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676183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物的管道安装【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包括多条并行的竖直安装臂,从竖直安装臂的下端往上方固定有多条并行排列的水平支撑杆,竖直安装臂和水平支撑杆的交叉位置设有倒角,结构稳定牢固,可以供多种管道共同安装且安装效果较好。
【专利说明】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物的管道安装【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0002]在各种大型民用住宅及公共建筑中,给水、排水、采暖及空调系统管线数量多、种类多。因此,管道安装在整个建筑工程中占有比较大的比重,管道不但对整个建筑的外观有影响,而且也是整个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重要环节。另外,由于空间压缩,各种管线排布越来越密集,势必需要对不同种类的管道进行共同安装,现有的管道安装结构不能很好地承载较多种类的管道,而且容易产生管道位移,且会产生较大的震动。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稳定牢固,可以供多种管道共同安装且安装效果较好的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
[0004]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包括多条并行的竖直安装臂,从竖直安装臂的下端往上方固定有多条并行排列的水平支撑杆,竖直安装臂和水平支撑杆的交叉位置设有倒角。
[0005]上述技术方案中,通过竖直安装臂和水平支撑杆形成的安装格对管道进行安装,同时配以环扣加强稳定性。
[0006]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最下方的水平支撑杆开有安装孔,且配有用于安装固定的膨胀螺栓。最下方的水平支撑杆上可以不必安装管道,打好膨胀螺栓后可以通过铺设一层水泥进行加固。
[0007]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竖直安装臂和水平支撑杆均为角钢。
[0008]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竖直安装臂和水平支撑杆通过焊接固定连接。
[0009]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水平支撑杆之间的竖直间隔距离自上而下依次递增。
[0010]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竖直安装臂之间的水平间隔距离由中间向两边依次递减。
[00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该管道安装结构简单牢固,能够较好地承受管道载荷,限制管道的位移,控制管道的震动,另外也比较美观、节约成本,施工也比较省时省力。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安装到建筑物顶部后的结构示意图。
[0013]图中:1、竖直安装臂,2、水平支撑杆,3、倒角,4、膨胀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以下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其并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完本说明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实施例做出没有创造性贡献的修改,但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0015]实施例1,如图1所示,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包括多条并行的竖直安装臂1,从竖直安装臂I的下端往上方固定有多条并行排列的水平支撑杆2,竖直安装臂I和所述水平支撑杆2的交叉位置设有倒角3,安装管道时配以环扣加强稳定性。最下方的水平支撑杆2开有安装孔,且配有用于安装固定的膨胀螺栓4,最下方的水平支撑杆2上可以不必安装管道,打好膨胀螺栓4后可以通过铺设一层水泥进行加固。竖直安装臂I和水平支撑杆2均为角钢。竖直安装臂I和水平支撑杆2通过焊接固定连接。水平支撑杆2之间的竖直间隔距离自上而下依次递增。竖直安装臂I之间的水平间隔距离由中间向两边依次递减。
【权利要求】
1.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多条并行的竖直安装臂(1),从所述竖直安装臂(I)的下端往上方固定有多条并行排列的水平支撑杆(2),所述竖直安装臂(I)和所述水平支撑杆(2 )的交叉位置设有倒角(3 )。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最下方的水平支撑杆(2)开有安装孔,且配有用于安装固定的膨胀螺栓(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安装臂(I)和所述水平支撑杆(2)均为角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安装臂(I)和所述水平支撑杆(2 )通过焊接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撑杆(2)之间的竖直间隔距离自上而下依次递增。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型标准房管道安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安装臂(I)之间的水平间隔距离由中间向两边依次递减。
【文档编号】F16L3/02GK203488845SQ201320612213
【公开日】2014年3月19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7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7日
【发明者】叶坤林, 高峰, 朱莉萍, 熊韬, 邵卫强 申请人: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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