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摇车煞车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557079阅读:45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摇车煞车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关于一种手摇车煞车结构,尤指一种可以避免保护套管因扭转拉扯而断裂破损的煞车控制技术。
背景技术
现有的手摇式身障车主要是供下肢行动不便的身体残障者所乘载,而且是供身障者以手摇的方式来驱动车轮前进。如美国发明专利第7722071号、美国发明专利第5853184号及美国发明第5501480号等专利所示,这些专利均是包括一个三轮式车架及一手摇式动力机构,其车架前端中央枢设前轮,后端两侧各枢设后轮,车架中段设有座垫,手摇式动力机构包含摇柄机构及动力传递机构,摇柄机构可供使用者摇转而产生旋转力,该旋转力经动力传递机构以驱动该前轮或该后轮旋转前进。摇柄机构除了驱动车轮之外,必须设置握把,以供使用者握持而达到转向控制的目的;此外,现有结构必须在握把上枢设剎车杆,以连动剎车控制机构,进而达到控制手摇式身障车的剎车目的。由于现有结构的剎车线及保护套管一端连结在剎车杆的枢座上,另端则固定在车架上,当摇柄机 构摇转时,剎车线及保护套管会随着摇柄机构的摇动而扭转拉扯,经长期使用较容易使保护套管断裂破损,以致因剎车线外露而与车架或人体发生磨擦或接触,因而导致车架或煞车线发生磨损情事,甚至发生人体皮肤损伤的情事,因而造成摇转操作上的不便与极大的困扰。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耐破损强度高且安全性能高的手摇车煞车结构,以解决所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手摇车煞车结构,其包括设在一车架上的一手摇式动力机构;所述手摇式动力机构包括一摇柄机构及一动力传递机构;所述摇柄机构包括一曲柄及一设置在该曲柄上的把手,该把手供使用者握持摇转该曲柄而产生一旋转力,该旋转力经所述动力传递机构以驱动该车架上的轮子运转;所述摇柄机构布置有一剎车控制机构,该剎车控制机构包括一剎车线及连接该剎车线的一剎车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车线外周套设包括有一第一保护套管及一第二保护套管;所述第一保护套管具有相反向的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所述第二保护套管具有相反向的一第三端及一第四端,所述第一端与所述第三端相对并具有间距而形成一间隔,所述剎车线在所述间隔形成有一裸露段,该裸露段穿设在一旋转接头组件上,所述第一端及所述第三端抵接于所述旋转接头组件并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连接状态。所述旋转接头组件包括相互组接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一第一环体及一第二环体;所述第一保护套管的所述第一端插置在所述第一环体内,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所述第三端插置在所述第二环体内,所述裸露段贯穿所述第一环体及所述第二环体。[0008]所述第一环体及所述第二环体套接于一接管,所述第一环体及所述第二环体相对所述接管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连接状态。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内壁设有沿着其轴向螺旋环绕延伸的一螺旋片体。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所述第四端抵接固定在供所述剎车柄枢接的一枢座上。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长度小于所述曲柄的长度的2倍。所述车架为一个三轮式的车架,所述车架前端中央设一前轮,所述车架的后端两侧各设一后轮,所述车架的中段设有座垫。一种手摇车煞车结构,其包括设在一车架上的一手摇式动力机构;所述手摇式动力机构包括一摇柄机构及一动力传递机构;所述摇柄机构包括一曲柄及一设置在所述曲柄上的把手,该把手供使用者握持摇转该曲柄而产生一旋转力,该旋转力经所述动力传递机构以驱动所述车架上的轮子运转;所述摇柄机构布置有一剎车控制机构,该剎车控制机构包括一剎车线及连接该剎车线的剎车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车线外周套设包括有一第一保护套管及一第二保护套管;所述第一保护套管具有相反向的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所述第二保护套管具有相反向的一第三端及一第四端,所述第一端与所述第三端相对并具有间距而形成一间隔,所述剎车线在所述间隔形成有一裸露段,该裸露段穿设在一旋转接头组件上,所述第一端及所述第三端抵接于所述旋转接头组件并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连接状态;所述旋转接头组件包括相互组接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一第一环体及一第二环体;所述第一保护套管的所述第一端插置在所述第一环体内,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所述第三端插置在所述第二环体内,所述裸露段贯穿所述第一环体及所述第二环体;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所述第四端抵接固定在供该剎车柄枢接的一枢座上;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内壁设有沿着其轴向螺旋环绕延伸的一螺旋片体。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长度小于所述曲柄的长度的2倍。所述车架为一个三轮 式的车架,该车架前端中央设一前轮,所述车架的后端两侧各设一后轮,所述车架的中段设有座垫。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手摇车煞车结构采用二段式保护套管可相对枢转的结构设置形式,使得两对接的保护套管可随手摇机构的摇转而相对枢转,可避免保护套管因扭转拉扯导致断裂破损的情况发生,还可避免因剎车线外露而与车架或人体发生磨擦或接触的情况,提高了手摇车的骑乘安全性。

