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62211发布日期:2018-07-18 01:02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气源系统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



背景技术:

低温冷冻消融治疗是一种以0到-190℃超低温对实体肿瘤消融的治疗方式,治疗时大都通过设有气路管道的探针伸入人体内进行操作。由于使用时需持续提供高压气体以保证迅速达到需求的温度,当气罐内气体余量较少时,压力降低,需及时更换新的气罐,气体浪费较为严重。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的气源系统气体浪费较多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解决上述问题的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

一种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包括多个治疗端、第一气源端、第二气源端、增压机构,多个所述治疗端均同时连接至所述第一气源端和所述第二气源端,所述增压机构设于所述第一气源端或所述第二气源端。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的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气源端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快换接头、第一除湿设备、第一换向阀、第一单向阀,所述第一单向阀连接多个所述治疗端;

所述增压机构两端分别连接至所述第一单向阀两侧。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的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增压机构包括增压器、增压换向阀、气压表,所述气压表设于所述第一换向阀和所述第一单向阀之间,所述增压器一端通过所述增压换向阀同样连接至此,另一端连接至所述第一单向阀的另一侧。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的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气源端包括第二快换接头、第二除湿设备、第二换向阀、第二单向阀,其结构与所述第一气源端的结构一致。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的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还包括安全机构,所述安全机构设于所述第一气源端和所述第二气源端。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的一种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治疗端包括治疗端快换接头、治疗端除湿设备、治疗端单向阀、二个治疗端换向阀,所述治疗端快换接头、所述治疗端除湿设备、所述治疗端单向阀、一个所述治疗端换向阀依次连接,另一个所述治疗端换向阀连接至所述治疗端除湿设备;

二个所述治疗端换向阀的另一端分别连接至所述第一单向阀和所述第二单向阀。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所述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设有所述增压机构,于气罐压力下降时提供额外的压力,有效减少气体浪费。并且也因此可以同时为多项治疗设备供气,而不存在压力不足的情况。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所述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1包括第一气源端11、第二气源端12、增压机构13、二个安全机构14、四个治疗端15。

所述第一气源端11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快换接头111、第一除湿设备112、第一换向阀113、第一单向阀114。

所述第二气源端12依次连接的第二快换接头121、第二除湿设备122、第二换向阀123、第二单向阀124。

所述增压机构13包括相互连接的增压器131、增压换向阀132,以及气压表133。

所述治疗端15包括依次连接的治疗端快换接头151、治疗端除湿设备152、治疗端单向阀153、第一治疗端换向阀154,以及连接与所述治疗端除湿设备152的第二治疗端换向阀155。

所述气压表133设于所述第一换向阀113和所述第一单向阀114之间,所述增压器131一端通过所述增压换向阀132同样连接至此,另一端连接至所述第一单向阀114的另一侧。二个所述安全机构14分别设于所述第一换向阀113和所述第二换向阀123处。

四个所述治疗端15的所述第一治疗端换向阀154均连接至所述第一单向阀114,第二治疗端换向阀155均连接至所述第二单向阀124。所述第一单向阀114、所述第二单向阀124、所述治疗端单向阀153均以指向所述治疗端快换接头151的流向为可行流向。

具体实施时,用于进行冷冻消融治疗的设备,如氩氦刀,其进气端接至所述治疗端快换接头151。所述第一快换接头111和所述第二快换接头112则分别连接氩气罐和氦气罐。

通过操作所述第一治疗端换向阀154和所述第二治疗端换向阀155来于氩气和氦气之间切换,通过控制所述增压换向阀132来启闭增压功能。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所述冷冻消融治疗用气源系统1设有所述增压机构13,于气罐压力下降时提供额外的压力,有效减少气体浪费。并且也因此可以同时为多项治疗设备供气,而不存在压力不足的情况。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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