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岩土工程勘察用钻探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29568发布日期:2021-02-09 21:24阅读:81来源:国知局
一种岩土工程勘察用钻探装置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钻探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岩土工程勘察用钻探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的岩土工程勘察用钻探装置中,在进行钻探之前,都是仅仅通过支架进行支撑,并没有对支架进行很好的固定结构,导致了在钻探的过程中,会出现晃动不稳定的情况,降低了装置的实用性;并且不方便进行移动,也仅仅有一个钻头,工作效率低,为此,我们推出一种岩土工程勘察用钻探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岩土工程勘察用钻探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岩土工程勘察用钻探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上部焊接有立柱,所述立柱的上部焊接有顶板,所述顶板的下部固定连接有两个电缸,所述电缸的伸缩杆下端固定连接有活动板,所述活动板的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折板,所述活动板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撑折板,所述第一支撑折板和第二支撑折板上分别焊接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下端焊接有主齿轮,所述主齿轮上啮合有两个副齿轮,所述副齿轮的上部焊接有转轴,所述转轴的下端焊接有钻头。
[0005]
优选的,所述转轴的数量为四个,所述转轴的上端分别与第一支撑折板和第二支撑折板转动连接。
[0006]
优选的,所述底板的下部设有轮子,所述底板的右侧焊接有扶手。
[0007]
优选的,所述底板的左侧和右侧开设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上螺接有尖刺螺栓。
[0008]
优选的,所述底板的左侧和右侧均设有储物槽。
[0009]
优选的,所述底板的上侧开设有矩形通孔。
[0010]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带有底板,底板的左侧和右侧开设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上螺接有尖刺螺栓,尖刺螺栓能够插入土壤中,方便进行固定,顶板的下部固定连接有两个电缸,所述电缸能够带动活动板,方便进行钻孔,活动板的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折板,所述活动板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撑折板,第一支撑折板和第二支撑折板上分别设有两个钻头,一共设有四个钻头,能够快速钻孔,提升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0011]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2]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支撑折板结构示意图;
[0013]
图3为本实用新型底板结构示意图。
[0014]
图中:1、底板;2、立柱;3、顶板;4、电缸;5、活动板;6、第一支撑折板;7、第二支撑折
板;8、电机;9、输出轴;10、主齿轮;11、转轴;12、副齿轮;13、钻头;14、安装孔;15、轮子;16、尖刺螺栓;17、扶手;18、储物槽;19、矩形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6]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岩土工程勘察用钻探装置,包括底板1,所述底板1的上部焊接有立柱2,所述立柱2的上部焊接有顶板3,所述顶板3的下部固定连接有两个电缸4,所述电缸4的伸缩杆下端固定连接有活动板5,所述活动板5的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折板6,所述活动板5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撑折板7,所述第一支撑折板6和第二支撑折板7上分别焊接有电机8,所述电机8的输出轴9下端焊接有主齿轮10,所述主齿轮10上啮合有两个副齿轮12,所述副齿轮12的上部焊接有转轴11,所述转轴11的下端焊接有钻头13。
[0017]
所述转轴11的数量为四个,所述转轴11的上端分别与第一支撑折板6和第二支撑折板7转动连接。
[0018]
所述底板1的下部设有轮子15,所述底板1的右侧焊接有扶手17。
[0019]
所述底板1的左侧和右侧开设有安装孔14,所述安装孔14上螺接有尖刺螺栓16。
[0020]
所述底板1的左侧和右侧均设有储物槽18。
[0021]
所述底板1的上侧开设有矩形通孔19。
[0022]
具体的,使用时,本岩土工程勘察用钻探装置,带有底板1,底板1的左侧和右侧开设有安装孔14,所述安装孔14上螺接有尖刺螺栓16,尖刺螺栓16能够插入土壤中,方便进行固定,顶板3的下部固定连接有两个电缸4,所述电缸4能够带动活动板5,方便进行钻孔,活动板5的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折板6,所述活动板5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撑折板7,第一支撑折板6和第二支撑折板7上分别设有两个钻头13,一共设有四个钻头13,能够快速钻孔,提升了工作效率。
[0023]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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