图1为本实用新型装设在手摇车的实施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的局部放大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剎车控制机构与旋转接头组件连结的外观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剎车控制机构与旋转接头组件连结的外观部分剖视示意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剎车控制机构与旋转接头组件连结的前视示意图;图6为本实用新型剎车控制机构与旋转接头组件连结的前视部分剖视示意图;图7为图6的局部放大示意图。附图标记说明:车架-10 ;前轮-11 ;后轮-12 ;座垫-13 ;手摇式动力机构_20 ;摇柄机构-21 ;曲柄-210 ;把手-211 ;动力传递机构-22 ;转轴-220 ;第一齿盘-221 ;第二齿盘-222 ;连动件-223 ;剎车控制机构-30 ;剎车线-31 ;裸露段-310 ;剎车柄-32 ;枢座-320 ;第一保护套管-33 ;第二保护套管-34 ;螺旋片体-340 ;旋转接头组件-35 ;第一环体-350 ;第二环体-351 ;接管-352。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作进一步说明。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手摇车煞车结构包括设在车架10上的手摇式动力机构20,手摇式动力机构20包括一摇柄机构21及一动力传递机构22。所述车架为一个三轮式的车架,所述车架10包括设在前端中央的一前轮11、位于车架后端两侧的后轮12及位于车架10中段的座垫13。所述摇柄机构21包括一曲柄210及一设置在曲柄210上的把手211,该把手211可供使用者握持摇转曲柄210而产生一旋转力,该旋转力经所述动力传递机构22以驱动车架10上的轮子运转,所述轮子包括前轮11及后轮12。所述摇柄机构21布置有一剎车控制机构30,该剎车控制机构30包括剎车线31及连接剎车线31的剎车柄32。所述动力传递机构22包括一转轴220、一第一齿盘221、一第二齿盘222及一连动件223。所述转轴220枢设在车架10上,并与曲柄210连接。第一齿盘221穿置在转轴220上,可受把手驱动曲柄210而旋转。第二齿盘222与后轮12同轴连动。如图2至图4所示,所述剎车线31外周套设包括有一第一保护套管33,及一第二保护套管34。第一保护套管33具有相反向的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第二保护套管34具有相反向的一第三端及一第四端。所述第一端与该第三端相对并具有间距而形成一间隔。剎车线31于间隔形成一裸露段310,该裸露段310穿设于一旋转接头组件35,所述第一端及所述第三端抵接于旋转接头组件35并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连接状态。如图4至图7所示,所述旋转接头组件35包括相互组接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一第一环体350,及一第二环体351。所述第一保护套管33的第一端插置在第一环体350内。所述第二保护套·管34的第三端插置在第二环体351内,如图2所示,第二保护套管34的第四端抵接固定在供剎车柄32枢接的枢座320上;所述第二保护套管34的长度小于所述曲柄210的长度的2倍。如图4、图6所示,裸露段310贯穿第一环体350及第二环体351,且第一环体350及第二环体351套接于一接管352上,第一环体350及第二环体351相对接管352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连接状态。此外,如图4、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了提高第二保护套管34的结构强度,在第二保护套管34的内壁设有沿着其轴向螺旋环绕延伸的螺旋片体340,以避免第二保护套管34因扭转拉扯而发生断裂破损的情况。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当身障使用者想骑乘身障车时,仅需坐上座垫13,并将双脚踩踏在踏垫上,再用双手握住摇柄机构21的把手,同时对摇柄机构21施力摇转,即可产生一旋转力,此旋转力经动力传递机构22可驱动前轮11旋转;剎车线31会随着摇柄机构21摇转而拉扯扭转,由于本实用新型容装剎车线31的第一保护套管33及第二保护套管34是采用二段式可相对枢转的结构设置,所以当第一保护套管33及第二保护套管34随着摇柄机构21的摇动而扭转拉扯时,第一保护套管33与第二保护套管34枢接部位会相对旋转接头组件35转动,因此,经长期使用下,可以避免第一保护套管33与第二保护套管34因扭转拉扯导致断裂破损的 情况发生。
