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保护功能的风力发电机齿轮箱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17461发布日期:2018-06-05 23:04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风力发电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保护功能的风力发电机齿轮箱体。



背景技术:

通常人们认为,风力发电的功率完全由风力发电机的功率决定,总想选购大一点的风力发电机,而这是不正确的。目前的风力发电机只是给电瓶充电,而由电瓶把电能贮存起来,人们最终使用电功率的大小与电瓶大小有更密切的关系。功率的大小更主要取决于风量的大小,而不仅是机头功率的大小。在内地,小的风力发电机会比大的更合适。因为它更容易被小风量带动而发电,持续不断的小风,会比一时狂风更能供给较大的能量。当无风时人们还可以正常使用风力带来的电能,也就是说一台200W风力发电机也可以通过大电瓶与逆变器的配合使用,获得500W甚至1000W乃至更大的功率出。

虽然风力发电可以节约较多的能源,但是在风力发电的过程中,齿轮箱内的齿轮长时间摩擦,将会产生剧烈的摩擦,容易将齿轮箱内部的零部件引燃,而发生引燃现象的时候,将会使火苗掉落到草地上,引起火灾,比较危险,抢修人员不易及时到达现场,从而没有一个自我保护的功能,容易引起较大的火灾,不便对齿轮箱进行快速灭火,还有的齿轮箱在燃烧的时候,不便大范围的对人们进行提醒,从而不易快速被人们发现,不易进行及时维修,因此,需要设计一种具有保护功能的风力发电机齿轮箱体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具有保护功能的风力发电机齿轮箱体。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具有保护功能的风力发电机齿轮箱体,包括齿轮箱,所述齿轮箱下侧安装有塔杆,所述齿轮箱左侧安装有转轴,所述转轴左端固定安装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侧面均匀安装有叶片,所述齿轮箱上侧固定安装有保护箱,所述保护箱上侧固定安装有灭火箱,所述灭火箱内部开有空腔,所述灭火箱底面均匀安装有气囊,所述齿轮箱表面对称安装有出风管,所述出风管另一端固定安装有出风罩。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空腔内部盛装有固态二氧化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气囊放置在保护箱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保护箱与齿轮箱接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出风管分别与出风罩和齿轮箱接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多个气囊,方便在齿轮箱燃烧的时候将灭火箱内的固态二氧化碳排出,更好的进行快速灭火,方便及时对齿轮箱进行保护,避免火苗掉落到地面上引发火灾,更好的对周围的设施进行保护,通过设置出风罩和出风管,从而方便对齿轮箱燃烧时的烟进行扩散,对人们进行提醒,方便使人们快速察觉到,方便对齿轮箱进行及时维修,且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出风罩,2、出风管,3、空腔,4、灭火箱,5、气囊,6、保护箱,7、齿轮箱,8、塔杆,9、转轴,10、连接块,11、叶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保护功能的风力发电机齿轮箱体,包括齿轮箱7,所述齿轮箱7下侧安装有塔杆8,所述齿轮箱7左侧安装有转轴9,所述转轴9左端固定安装有连接块10,所述连接块10侧面均匀安装有叶片11,所述齿轮箱7上侧固定安装有保护箱6,所述保护箱6与齿轮箱7接通,所述保护箱6上侧固定安装有灭火箱4,所述灭火箱4内部开有空腔3,所述空腔3内部盛装有固态二氧化碳,所述灭火箱4底面均匀安装有气囊5,所述气囊5放置在保护箱6内,所述齿轮箱7表面对称安装有出风管2,所述出风管2另一端固定安装有出风罩1,所述出风管2分别与出风罩1和齿轮箱7接通。

工作原理:当齿轮箱7燃烧的时候,将会使齿轮箱7周围温度升高,从而将会使气囊5融化,使空腔3内的固态二氧化碳通过气囊5掉落到齿轮箱7内,对齿轮箱7进行灭火,从而避免使齿轮箱7继续燃烧,在齿轮箱7燃烧的时候,产生的浓烟将会通过出风管2和出风罩1导出,对烟进行扩散,让人们快速观察到齿轮箱7的火灾情况,以便于人们通知维修人员,方便对风力发电机进行及时抢修,由于固态二氧化碳有灭火的功能,从而在气囊5破坏的时候,将会使固态二氧化碳洒出进行灭火,避免使火焰掉落到地面上,同时方便对周围的设备进行保护,避免引发较大的火灾。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技术方案,尽管申请人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那些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行的修改或者等同替换,不能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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