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678966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左支架和右支架,所述左、右支架均由导轨、滑动件、连接杆、连接件和升降装置构成,所述导轨上设有固定片,所述连接杆与滑动件相焊接,所述连接杆上设有拉线固定孔和连接孔,所述升降装置由提拉装置、导线轮和拉线构成,左、右支架的连接杆通过连接件相连接。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是: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便于电视高度的调节,结构简单,操作便捷,方便实用。
【专利说明】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家用电器配件,尤其涉及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
【背景技术】
[0002]传统的电视固定方式都是稳定不变的,首先将电视支架锁定在墙体上,再将电视锁定在支架上,这种固定方式造成电视高度一成不变,无法调节,当人们坐或站的高度与电视高度差距较大时,视角感受不佳。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上述不足,提供了 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
[0004]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左支架和右支架,所述左、右支架均由导轨、滑动件、连接杆、连接件和升降装置构成,所述导轨上设有固定片,所述连接杆与滑动件相焊接,所述连接杆上设有拉线固定孔和连接孔,所述升降装置由提拉装置、导线轮和拉线构成,左、右支架的连接杆通过连接件相连接。
[0005]所述滑动件由轴和轴承构成,所述轴承安装在轴的两端。
[0006]所述提拉装置由手摇收线器和拉线构成。
[0007]所述提拉装置由电机和拉线构成。
[0008]所述提拉装置由电机、遥控器和拉线构成。
[0009]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是: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便于电视高度的调节,结构简单,操作便捷,方便实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
[0014]如图1、图3所示,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左支架I和右支架2,所述左支架1、右支架2均由导轨3、滑动件4、连接杆5、连接件6和升降装置7构成,所述导轨3上设有固定片7,所述连接杆5与滑动件4相焊接,所述连接杆5上设有拉线固定孔8和连接孔9,所述升降装置7由提拉装置、导线轮71和拉线72构成,左支架1、右支架2的连接杆通过连接件6相连接。
[0015]如图1所示,所述滑动件4由轴41和轴承42构成,所述轴承42安装在轴41的两端。所述提拉装置由手摇收线器73构成。[0016]如图2所示,所述提拉装置由电机74、升降开关75、遥控器76和拉线73构成,所述电机74为慢速度电机。
[0017]手动提拉时,通过顺时针或逆时针控制手摇收线器实现收、放拉线的动作,进而控制滑动件上、下滑动。
[0018]电动提拉时,通过控制升降开关实现收、放拉线的动作,进而控制滑动件上、下滑动。
[0019]最后应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权利要求】
1.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左支架和右支架,所述左、右支架均由导轨、滑动件、连接杆、连接件和升降装置构成,所述导轨上设有固定片,所述连接杆与滑动件相焊接,所述连接杆上设有拉线固定孔和连接孔,所述升降装置由提拉装置、导线轮和拉线构成,左、右支架的连接杆通过连接件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件由轴和轴承构成,所述轴承安装在轴的两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拉装置由手摇收线器和拉线构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拉装置由电机、开关和拉线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调节电视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提拉装置由电机、遥控器和拉线构成。
【文档编号】F16M13/02GK203533128SQ201320692447
【公开日】2014年4月9日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6日 优先权日:2013年11月6日
【发明者】应巍 申请人:应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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