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竖钢缠绕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34095阅读:28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管子;管接头或管件;管子、电缆或护管的支撑;一般的绝热方法的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聚丙烯竖钢缠绕管。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缠绕管技术中,通过钢带与塑料的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复合材料的弹性模量,增加了管道的环刚度,成为结构壁管道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因而诞生了多种类型的塑钢复合管道,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双壁波纹管存在的问题是设备由多台挤出机和钢带成型机组成,工艺复杂且造价昂贵,在增强聚乙烯的基础上,改进的缠绕管采用聚丙烯粉料和碳酸钙以及黑色母材料制成的,其承载能力能够提高到6~8KN/m2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聚丙烯竖钢缠绕管,该聚丙烯竖钢缠绕管通过在熔接部设置有限位凸棱和搭接凸棱,限位凸棱和搭接凸棱之间形成涂胶槽,利用限位凸棱和搭接凸棱方便异型带材缠绕,提高熔接效率和熔接质量,通过凹槽内表面涂有热熔胶,使异型带材熔接部熔接质量更高,强度更高,使缠绕管承载能力能够提高30%。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一种聚丙烯竖钢缠绕管,包括由异型带材螺旋缠绕熔接在一起的塑料管体和与管体成一体的加强肋,所述加强肋内设置有增强钢带,相邻的所述异型带材之间设置有熔接部,所述熔接部包括设置在异型带材两端的熔接母部和与熔接母部适配的熔接子部,所述熔接子部上表面上设置有熔接斜面,所述熔接斜面上设置有一对平行设置的限位凸棱和搭接凸棱,所述熔接母部上设置有与限位凸棱对应的凹槽,所述熔接母部的端部包裹在搭接凸棱上,所述限位凸棱和搭接凸棱之间形成涂有热熔胶的涂胶槽;

所述异型带材由聚丙烯粉料、纳米酸钙粉或者活性硅微粉和色母料注塑成型。

进一步,所述塑料管体设置有平滑的内壁。

进一步,所述限位凸棱位于熔接斜面的中部,搭接凸棱位于熔接斜面顶部,所述限位凸棱和搭接凸棱之间距离设置为3~5mm。

进一步,所述异型带材表面上设置有3~4条加强肋。

进一步,所述热熔胶的组成成分包括聚丙烯树脂、增粘剂、粘度调节剂和抗氧剂。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聚丙烯竖钢缠绕管通过添加纳米酸钙粉或者活性硅微粉提高了缠绕管的承载能力和抗老化性能,在熔接时结合热熔胶,使异型带材熔接部熔接质量更高,强度更高,使缠绕管承载能力能够提高30%。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发明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发明聚丙烯竖钢缠绕管的侧壁剖视图。

附图说明:1-异型带材;2-加强筋;3-增强钢带;4-熔接部;5-限位凸棱;6-搭接凸棱;7-熔接斜面;8-涂胶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聚丙烯竖钢缠绕管的侧壁剖视图;本发明一种聚丙烯竖钢缠绕管,包括由异型带材1螺旋缠绕熔接在一起的塑料管体和与管体成一体的加强肋2,所述加强肋2内设置有增强钢带3,相邻的所述异型带材1之间设置有熔接部4,所述熔接部4包括设置在异型带材两端的熔接母部和与熔接母部适配的熔接子部,所述熔接子部上表面上设置有熔接斜面7,所述熔接斜面7上设置有一对平行设置的限位凸棱5和搭接凸棱6,所述熔接母部上设置有与限位凸棱5对应的凹槽,所述熔接母部的端部包裹在搭接凸棱6上,所述限位凸棱5和搭接凸棱6之间形成涂有热熔胶的涂胶槽8;

所述异型带材由聚丙烯粉料、纳米酸钙粉或者活性硅微粉和色母料注塑成型。

本实施例通过在熔接部设置有限位凸棱和搭接凸棱,限位凸棱和搭接凸棱之间形成涂胶槽,利用限位凸棱和搭接凸棱方便异型带材缠绕,提高熔接效率和熔接质量,通过凹槽内表面涂有热熔胶,使异型带材熔接部熔接质量更高,强度更高,使缠绕管承载能力能够提高30%;

本实施例通过添加纳米酸钙粉或者活性硅微粉提高了缠绕管的承载能力和抗老化性能,在熔接时结合热熔胶,使异型带材熔接部熔接质量更高,强度更高,使缠绕管承载能力能够提高30%。

采用本实施例方案制备的聚丙烯竖钢缠绕管与现有的水泥管和双壁波纹管进行数据对比: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塑料管体设置有平滑的内壁。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限位凸棱位于熔接斜面的中部,搭接凸棱位于熔接斜面顶部,所述限位凸棱和搭接凸棱之间距离设置为3~5mm,该结构不仅可以提高热熔面积,而且有利于在缠绕过程中,热熔胶在涂胶槽内流动,避免热熔胶涂在限位凸棱和搭接凸棱之间,使热熔胶区域只占熔接面积1/3~2/5,避免熔接母部和熔接子部之间脱落。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异型带材表面上设置有3~4条加强肋。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热熔胶的组成成分包括聚丙烯树脂、增粘剂、粘度调节剂和抗氧剂。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优选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通过上述优选实施例已经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对其作出各种各样的改变,而不偏离本发明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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