏原全包防水的前提下,可极大提高经济性,从而同时满足经济性、防水性的要求。

图I为近远期相接的结构连梁与浅坑底板连接图。图2为坑中坑结构形式连梁与浅坑底板连接图。图3为坑中坑结构形式连梁与浅坑底板的另一种连接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围护桩内钢筋与浅坑底板连接平面示意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连梁内型钢与浅坑底板另一种连接平面示意图。图6表示实用新型围护桩内钢筋与浅坑底板连接纵向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常规设计中围护桩内钢筋全部锚入浅坑底板内,而本实用新型中在坑底围护桩(墙)2顶设置连梁3与浅坑底板I相连,在连梁3内每隔两根围护桩(约2700mm)将坑底围护桩结构钢筋4或另设型钢5与浅坑底板I相连,仅在这些连接处设置与抗拔桩类似的防水措施。即在连接钢筋或型钢处设置缓膨性止水条,并在坑底连梁顶及侧边设置防水涂层及密封胶粘带等防水措施。这样可基本不破坏地下结构全包防水,同时达到抗浮效果。本实用新型一般运用在地下结构近远期相接或坑中坑结构形式。近远期相接结构的具体实施顺序为待原结构施工完成后,开挖相接部分基坑(浅坑)至浅坑底板1,位于浅坑底板底的连梁3处局部挖深,凿除原坑底围护桩(墙)2至连梁底。原围护结构内钢筋伸入连梁,保留计算所需钢筋4或另设型钢5锚入浅坑底板。浅坑底板与原结构间通过钢筋接驳器6相连。7为混凝土凿除线。坑中坑结构具体实施顺序为深坑围护桩(墙)2施工完成后,开挖至浅坑底板I下,连梁3处局部掏槽开挖,施工连梁,预留连接到浅坑底板内的钢筋4或型钢5,在施工浅坑底板同时采取有效防水措施,使连梁内钢筋或型钢与浅坑底板可靠连接,围护桩内的钢筋与连梁相连,最后再开挖施工深坑。
权利要求1.在全包防水地下结构中利用坑底围护桩抗浮的结构,包括坑底围护桩,其特征在于在坑底围护桩的顶部设置连梁,该连梁与浅坑底板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连梁与浅坑底板之间通过钢筋或型钢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沿连梁长度方向每隔两根围护桩,把围护桩内结构钢筋通过连梁锚入浅坑底板或在连梁内设置型钢锚入浅坑底板。
4.根据权利要求广3中任一项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在连梁与浅坑底板连接点设置防水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结构为在连接点的钢筋或型钢处设置缓膨性止水条,并在连梁顶及侧边设置防水涂层及密封胶粘带。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在全包防水地下结构中利用坑底围护桩抗浮的结构,其特征在于在坑底围护桩顶设置连梁与浅坑底板相连。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不同于常规全包防水地下结构抗浮的方法,目的在于尽可能利用围护结构,减少造价。其实用范围为无法利用压顶梁使围护桩(墙)参与抗浮的结构,一般为近远期相接的结构与坑中坑结构。本实用新型主要连接构造为在坑底围护结构顶设置连梁,沿连梁长度方向每隔一段距离把围护结构内钢筋或在连梁内设置型钢锚入浅坑底板。该方法在钢筋或型钢伸入底板处防水可参照常规抗拔桩防水构造,既满足结构防水要求(基本不破坏全包防水),又能充分利用围护结构参与抗浮,极大地提高经济性。
文档编号E02D31/02GK202466650SQ201120558338
公开日2012年10月3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28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28日
发明者侯剑锋, 张佳, 杜一鸣, 程斌 申请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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