权利要求1.一种手摇车煞车结构,其包括设在一车架上的一手摇式动力机构;所述手摇式动力机构包括一摇柄机构及一动力传递机构;所述摇柄机构包括一曲柄及一设置在该曲柄上的把手,该把手供使用者握持摇转该曲柄而产生一旋转力,该旋转力经所述动力传递机构以驱动该车架上的轮子运转;所述摇柄机构布置有一剎车控制机构,该剎车控制机构包括一剎车线及连接该剎车线的一剎车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车线外周套设包括有一第一保护套管及一第二保护套管;所述第一保护套管具有相反向的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所述第二保护套管具有相反向的一第三端及一第四端,所述第一端与所述第三端相对并具有间距而形成一间隔,所述剎车线在所述间隔形成有一裸露段,该裸露段穿设在一旋转接头组件上,所述第一端及所述第三端抵接于所述旋转接头组件并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连接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车煞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接头组件包括相互组接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一第一环体及一第二环体;所述第一保护套管的所述第一端插置在所述第一环体内,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所述第三端插置在所述第二环体内,所述裸露段贯穿所述第一环体及所述第二环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车煞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环体及所述第二环体套接于一接管,所述第一环体及所述第二环体相对所述接管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连接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手摇车煞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内壁设有沿着其轴向螺旋环绕延伸的一螺旋片体。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手摇车煞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所述第四端抵接固定在供所述剎车柄枢接的一枢座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摇车煞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长度小于所述曲柄的长度的2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 述的手摇车煞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为一个三轮式的车架,所述车架前端中央设一前轮,所述车架的后端两侧各设一后轮,所述车架的中段设有座垫。
8.一种手摇车煞车结构,其包括设在一车架上的一手摇式动力机构;所述手摇式动力机构包括一摇柄机构及一动力传递机构;所述摇柄机构包括一曲柄及一设置在所述曲柄上的把手,该把手供使用者握持摇转该曲柄而产生一旋转力,该旋转力经所述动力传递机构以驱动所述车架上的轮子运转;所述摇柄机构布置有一剎车控制机构,该剎车控制机构包括一剎车线及连接该剎车线的剎车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车线外周套设包括有一第一保护套管及一第二保护套管;所述第一保护套管具有相反向的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所述第二保护套管具有相反向的一第三端及一第四端,所述第一端与所述第三端相对并具有间距而形成一间隔,所述剎车线在所述间隔形成有一裸露段,该裸露段穿设在一旋转接头组件上,所述第一端及所述第三端抵接于所述旋转接头组件并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连接状态;所述旋转接头组件包括相互组接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一第一环体及一第二环体;所述第一保护套管的所述第一端插置在所述第一环体内,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所述第三端插置在所述第二环体内,所述裸露段贯穿所述第一环体及所述第二环体;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所述第四端抵接固定在供该剎车柄枢接的一枢座上;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内壁设有沿着其轴向螺旋环绕延伸的一螺旋片体。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摇车煞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保护套管的长度小于所述曲柄的长度的2倍。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摇车煞车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为一个三轮式的车架,该车架前端中央设一前轮,所述车架的后端两侧各设一后轮,所述车架的中段设有座垫。 ·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摇车煞车结构,其包括摇柄机构,及供使用者握持摇转而产生旋转力的动力传递机构。所述旋转力经动力传递机构以驱动车架上的轮子运转。摇柄机构布置有剎车控制机,其包括剎车线及剎车柄。其中,剎车线外周套设第一保护套管及第二保护套管。第一保护套管的第一端与第二保护套管的第三端相对并具有间距而形成间隔,且剎车线在间隔形成有裸露段,裸露段穿设在旋转接头组件上,所述第一端及所述第三端抵接于旋转接头组件并呈可相对转动而不可相对移动的连接状态,可避免保护套管因扭转拉扯而发生断裂破损的情况。
文档编号F16C1/26GK203142949SQ201320092968
公开日2013年8月21日 申请日期2013年2月28日 优先权日2013年2月28日
发明者廖忠义, 李冈桦 申请人:财团法人自行车暨健康科技工业研究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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