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正反螺纹旋转式异型材网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51088阅读:517来源:国知局
一种正反螺纹旋转式异型材网架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异型材结构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正反螺纹旋转式异型材网架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生产工艺的精进,模具加工精度的提高,材料技术的进步,控制零部件的小型化,原来很多常识上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东西也变得切实可行,而且还经济实惠,在以往,异型材的截面形状和大小是不能变化的,方向和角度也必须完全一致,而现在此种禁锢在模具的精密制造和材料工艺的灵活攻关下,已经可以被打破了,最新的技术研究成果可以制造出截面大小不断变化和截面也可以局部或整体的平移和旋转的异型材,而新式结构的异型材也拥有着诸多的新功能和新特点,性价比更高,材料性能更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以上问题,提供一种正反螺纹旋转式异型材网架结构,本发明成本低廉,加工方便,适合超大批量自动化生产、提供了一种异型材刚体网的制作方法,可以制做可视屏蔽罩,非可视屏蔽罩,笼子柱体,装饰网柱,围栏,高抗冲击防护材料,过滤网支架等,同等条件下大幅提高了异型材的强度和抗弯折性能,综合性能优越。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正反螺纹旋转式异型材网架结构,包括内螺旋筋条组、中间管体和外螺旋筋条组构成,依次由内向外连接,所述内螺旋筋条组的截面按一个设定的螺旋升角左旋或右旋,所述外螺旋筋条组的截面也按一个设定的螺旋升角左旋或右旋,但旋向与内螺旋筋条组的截面旋向相反,。

进一步的,所述内螺旋筋条组设定的螺旋升角可以与外螺旋筋条组的截面螺旋升角相一致,但也可以不一致,根据需要可以经过调整螺旋升角的角度来调节网的形状。

进一步的,所述中间管体的厚度可以是零,呈透明孔网状,也可以是一层薄壁,一捅就破,也可以是厚实的管体,抗弯曲变形能力超强。

进一步的,所述内螺旋筋条组厚度较薄,能够轻易弯曲变形、中间管体的厚度为零,外螺旋筋条组也厚度较薄,能够轻易弯曲变形,此时环状封闭的薄异型材网就可以被剪断,折叠压实成平面状的异型材网。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成本低廉,加工方便,适合超大批量自动化生产、提供了一种异型材刚体网的制作方法,可以制做可视屏蔽罩,非可视屏蔽罩,笼子柱体,装饰网柱,围栏,高抗冲击防护材料,过滤网支架等,同等条件下大幅提高了异型材的强度和抗弯折性能,综合性能优越。

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由以下实施例及其附图详细给出。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一种实施例的轴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一种实施例的端面示意图;

图中标号说明:1、外螺旋筋条组,2、中间管体,3、内螺旋筋条组,4、异型材网内部空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参照图1至图2所示,一种正反螺纹旋转式异型材网架结构,包括内螺旋筋条组3、中间管体2和外螺旋筋条组1构成,依次由内向外连接,所述内螺旋筋条组3的截面按一个设定的螺旋升角左旋或右旋,所述外螺旋筋条组1的截面也按一个设定的螺旋升角左旋或右旋,但旋向与内螺旋筋条组的截面旋向相反,。

进一步的,所述内螺旋筋条组3设定的螺旋升角可以与外螺旋筋条组1的截面螺旋升角相一致,但也可以不一致,根据需要可以经过调整螺旋升角的角度来调节网的形状。

进一步的,所述中间管体1的厚度可以是零,呈透明孔网状,也可以是一层薄壁,一捅就破,也可以是厚实的管体,抗弯曲变形能力超强。

进一步的,所述内螺旋筋条组3厚度较薄,能够轻易弯曲变形、中间管体2的厚度为零,外螺旋筋条组1也厚度较薄,能够轻易弯曲变形,此时环状封闭的薄异型材网就可以被剪断,折叠压实成平面状的异型材网。

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如下:

将结构如图1至图2所示,可以将正反螺纹旋转式异型材网架结构分割为外螺旋筋条组1、中间管体2、和内螺旋筋条组3,截取正反螺纹旋转式异型材网架的截面,将其归纳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外螺旋筋条组1朝一个方向按设定的螺旋升角进行旋转,另一部分是内螺旋筋条组3,朝另一个方向按设定的螺旋升角进行旋转,螺旋升角的角度最多是可以有一个的角度为零,用不同的螺旋升角可以获得不同的网状异型材,,就得到了我们想要的外螺纹旋转式异型材,内螺旋筋条组3厚度较薄,能够轻易弯曲变形、中间管体2的厚度为零,外螺旋筋条组1也厚度较薄,能够轻易弯曲变形,此时环状封闭的薄异型材网就可以被剪断,折叠压实成平面状的异型材网。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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