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控制阀的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多功能淋浴控制阀。
背景技术:
现有的淋浴控制阀绝大部份都是一个阀门,出水只能单独的,不能混合使用,这种控制阀无法满足多种淋浴方式的花洒使用。为此,很有必要设计一种多功能淋浴控制阀,通过这种多功能淋浴控制阀来控制花洒,从而实现多种不同的淋浴方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多功能淋浴控制阀,通过这种多功能淋浴控制阀来控制花洒,可以实现七种不同的淋浴方式。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功能淋浴控制阀,包括阀体,所述阀体上设有主通路、热水入口、冷水入口、热水控制阀门、冷水控制阀门、雨淋控制阀门、雨淋出水口、雨帘控制阀门、雨帘出水口、瀑布控制阀门和瀑布出水口,所述热水入口、冷水入口、雨淋出水口、雨帘出水口、瀑布出水口分别与所述主通路接通,所述热水控制阀门控制热水入口的开与合,所述冷水控制阀门控制冷水入口的开与合,所述雨淋控制阀门控制雨淋出水口的开与合,所述雨帘控制阀门控制雨帘出水口的开与合,所述瀑布控制阀门控制瀑布出水口的开与合。
进一步的,所述阀体上还设有手持花洒控制阀门、花洒出水口,所述手持花洒控制阀门控制花洒出水口的开与合。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淋浴控制阀来控制花洒,可以实现七种淋浴方式,分别是雨淋、雨帘、瀑布、雨淋+雨帘、雨淋+瀑布、雨帘+瀑布、雨淋+雨帘+瀑布,同时控制热水控制阀门和冷水控制阀门即可实现单热水或单冷水或冷热水混合淋浴。因此通过控制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淋浴控制阀,可实现七种不同的淋浴方式,控制灵活,使用方便,完全能满足多种淋浴方式的花洒的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多功能淋浴控制阀的主视图。
图2是图1中A-A的剖视图。
图3是图1的俯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阀体1、热水控制阀门2、冷水控制阀门3、雨淋控制阀门4、雨帘控制阀门5、瀑布控制阀门6;
主通路11、热水入口12、冷水入口13;
雨淋出水口41、雨帘出水口51、瀑布出水口6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多功能淋浴控制阀。该多功能淋浴控制阀包括阀体1,阀体1上加工有主通路11、热水入口12、冷水入口13、雨淋出水口41、雨帘出水口51、瀑布出水口61,热水入口12、冷水入口13、雨淋出水口41、雨帘出水口51、瀑布出水口61分别与主通路11接通。阀体1上依次安装有热水控制阀门2、冷水控制阀门3、雨淋控制阀门4、雨帘控制阀门5和瀑布控制阀门6。热水入口12位于热水控制阀门2的下方处,热水控制阀门2控制热水入口12的开与合;冷水入口13位于冷水控制阀门3的下方处,冷水控制阀门3控制冷水入口13的开与合。雨淋出水口41位于雨淋控制阀门4的一侧,雨淋控制阀门4控制雨淋出水口41的开与合;雨帘出水口51位于雨帘控制阀门5的一侧,雨帘控制阀门5控制雨帘出水口51的开与合;瀑布出水口61位于瀑布控制阀门6的一侧,瀑布控制阀门6控制瀑布出水口61的开与合。
实施例:2:
实施例2与实施例1相比,不同的是:阀体1上还安装有手持花洒控制阀门和加工有花洒出水口,花洒出水口位于手持花洒控制阀门的一侧,花洒出水口与主通路11接通,手持花洒控制阀门控制花洒出水口的开与合。
多种淋浴花洒设有雨淋孔、雨帘孔、瀑布孔,雨淋孔通过水管与雨淋出水口41连接,雨帘孔通过水管与雨帘出水口51连接,瀑布孔通过水管与瀑布出水口61连接。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淋浴控制阀来控制花洒的淋浴方式,可以实现七种淋浴方式,分别是雨淋(控制阀门4打开,雨帘控制阀门5和瀑布控制阀门6关闭)、雨帘(雨帘控制阀门5打开,控制阀门4和瀑布控制阀门6关闭)、瀑布(瀑布控制阀门6打开,控制阀门4和雨帘控制阀门5关闭)、雨淋+雨帘(控制阀门4和雨帘控制阀门5打开,瀑布控制阀门6关闭)、雨淋+瀑布(雨淋控制阀门4和瀑布控制阀门6打开,雨帘控制阀门5关闭)、雨帘+瀑布(雨帘控制阀门5和瀑布控制阀门6打开,雨淋控制阀门4和关闭)、雨淋+雨帘+瀑布(雨淋控制阀门4、雨帘控制阀5、瀑布控制阀门6均打开)。同时,控制热水控制阀门2和冷水控制阀门3即可实现单热水或单冷水或冷热水混合淋浴。还有雨淋、雨帘、瀑布这三个功能可以根据用户自己的实际需求来切换成其它功能,如切换为雨淋、侧喷、手持花洒等等。
综上,通过控制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淋浴控制阀,可实现七种不同的淋浴方式,可以根据使用需求进行灵活变换,控制灵活,使用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