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工程工件中进行单侧安装的紧固螺栓,尤其涉及一种单侧旋转紧固螺栓。
背景技术:
以设计的标准化、构配件生产的工厂化、施工的装配化和机械化、产品供应的社会化和市场消费的系列化为特征的工业化装配建造技术是传统建造工业实现产业转型与升级的必然趋势,其突出优势是施工速度快、建设周期短、劳动力需求小、污染环境少。因此,预制装配式钢结构体系最能体现并发挥预制装配式建筑体系的核心优势,最具发展潜力和推广价值。而螺栓连接有利于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易于控制施工质量,受外界环境因素影响小,操作简单,无需特殊技术工人,节省人工费,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单边螺栓可以实现单侧安装、单侧拧紧功能,因而不需要额外加工安装孔,能在不破坏钢管其他部位的前提下,完成螺栓连接,既能规避普通螺栓所产生的问题,又能使焊接量尽可能减少,从而节省施工量和人工费,具有现场施工简单方便、焊接量极小的特点。同时,在一定条件下其力学性能可以做到与传统高强度螺栓相媲美,非常适用于钢(管)结构的连接。
常见的螺栓包括螺杆和螺母两部分,一般需要在一侧插入螺杆并夹紧螺母,然后在另一侧用工具将螺帽拧紧。作业人员需要同时在构件两边作业,但在地下工程、市政工程、房建等有限作业空间,使用常见的螺栓难以实现安装;如地下工程暗挖工法采用钢波纹管代替初支格栅,钢波纹管沿开挖面轮廓拼装,环向叠加拼装中,只能单侧(波纹管内侧)进行螺栓安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操作简单、施工方便的单侧旋转紧固螺栓。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单侧旋转紧固螺栓,包括螺杆,所述螺杆后端为螺帽,所述螺杆的前部插入到套管中,所述螺杆的前端设有锥形螺母,所述套管的后端设有肩,所述套管的前部纵向设有多个狭槽,所述锥形螺母的小端朝向所述套管的前端。
由上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单侧旋转紧固螺栓,实施安装时,仅需使用工具对螺帽和肩进行拧紧,即可完成紧固效果,操作较为容易,且配套工具简单。
附图说明
图1a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单侧旋转紧固螺栓的三维结构前视图;
图1b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单侧旋转紧固螺栓的三维结构后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工作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3a~3c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钢结构安装示意图;
图3d~3f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钢波纹管结构安装示意图。
图中:
1、螺杆,2、肩,3、套管,4、锥形螺母,5、狭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本实用新型的单侧旋转紧固螺栓,其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是:
包括螺杆,所述螺杆后端为螺帽,所述螺杆的前部插入到套管中,所述螺杆的前端设有锥形螺母,所述套管的后端设有肩,所述套管的前部纵向设有多个狭槽,所述锥形螺母的小端朝向所述套管的前端。
所述螺母的锥形端的表面设有凹槽。
所述套管的前部纵向设有4个狭槽。
所述套管的内径大于所述螺杆的直径,所述锥形螺母的小端直径小于所述套管的内径,所述锥形螺母的大端直径大于所述套管的内径。
所述的肩的侧面设有夹持平台。
所述套管的外径和所述锥形螺母的大端外径小于工件安装孔的直径,所述套管的肩的外径大于工件安装孔的直径。
本实用新型的单侧紧固螺栓,可以克服现有螺栓不能单边紧固的不足,提高螺栓的紧固效果。
本实用新型单侧紧固的原理在于:
通过扭转螺栓头,使工件内侧的锥形螺母向套管方向旋进,从而逐渐撑开带有狭槽的套管各分肢,利用工件、套管肢体和螺母锥体间形成摩擦自锁,最终使套管各分肢紧靠在工件外侧安装孔壁上。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体现在:
本实用新型只需要在一侧安装螺栓,实现螺栓的单侧作业;
本实用新型中套管分肢撑开与锥形螺母密贴咬合,在荷载作用下不容易被拔出,紧固效果良好;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安装时,仅需使用工具对螺帽和肩进行拧紧,即可完成紧固效果,操作较为容易,且配套工具简单。
本实用新型满足钢(波纹管)结构设计要求,可以很好地应用于钢结构节点连接。
具体实施例:
如图1a至图3f所示,本实施例中的螺栓由螺杆、膨胀管(带肩的套管)和螺母等部件组成,螺母为圆锥状,圆锥的最小直径不小于膨胀管内径,当套管3拧紧的时候,螺杆1向外移动,通过螺纹的轴向移动使锥形螺母4部分移动,进而在膨胀管肢体的外周面与锥形螺母形成很大的正压力,加之圆锥的角度较小,从而使工件、膨胀肢体及圆锥间形成摩擦自锁,进而达到固定作用。
固定安装过程:
将螺栓及锥形螺母4所在一侧送入工件安装孔直至肩2与钢工件接触,准确对位;
在工件内侧采用开口扳手夹紧套管肩部(肩2加工有夹持平台,也即切口段);
将扭矩扳手固定在螺杆1螺帽上,施拧螺帽,直至达到建议扭矩值,或紧固难以持续为止,安装完成。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